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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十分鐘看懂「一例一休」在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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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w/20161007/963480//

2016年10月07日10:09
翁達瑞 /北美商學院教授
民進黨提出的「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草案,在國民黨的杯葛聲中,沒有經過審議就出了立法院的委員會。這是一個民進黨力推、國民黨杯葛、時代力量跳腳、勞團抗爭的法案。
問題是,大家到底在吵什麼呢?給我10分鐘,我就讓你看懂各方在「一例一休」背後的算計。
簡單講,「一例一休」就是勞工版的周休2日制。這個《勞基法》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配合工時由雙周84小時降為單周40小時。年初國民黨政府也送了一個類似的備查案到立院,但被剛成為多數黨的民進黨退回。
既然如此,為何民進黨要重提一個他們曾經退回的法案?而國民黨為何又要杯葛一個他們過去支持的法案呢?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勞團到底在抗爭什麼。
話說當年台灣的法定工時是每周48小時,也就是勞工每天上班8小時,每周工作6天,但公教人員則是周六上半天班。在阿扁執政時,公教人員開始實施周休2日。為了維持國家的競爭力,公教人員的國定假日同步減少7天。
當時,民進黨立院黨團要求勞工的法定工時也下修到每周40小時。這是民進黨「獅子大開口」,佔立院多數的國民黨不可能答應。經過折衝的結果,法定工時下修為雙周84小時,而且勞工繼續保有公教人員被取消的7天國定假日。
雖然勞工的法定工時已下修到雙周84小時(即單周42小時),許多勞工如今還是每周上班6天,而且完全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奇怪嗎?
這要歸功我們雇主的創意。台灣的企業經常被批評缺乏創新,但是在剝削勞工這方面,他們的鬼點子倒是特別多。
原來當初國民黨修法時,並沒有明文禁止資方調配工時。於是有些雇主就抓住這個漏洞,要求工人一樣每周上班6天,但是每天只工作7小時,完全符合《勞基法》雙周84工時的規定。實際上,工人們每天還是工作8小時(甚至更長),雇主只不過多付1小時的加班費罷了。
這個修法的缺失,是國民黨「笨」還是「壞」呢?根據過去的觀察,這個法案漏洞應是國民黨故意留給資方的一扇小門。
去年國民黨政府再把法定工時下修到每周40小時。年初送到立院備查的施行細則,同時取消保留給勞工的7天國定假,作為調降工時的配套。有趣的是,國民黨並沒有關閉原來留給資方的小門,雇主仍可繼續限縮單日工時,藉以延長勞工每周的上班天數。
甫成為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將國民黨的備查案退回,理由是勞工周休2日沒有落實。即使勞工的法定工時已由每周42小時降為40小時,修法後的法定假日還是每周1天。縱然勞工每周可多領2小時加班費,但原來的7天國定假日卻不見了。
在總統大選前的一場對談,勞團向蔡英文指出這個《勞基法》的漏洞。蔡英文也應允勞團,她當選後會落實勞工周休2日的政策。這場對談種下了日前勞團包抄蔡英文的主因。
蔡英文上任後,新政府很快就提出《勞基法》修正案。這個民進黨的版本,與年初被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特別是兩者都取消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配合法定工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
民進黨修正案的不同,主要是每周休息日的明訂。在民進黨的版本,勞工每周有2個休息日,關閉了原來國民黨開給資方的小門,也實現蔡英文對勞團「落實周休二日」的承諾。
但是民進黨的修正案卻留了一個尾巴,那就是「一例一休」。「一例」就是勞工每周有1天例假,雇主非放不可。「一休」就是勞工還有另1天休假,如果必要,雇主可要求加班。所以「一例一休」就是勞工版的彈性周休2日制。
這個彈性版的周休2日制,讓勞團感到被蔡英文出賣了。根據過去與資方交手的經驗,勞團非常清楚,一旦「一例一休」的模糊空間給予資方彈性,勞方就不會有真正的周休2日。更讓勞團抓狂的是,他們原有的7天國定假日,新政府也跟著取消了。
這就是勞團抗爭的主要理由!
接著我們要問,國民黨又在杯葛什麼呢?國民黨宣稱民進黨的版本只是換湯不換藥,與年初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既然如此,國民黨不就應該支持嗎?
國民黨的抗爭的動機有三。首先,國民黨藉此宣洩民進黨在年初退回其備查案的舊恨。其次,國民黨藉機加碼勞工每周例假2天,目的是要讓新政府出醜。最後,在兩黨立委的肢體推擠中,國民黨搖身一變,成為捍衛勞方的正義使者,不用面對當年「為資方開小門」的難堪。
而勞團也好像真的被國民黨呼攏了,把抗爭矛頭一致指向蔡英文與民進黨立委,忘了追究剝奪他們周休2日的真正元兇,就是國民黨。
那民進黨力推這個修正案的真正理由何在呢?
明顯的,如果這個修正案繼續延宕,到年底前還有幾個「保留給勞工」的國定假日。國民黨可以繼續借題發揮,凸顯民進黨的執政無能。
此外,民進黨的修正案確實改善了勞動條件。只要雇主不再能操縱單日工時,蔡英文承諾的周休2日就可落實。即使雇主要求「一休」彈性加班,勞工也可獲得「整日」的加班費,而不是國民黨版裡的「零星小時」加班費。整體而言,勞工不是放假天數增多,就是加班費提高。縱使有7天國定假日被取消了,他們的勞動環境還是有實質的改善。
在抗爭的同時,勞團要公平看待民進黨政府的這個善意。何況「一例一休」可能只是蔡英文的一個折衷與過渡方案。在未來將近4年的執政,蔡英文隨時可提出新案,真正落實勞工周休2日制。在國、民兩黨之間,勞團千萬不要錯認朋友與敵人。
至於時代力量為什麼跳腳?理由有兩個:
第一,時代力量是個擁有5席立委的新興小黨,其戰力在於法案的審查,而非法案的表決。一個法案沒有經過審查就出了委員會,小黨就難以左右其內容。這樣的程序不正義,對用心問政的小黨立委也不公平。
第二,兩大黨的對抗讓時代力量兩面不是人。如果沒有隨著國民黨起哄,時代力量的立委會被抹綠,就是為民進黨護航。反之,如果時代力量的立委跟著國民黨起哄,那又會被抹藍,就是與國民黨沆瀣一氣修理民進黨。
以上就是「一例一休」背後的來龍去脈。你給我10分鐘了,所以我也讓你看懂大家在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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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0-7 16:09 編輯

