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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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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樂活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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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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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 10:01:48 |只看該作者
樂活郡的公設算是陽春吧
不過對我來說已經夠了
還是要看個人使用公設的習慣跟頻率
老實說住久了使用頻率都會減少

有KTV,健身房(比不上x雄的多樣)
兒童遊戲室
Wii室.撞球室(一張撞球桌跟手球桌)
韻律室(只提供場地)
...
少女媽咪 發表於 2010-9-1 15:23

真感激您提供的資訊!
公設有這麼多! 已經超過我的需求了!
再次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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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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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 12:28:24 |只看該作者
中秋要到啦~~社區有活動嗎~~可以和住戶討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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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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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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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 22:49:29 |只看該作者
63# 樂活人


可到智邦-樂活郡社區網,

與鄰居做交流,

提出不一樣的點子
~~北大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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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8 20:47:05 |只看該作者
請問樂活郡的各位住戶,對於房子的品質及建商的售後服務評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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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00:25:39 |只看該作者
65# 王小民


建商的售後服務讓人
~~北大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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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02:14:54 |只看該作者
沒有游泳池好阿
經驗告訴我們
游泳池到最後都是養蚊子用的
管理跟清潔問題很大!

售後服務很差
動作超級慢~
所以點交的時候請小心仔細
可以考慮請專業的房檢師
有月子媽媽真好~都不用洗碗打掃真好~~我想要一個瑪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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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20:33:37 |只看該作者
專業房檢師...請問要去那裡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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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0 05:38:24 |只看該作者
很高興在這裡認識好鄰居  我住A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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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3 10:34:55 |只看該作者
對啦n棟的住戶有人問到那個萬坪公園會在一個時間會有噁心的味道也是否可以請他們的人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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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9 03:52:05 |只看該作者

標題:建商未組織管理委員會,可否收取管理費?

Q
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去年八月份房屋剛交屋,建設公司已預收半年管理費,但本區公寓一直都未銷售

2/3戶數以致無法成立管委會,但建設公司卻以代為管理之顧問公司為管委會名義要求我們在半年後逐月繳

交管理費,請問他們有權利收取管理費嗎?他們的管委會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這樣的管委會無法律效力,那我們如何與他們協調,另真的一定要2/3戶數才可以成立管委會嗎?沒有

2/3戶數是不是就得任由建設公司擺佈呢?

----------------------謝謝

ANS
您好:

您來函詢問之事項回覆如下: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目的在確保起造人善盡輔導住戶成立管理組織之責任,起造人如以未達2/3做為不成立管理委員會之藉口,那有失立法時之原旨。
你提到建商欲收取管理費用,真不知他是依據那個條文,因為所有法條中,各項費用之開徵,一律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才可實施,既然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何來徵收之法源。
從你提到的問題,我發現建商可能已經把你們繳納及建商依法提撥之公共基金,挪用到聘請管理公司之費用,這種行為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需設立專戶移交給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之規定(請你到本網問題精華查看案例與相關說明)
至於如果住戶有意自組管理委員會,可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推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或依第二項第二款連署1/5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法達到法定人數,則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以該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
因為你的問題牽涉極廣,包括公設點交、保固期等皆可能有需特別留意之處,建議你能於上班時間打電話到本公司來,以利說明。

我當時買時建商也有收也~~真的不合理嗎~~請有經驗者給我一個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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