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yjrong41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宜蘭黑水溝」海釣遭日船「砲擊」

[複製鏈接]

7

主題

0

好友

266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文章
62
在線時間
55 小時
51
發表於 2018-3-7 12:16:0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VH-OJM 於 2018-3-7 12:1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8-3-6 20:39
三峽就是古戰場,你知道高金素梅在呼喊什麼嗎?這個事蹟和日本有什麼關係?你能代表原住民所有的呼聲,嘴 ...


2018/02/27 反年改運動連連看,看看你對反年改的活動了解多少~
將下列各個意義相同的選項,以直線連接起來:
(A)「招」˙ ˙(1)繆德生爬牆失足墜地,後腦骨撞擊碎裂。
(B)「搖」˙ ˙(2)楊姓目擊者搖傷者,鮮血從繆的鼻孔流出。
(C)「撞」˙ ˙(3)阻擋救護車! 盧朝財:我不知道有人受傷。
(D)「騙」˙ ˙(4)繆進醫院急救,反年改成員就進行招魂儀式。

800-1=799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yjrong413 + 1 請回歸我發起的主題討論....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2
發表於 2018-3-7 13:11:37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3:13 編輯
VH-OJM 發表於 2018-3-7 12:16
2018/02/27 反年改運動連連看,看看你對反年改的活動了解多少~
將下列各個意義相同的選項,以直線連接起 ...


怎麼?砲擊說不下去了,就開始歪題了!
和哈哈哈哈哈!同出一轍,你向哈哈哈哈哈請教過了?他的手法也學到了?也真快的!
要談年改,另闢一題吧!我會跟你討論民進黨年改的招搖撞騙,至於繆先生一生為中華民國的心志,你是不會懂的,你如此非議他,你可以現身陳抗群眾前議論吧!
至於年改的招搖撞騙,你另開議題討論吧!我等你,不要再像哈哈哈哈哈!一樣?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3
發表於 2018-3-7 13:19:3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3:22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8-3-7 12:02
一碼歸一碼, 雙方重疊的經濟海域, 要爭不是用講的, 三言兩語可以帶過,

在暫定執法線內是蔡英文上台以前 ...


你說的很好,就如民進黨政權的維持現狀,本該是馬英九移轉政權時的現狀,但是,他可以自我延伸,就如航空母艦一樣,蔡政府對日本只會退縮,何來爭取?要她爭取等於緣木求魚!

63

主題

36

好友

8135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492
在線時間
1402 小時
54
發表於 2018-3-7 15:11:1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8-3-8 09:21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8-3-7 11:10
農委會漁業署調出資料,三月三號那一天,漁船出港時是特定漁業身份,航行軌跡確實進入台日協議重疊經濟水 ...


非常同意....     
暫定線....就是還沒雙方認可, 我們政府應該盡其所能的為人民爭取更大的漁場, 而現在政府不去努力談判, 卻以自己畫訂的暫定線就來限定自己的人民不可以越線....     

我國以前都持續主張「衡平原則」....我想...概念應該就是不同意日本提的地理中線....因為...我們居於此處的居民數是遠大於日本的 與那國 島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5
發表於 2018-3-7 18:44:00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9:21 編輯

摘自葉光輝論文摘要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 ... mp;searchmode=basic

政府為解決問題,於2003年11月7日依「衡平原則」制定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為我國漁民劃定一個安全捕撈之作業範圍,及海域執法機關可依據之執法範圍。日本則依「等距原則」,在重疊海域劃設「中間線」,台日雙方劃界時,均未經協議,不但各自堅持也互不承認。我國公布暫定執法線後,雖能解決部份問題,但爭議仍然存在,於執法時曾數度發生雙方公務船舶對峙之局面,所幸彼此均理性克制並未釀成大衝突。本研究發現,暫定執法線制定後,還是有必須面對之現實問題,應設法依海洋法公約之相關規範合理解決。鑑於我國並非海洋法公約之締約國,且外交困境重重,很難於短時間內就能談判解決劃界爭議。但只要有更寬廣的空間與時間,定下目標,努力不懈,或有排除與解決海洋權益之相關難題。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6
發表於 2018-3-7 18:49:5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9:40 編輯

暫定執法線是自我限縮,日本並未承認,真正雙方有簽字是在馬前總統時代,日本懼怕兩岸聯合保釣,日本勉為其難同意,中日雙方所簽的漁業協議,但日本仍心不甘情不願,馬前總統才會以軍艦護漁。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7
發表於 2018-3-7 18:54:0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8:58 編輯

https://www.cga.gov.tw/GipOpen/w ... Node=891&mp=999

二、中華民國護漁範圍示意圖

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周邊國家重疊,政府為維護漁民權益,於2003年11月7日核定「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作為海域執法依據;因應臺日簽署漁業協議及政府調整臺菲海域護漁範圍等情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3年11月20日修正公布「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及護漁範圍示意圖。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8
發表於 2018-3-7 19:08:1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9:41 編輯

也就是說這條線日本根本不同意,我們除了自我限縮外,還拿這條線,自我指控漁民越線,是向日本交待嗎?
暫定執法線立法依據並未敘及係依據中日雙方所簽訂的漁業協議,只是拘束國民的國內法性質,但是有拘束到日本漁民嗎?
中日雙方簽訂協議,雙方漁民才會受到規範,暫定執法線才有意義,否則就成為自我閹割自我限縮的法令。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9
發表於 2018-3-7 19:14:10 |只看該作者
暫定執法線只是
因應臺日簽署漁業協議及政府調整臺菲海域護漁範圍等情勢自訂的內規。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60
發表於 2018-3-7 19:33:4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3-7 19:38 編輯

https://www.fa.gov.tw/cht/LawsAn ... d-a27d-55910556c420

公告「我國與日本簽署台日漁業協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
農漁字第1021331356號


主  旨:公告「我國與日本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如附件。

依  據:漁業法第六十九條之一第二項。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