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插座私人充電 依竊盜法辦
作者: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22日 上午8:49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為節省家中用電,未經同意使用公用插座,已涉犯竊盜罪!板橋某社區大樓侯姓前管委會副主委,去年趁凌晨時段,用地下停車場的公用插座幫手機充電,被住戶檢舉,吃上竊盜官司。板橋地院廿一日審結,依二次竊盜罪,判罰侯男三千元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昨未連絡上侯男,無法獲知其回應;管委會則表示,此案為住戶間的糾紛,不便表示任何意見。
判決指出,時任板橋某社區大樓管委會副主委的侯姓男子,在九十九年九、十月間,未經社區管理委員會同意,以自備手機充電器,盜插社區地下停車場的公用插座,得逞兩次。在一次社區會議中,住戶向管委會檢舉,管委會因此將侯男送辦。
侯男在檢方偵查期間,曾辯稱是手機剛好沒電,才會暫時借用插座,卻對於為何不回到家中再充電,侯男答不出來,事後他才坦承犯行。由於侯男犯行並不重大,本有獲緩起訴處分的機會,但他始終未與管委會與住戶達成和解,檢方最後依竊盜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另管委會當時也恐告侯男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最後給予不起訴處分。
案件移審板院後,法官指出,公用插座等電器設備,僅供社區公共事務使用,由於電費必須由全體住戶依比例分擔,偷接電線充電,已觸犯竊取他人動產罪,審酌侯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最後依二次竊盜罪,判處侯男三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還可上訴。
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7%94%A8%E6%8F%92%E5%BA%A7%E7%A7%81%E4%BA%BA%E5%85%85%E9%9B%BB-%E4%BE%9D%E7%AB%8A%E7%9B%9C%E6%B3%95%E8%BE%A6-213000432.html話說
上週六日 已經有人觸法囉....
健身房有人使用插座充手機 閱讀室有人用插座充NB
希望大家 不要以身試法才是....{:4_155:}
話說 這幾天開始猛跑閱覽室看書
發現使用NB插電使用的人多到爆
已經寫了管委信箱反映
看看是否開放給大家都能使用 或是 請務管加強取締宣導...
不然 守法的繼續守法 皮的人展現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態度
形成另類的不公平
如果管委會同意不准使用, 那這兩處的插座直接換無孔蓋版
要務管取締效果不會好, 一定還是有人偷跑, 就像曬被場一樣..
不知開會結果如何?
今日此時還是有人大方的喝著飲料插電使用筆電!
真叫我欣羡
我認為很難防治,建議底下方法供大家參考:
1. 改線路做獨力開關去控制插座電力
2. 在插座上做個需要鑰匙開啟的蓋子
話說 我很有禮貌的 去請櫃台去規勸
哀~
這東西防不慎防
還是要靠物管宣導 巡視 才有消極效果...
傑特 發表於 2012-7-13 16:11 
話說 我很有禮貌的 去請櫃台去規勸
哀~
務管巡視所有公共空間是否有人盜電
沒巡視到的時間還是被盜
巡視到違規者可以當下移除後等物管離開再盜電
直接蓋子蓋住一定杜絕盜電者
需要使用的人在向務管拿鑰匙開啟使用
試想公寓大樓門為什麼需要做鎖的功能...............就是要防盜
以單一空間來看
所有的插座極可能是同一組無熔絲開關配置
請物管確認一下不會影響電燈、空調的話
就把插座電源切掉吧~
打掃阿姨有需要時再打開囉
阿岳 發表於 2012-7-13 16:38 
以單一空間來看
所有的插座極可能是同一組無熔絲開關配置
請物管確認一下不會影響電燈、空調的話
燈具與插座會來自不同的無熔絲開關,
這是法規規定的,而且室內配電以經遵循已久囉!
其實不用擔心這個,這裡所討論的違規用電的電器,也僅僅是輕載的電器,
所以,不會有被插座使用影響燈具的問題,
大負載電器(如空調...)也會獨立一個(甚至多個)無熔絲開關。
以上,可以打開自家的電氣箱,
就可以自行了解一番。
我不同意在閱覽室飲食,需要一邊飲食的可以自行到附近的許多餐廳享受,
我不同意任意使用未經管理單位同意的設施。
但是,剛剛略為做一些假設,
稍稍計算一下,
這個主題在討論的是每年大約NT$1500的「龐大」花費,
為了防止某些貪心的小動作,
我們要額外投入更大的成本來防止或校正行為。
反觀,我們在大型垃圾袋的支出、各類節慶的娛樂性支出都蠻.....有趣地!
大型垃圾袋,造成有人經常丟出一個大黑垃圾袋,一下就擠爆半個垃圾桶,甚至連續幾天都看見,
另有人幾天才用一個小型垃圾袋,其間的差異可想而知,也因此變相鼓勵垃圾增量囉!
致於,節慶的娛樂性大型支出,其實福委會小筆稍稍一揮,就可以讓這些NB、手機幾年都燒不完的電力了。
所以,不如當做是新六藝的社區福利來考量,
我如果有機會去閱覽室享受自己的NB,我一定會自備電池的,
都是好鄰居麻!不要經常劍拔驽張!
但是,正式的會議裡就要就事論事,做好決策。
管委會還有更多大事情需要做,例如公設驗收...等等!
--用電評估-------------------------------------------------------------------------------
NB電源供應器:這個用電量不只可以供應5台NB
AC:165W(一次側輸入)
DC:90W以100W計(二次側滿載輸出)
一台NB、每日使用10小時計、一年使用120天
100W*10Hr=1KWHr=1度
每日消耗1度
356天/3=118.66天以120天計
1度/天*120天=120度/年
每日以5NB計算
120度/年*5NB=600度
每度電以2.5元計
600度/年 * 2.5元/度 = 1500元/年
--用電評估-------------------------------------------------------------------------------
fabius 發表於 2012-7-17 15:52 
我不同意在閱覽室飲食,需要一邊飲食的可以自行到附近的許多餐廳享受,
我不同意任意使用未經管理單位同意 ...
您的論點很讚
不過 我沒想那麼多
我只在意 公平合理 性
目前規矩就是不能私用
就該想辦法杜絕跟宣導
那天陳主任跟我說 有住戶把筆電放在閱覽室充電 人不在場... 這樣的狀況就太誇張了
至於您其他的建議
只能等管委會討論 看看變更與否 如何改變 或 如何改善 了
1. 那天去閱覽室也看到有人拿筆電在充電, 告訴她這是公用電, 不能拿私人用品來充電, 她只告訴我 " 我不知道,
我看大家都這樣 ".
2. 閱覽室常有一些人就只是坐在那吹冷氣, 什麼都不做, 雖無違反規定, 我卻認為這會有爭議. 建議管委研議閱覽室
只開放某些時段, 讓想閱報讀書的人一個時間安靜閱讀, 而不是讓閱覽室成為一些貪小便宜的人整天充電用筆電
吹冷氣吃東西打線上遊戲的場地卻完全免成本.
請管委會處理, 不然這樣搞是多數人付錢讓少數貪小便宜的人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