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 B、C、D、E、F、G棟地下五樓水箱內壁修繕招標須知 壹、招標名稱:社區B、C、D、E、F、G棟地下五樓水箱內壁修繕工程 貳、標的名稱:遠雄耶魯公寓大廈社區 參、案址: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162號。 電話:(02)86719353 傳真(02)86721034 肆、招標目的:本社區B、C、D、E、F、G棟地下五樓水箱內壁,有多處磁磚剝落碎裂,並已造成壁體內層裸露浸水。為避免影響水質、損害壁體結構及影響水箱使用年限,所以需盡速修繕。又經評估,傳統工法耗時且需停水至少半月,影響民生甚鉅;故期以無毒TPO (熱塑性聚烯烴THERMOPLASTIC OLEFIN) 包膜方式,來進行直接隔絕蓄水與剝落壁面接觸之修繕工法。 伍、招標流程: 投標起訖日:民國110年 3月 24日起至110年 4月 6日止,為期14天。 標單領取-至110 年4月 6日下午10時截止,廠商至管理中心領取招標須知,並得洽詢管理中心勘查現場。 截止收件-投標廠商自行將投標資格文件、押標金、報價單,一起裝入大封袋內,其中報價單須單獨裝袋密封,於110年4月6日下午10 時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社區管理中心,逾期視同棄權。 資格初審-由管委會擇期審核各家應附投標文件,若有缺件,經管委會同意得於簡報時補齊。 簡 報-管委會另行通知廠商,簡報內容須含公司簡介、對本案之施工企劃,相同或類似工程之施作實績與經驗。 決 選-管委會委員針對各廠商簡報內容及報價進行評分和排序。 議 價-委員會依照決選後廠商名次進行議價。如第一優勝廠商無法完成議約,則續與第二優勝廠商議價,依此類推。如無法順利完成議價,本會保有不決標之權利。 簽 約-得標廠商於得標五日內,需依議約結果提出工程合約送交管委會審約(審約期45日)及擇日簽訂,且管委會保有不簽約之權利。若得標廠商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則沒收押標金不得異議,並由第二順位廠商起依序遞補。 若管委會於得標廠商工程合約送達日起算 陸、押標金:本標案需繳十萬元整押標金(限銀行本票),隨投標文件裝袋繳交,得標 者轉充履約保證金,未得標者立即原封退還。 柒、工程要求: 1、 本社區B、C、D、E、F、G棟地下五樓水箱內壁以無毒1.5mm以上厚度之TPO (熱塑性聚烯烴THERMOPLASTIC OLEFIN) 膜料包覆處理。 2、 TPO(熱塑性聚烯烴THERMOPLASTICOLEFIN) 膜料需以不鏽鋼壓條固定於牆面及壁面,壓條及鋼釘皆會再覆蓋以TPO膜,不得裸露。 3、 不同區塊之TPO膜布需以高溫熱熔接合,不得使用任何黏著劑。 4、 包膜完成後,需進行所有接合處之密合檢測。 5、 各棟地下水箱容積資料如下表: 棟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鋼筋混凝土構造,壁厚20公分,採間接進水,引進管徑3"。 每座水箱內有一道分隔牆 |
6、 每座水箱施工時間不得超過2日。 7、 施工進場時,所使用之TPO膜料需檢附出廠證明及註明用於本社區地下水箱修繕工程,於施工前查驗。 8、 需檢附與施工膜料同批號之SGS(或其他具公信力單位) 依據以下檢驗標準,來做重金屬、塑化劑等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安全測試報告。 (1).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哺乳器具除外之像膠類檢驗(107年9月27日衛授食字第1071901877號公告)。 (2).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類之檢驗(107年10月4日衛授食字第1071901983號公告)。 (3). CNS 15138-1(民國101年),以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 捌、施工注意事項: 1、工期:得標簽約後70個工作日內完工(不包含星期例假日及不得施工)。 2、安全措施:(1)施工期間須維護住戶行經施工現場安全。 (2)施工人員之安全概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3、環保措施:每次施工廢棄物須當次自行清運完畢,施工現場須維護環境整潔。 4、完工須經管委會驗收通過,並具結保固至少五年以上。 玖、付款:完工驗收通過後,廠商須檢具發票、保固書等完備之請款單據請款,社區依既有付款流程將款項匯入廠商指定帳戶。 拾、投標公司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一、 政府登記合格之營利事業登記及公司證照。 二、 投標廠商最少須提供3處以上TPO包膜工程修繕地下水箱之實績證明(以雙方簽訂之工程合約佐證)。 三、 公司設立資本額需為新台幣伍拾萬元(含)以上。 四、 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 五、 押標金十萬元整(銀行本票)。 六、 最近二年內有效之SGS(或其他具公信之單位) 檢驗完成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安全測試報告。 拾壹、決標與議約: 一、 管委會先行審查廠商資格,參閱廠商施工企劃,聽取廠商簡報,再依據廠商報價單,進行最後票選,採最有利標,依照決選後廠商名次進行議約。如第一優勝廠商無法完成議約,則續與第二優勝廠商議約,依此類推。如無法順利完成議約,本會保有不決標之權利。 二、得標廠商於得標五日內提出工程合約送達管委會共同研討。 三、得標公司若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則沒收押標金不得異議,並由第二順位廠 商起依序遞補。 四、工程完工後,押標金轉為工程保固金,保固期滿無息退回。 拾貳、參與投標各廠商不得有圍標或集體哄抬價格情事,一經查獲立即取消投標資格,事後查證屬實,雖已得標,亦須註銷得標資格。 拾參、本標案本會保有最終裁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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