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似乎是無政府狀態

2013-08-13 16:22 · 樓主




這倆台車每天都違停在大義路近學勤路的公車站牌前, 大學風呂的車道進出口處, 影響交通安全! 卻長期無人能處理.......?!

{:5_286:}
2013-08-13 16:27 · 2樓
有請警察伯伯。
2013-08-13 16:33 · 3樓
一次罰900, 罰一次的錢夠他把車停在照片裡那個空著的停車位45小時
大約就是一個星期的工作時數

所以, 要努力的幫他拍照->檢舉
頻率要小於一星期
這樣才會讓車主把車子停入停車格內的時候, 有著充滿感恩和幸福的認知
2013-08-13 16:44 · 4樓
是啊~一大早出門就看到它停在那邊.(似乎是房仲的用車!?)

2013-08-13 16:46 · 5樓
這裡明明不缺停車位,好樣的!
2013-08-13 16:49 · 6樓
直接請交通大隊拖車就好了 !罰單表揚一下
2013-08-13 17:00 · 7樓
這種人相信只要罰他一次就乖乖的停在停車格內!!警察大人在哪!!!
2013-08-13 17:04 · 8樓
這現象已持續很久了, 感覺他們並不在怕
2013-08-13 18:10 · 9樓
肯德基開幕那幾天 一堆名車就停在公車格裡 公車來了也不走 超囂張的
2013-08-13 18:17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lliao 於 2013-8-13 18:19 編輯


現在這2台依舊停在原處...果真無政府啊!!!
(剛經過有看到裕隆的車主,果然是房仲因為有穿制服)
2013-08-13 18:36 · 11樓
大義路住商信義門口...
停好幾年了吧?
2013-08-13 19:05 · 12樓
北大最沒品的就是房仲了..............感覺像地痞:@
大家一起每天輪流檢舉他............
2013-08-13 21:55 · 13樓
一定要多打幾次,若不行打去警察局,再不行打到警政署.一定會有人處理的.放心
2013-08-13 22:00 · 14樓
看來很多房仲都喜歡亂停車喔~
2013-08-13 22:12 · 15樓
總歸一句話、懶~~
2013-08-13 22:29 · 16樓
若是臨停 買個東西倒是可以體諒, 問題是這兩位大爺把這當成私人停車場, 幾乎停整天, 一停停好幾年~
2013-08-14 13:04 · 17樓
不是公車又愛站公車位置,真的很想跟他們說,你們是公車嗎?停在這 是要我們大家上車的意思嗎?
2013-08-14 14:09 · 18樓
karat.three 發表於 2013-8-13 17:04
這現象已持續很久了, 感覺他們並不在怕


又是房"狆" ?

2013-08-14 14:20 · 19樓
現在得時間是2013,8,14/14:15

這倆大爺車依然同姿勢的霸著
2013-08-14 14:23 · 20樓
拖吊車一來他們人立刻出來

---全國不動產
2013-08-14 14:39 · 21樓
警察來應該是可以直接開單吧
紅線連臨停都不可以的...
2013-08-14 16:06 · 22樓
一起抵制他們吧
2013-08-14 21:42 · 23樓
連租個停車位的租金都付不起 還配跟人家開車, 還當房仲的勒!
2013-08-15 12:32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3-8-15 12:35 編輯


ericchu 發表於 2013-8-13 22:12
總歸一句話、懶~~


您客氣了...

講白一點就是犯賤


我遇過學成路大雅路口有巢氏,我就在站在站牌前面的939線條上面等公車
他兩個業務一前一後,就停在我面前,直接檔住公車站牌,下車進他們的狗巢。

至少停了半小時,到939車來,我還要走到馬路中間上車

2013-08-15 12:45 · 25樓
sigma19 發表於 2013-8-15 12:32
您客氣了...