以下所列相關資料可以歸納為:
假如蔡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專訪,認為民意的走向其實非常重要,所以設定期限,要求臺灣政府違反民意去承受一些對方的條件,其實可能性是不大的。
所以蔡總統認為依民意的走向,92共識是違反民意去承受一些對方的條件,那麼,蔡英文上任後,新政府很快就提出《勞基法》修正案。這個民進黨的版本,與年初被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特別是兩者都取消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配合法定工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依照蔡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專訪答覆的邏輯,一例一休不就是自己所說違反民意的走向?
民進黨召委林淑芬落跑「一例一休」審查 不就是符合民意的走向,為何被民進黨罰3萬元?
又林淑芬子女遭公開 民進黨立委竟按讚,林淑芬子女與一例一休有何相干?

至於「接著我們要問,國民黨又在杯葛什麼呢?國民黨宣稱民進黨的版本只是換湯不換藥,與年初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既然如此,國民黨不就應該支持嗎?」這件事
國民黨只是要反諷所謂民意的走向?而已?
===============================================
相關資料: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 ... 14&itemid=37751
中華民國總統府
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專訪
公布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7月22日
蔡英文總統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專訪,針對兩岸關係、臺美關係及南海爭議等議題回應媒體提問。
總統答問內容為:
問:有些學者說,習近平設定了要您同意92共識之期限,這個正確嗎?
  總統:兩岸的問題很多人都很關注,很多人都有他們自己的觀察,不過我相信,習近平主席做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他應該有能力能夠綜合所有的情勢,來做一個很好的決定,做一個正確的決定。尤其是臺灣已經是一個非常民主的地方,民意的走向其實非常重要,所以設定期限,要求臺灣政府違反民意去承受一些對方的條件,其實可能性是不大的,我也相信他們應該會有這樣的認知。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 ... 3%E8%90%AC%E5%85%83
當召委落跑「一例一休」審查 林淑芬被民進黨罰3萬元
http://photo.chinatimes.com/20161006006055-260803
未參與1例1休!林淑芬子女遭公開 民進黨立委竟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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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712

一例一休、週休兩例?一次搞懂!