講白一點就是犯賤


上次我在永寧等922,也有台BMW大剌剌停在排隊的人龍前面,下來一個女人慢條斯里的走去摩斯漢堡,車上還有留一個司機,我也慢條斯里的走到駕駛座旁邊,敲他車窗,告訴他不開走我就直接拍照送交通大隊~~~

結果他大哥往前開到916站牌前面又停下來,916的人龍沒人出來抗議,好死不死連續來兩台916停在他旁邊,結果他要等兩台916上完客人才能開走~~
2013-08-15 13:38 · 26樓
新北縣警察局 勤務指揮中心電話: 02-29660251~3或免付費專線電話: 0800-095-110(限新北市境內市話撥打)

交通違規檢舉

法令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第20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應注意事項
檢舉交通違規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應敘明或提供下列事項:
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 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第3項規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查證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必要時得通知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2款、第3款規定,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份,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4條規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不得洩漏檢舉人個人資料。故請依規定檢具相關資料。
2013-08-15 14:16 · 27樓
ericchu 發表於 2013-8-15 12:45
上次我在永寧等922,也有台BMW大剌剌停在排隊的人龍前面,下來一個女人慢條斯里的走去摩斯漢堡,車上還有留 ...


寫得好有畫面。

惡有惡報,鼓掌。
2013-08-17 00:16 · 28樓
鄉下地方 不意外@@
2013-08-18 20:56 · 29樓
八十幾家房仲服務人數破千人!這是這裡的獨有生態~~到底哪時他們才會越來越少哩?
2013-08-19 19:04 · 30樓
亂搞!!!!!謝謝版主
2013-08-19 20:18 · 31樓
A-wei 發表於 2013-8-13 19:05
北大最沒品的就是房仲了..............感覺像地痞
大家一起每天輪流檢舉他............ ...





沒錯!

住我們社區的房仲

之前就欠繳管理費,機車隨便亂停,侵佔公共空間

好在,我們有堅強的管委會

執行社區規約
2013-09-03 22:34 · 32樓
今天晚上我們去散步也看到有位車主,停在柚子小兒科那邊的7-11轉彎處。
就大辣辣的停在那邊睡覺......

真的是很誇張!!! 而且還沒有熄火~~~{:4_95:}
2013-09-03 22:51 · 33樓
{:4_153:}
大義路上的全家便利商店前面也時常有輛名車違規停
那就算了
還看過幾次他們就把車上垃圾拿出來丟地上.....
不得不說有夠有水準的.....
2013-09-10 17:35 · 34樓
照片有時間的話好像可以自行舉發喔 @@
2013-09-18 00:17 · 35樓
特區內臨停問題越來越嚴重
尤其大學路晚上路邊併排臨停
外加燈光昏暗
偶爾還有路人逕自穿越馬路
險象環生

建議在北大前門附近挖個(公有)地下停車場
前半小時(或第一小時)免費
鼓勵大家利用
不想花錢的
就乖乖把車停回家再出來吧~
特區內散步
有助於紓壓
至於故意違停車輛
警察伯伯
辛苦一點
就盡量拖吧~
{:7_451:}
2013-09-18 00:18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smilewang60 於 2013-9-18 00:25 編輯


lliao 發表於 2013-8-13 18:17
現在這2台依舊停在原處...果真無政府啊!!!
(剛經過有看到裕隆的車主,果然是房仲因為有穿制服) ...


哪家房仲~
公佈
以後看房子就不要找他們啦
讓他們退出特區

除了法律
大多數的北大新住民還多了一份自律
這就是來北大會愛上北大的原因之一
街道乾淨
人民和善
....
{:5_236:}
2013-09-25 04:19 · 37樓
最差勁的房屋仲介--------全國不動產
2013-09-25 07:04 · 38樓
啊你就每天將違停的照片mail到市長信箱去舉報嘛!

每天一張,每張就是罰NT$900!!!

我就不相信車主敢一直這樣違停下去!

話說我曾連續20天舉報過一台違停車,

就被罰NT$18,000 !!!

之後就再也沒看見過那部車違停了!

千萬記得,舉報照片要有日期和時間;

車頭正面的違停照片是必要條件!!!
2013-09-25 08:27 · 39樓
nelsonshi 發表於 2013-9-25 07:04
啊你就每天將違停的照片mail到市長信箱去舉報嘛!

每天一張,每張就是罰NT$900!!!


話說我曾連續20天舉報過一台違停車, 就被罰NT$18,000 !!!

哇~大大您有恆心....他有毅力.
2013-09-25 08:56 · 40樓
nelsonshi 發表於 2013-9-25 07:04
啊你就每天將違停的照片mail到市長信箱去舉報嘛!

每天一張,每張就是罰NT$900!!!


話說我曾連續20天舉報過一台違停車,
就被罰NT$18,000 !!!


{:5_260:} {:5_260:} {:5_260:}
太強了!佩服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