主講│陳業鑫 整理│楊倩蓉
|Cheers雜誌191期

到底什麼是「一例一休」、「週休兩例」?這大概是近期職場上最沸沸揚揚的話題,延燒一個多月來,相信很多人對這兩個《勞基法》修法版本的內容差異,依舊看得霧煞煞。即使立法院還未三讀通過最終版本,日前卻已經傳出有國道客運以及公路客運業者為了因應修法後無論哪個版本都可能面臨的人力調度不足,不僅無法在連續假日交通尖峰加班疏運,甚至打算減班,而首當其衝的,可能便是交通已經不方便的偏鄉地區。到底這項法條修正,未來會對企業與工作者帶來什麼衝擊?

「例」與「休」差別:例假日禁加班,休息日可加班

簡單來講,所謂「例」就是例假日不能加班,即使勞工主動想加班都不准,否則雇主違法;而所謂「休」,則是休息日允許勞工加班。

一般上班族的休假日本來就是跟著政府機關明定的行事曆走,或許對於兩個版本的差別感受不深。不過,很多勞工並不知道,按《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法律上的明文條款其實只保障勞工週休一日,而非週休二日。只是自今年1月起,《勞基法》將法定正常工時由兩週84小時,修改為一週40小時後,正常情況下,每天上班8小時,一週5天剛好就達到40小時。

另外,很多人可以週休二日的理由,也和國定假日的轉換有關。一年中的國定假日本來有19天,但某些國定假日像教師節或光復節,勞工還是照常上班。這是有原因的。在法定工時尚未修改前,本來依法,勞工是隔週的週六要上半天,一年有52週,等於有26週要上半天,也就是要上13個全天。雇主透過減掉法定休假日7天,來填補應該隔週週六上班的時間,等於多放給勞工的假實際上只有6天,才形成大部份上班族都能享有週休二日的現象。

既然法律只保證一週休1天的例假,另外1天休息日,並沒有明文解釋定義,所以企業為了實際營運需要,會出現很多彈性調度排班的做法。例如雇主可以跟勞工約定一天上班6小時40分,一週上6天,加起來剛好40小時。以服務業而言,它的尖離峰需要人力差異很大,所以雇主可以請勞工從上午11點上班到下午2點,中間回去休息,下午再從5點半上班到晚上9點多,如果超過工時,再給加班費,透過縮短每日工時來增加上班天數,也符合現行勞基法規定。



週休兩例若通過:未來週休二日加班即違法

現行做法碰到修法,問題就來了。如果修法改為週休兩例而不是一例一休,雇主就不能要求勞工在兩例的假日時上班,勞工主動想加班也不行;除非碰到天災或是突發事件,需要救災或善後的特殊狀況例外,一般勞工一律不得出勤。

影響所及,在企業端,勢必要進用大量兼職員工來填補例假日時的正職人手不足等狀況。不過,像會計師事務所或是公車司機等專業工作,都必須有專業執照才能服務客戶,無法隨便找兼職人員上工。
因此,雇主必須在平日儲備更多的人力,才能因應忙季時的龐大業務量。這樣一來,可能造成正職員工賺不到加班費,實質所得下降,以及更多非典型就業人力進駐。

在這裡給企業建議:如果人力調派不過來,要趕緊培養周邊支援網絡和更多儲備人力。給勞工的建議是:一旦週休二例,嚴格來講,例假日就是不能出勤;如果是一例一休,記得休息日加班時,跟老闆要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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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癥結點在於一例一休這個髮夾彎有否如蔡總統所說的,違反民意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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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真心跟勞工站在一起???
每個版本特休都比照公務員甚至加碼
只有國民黨維持現狀???

http://udn.com/news/story/1/2003495
勞工特休假有幾天? 現行與朝野版本比一比

現行勞基法:

1.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2.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10日

3.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14日

4. 十年以上者每年加1日,最高上限30日


現行公務員:

1.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2. 三年以上六年未滿者14日

3. 六年以上九年未滿者21日

4. 九年以上十四年未滿者28日

5. 第十五年起30日


林淑芬提出版本:

1. 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4日

2.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3. 三年以上六年未滿者14日

4. 六年以上九年未滿者21日

5. 九年以上十四年未滿者28日

6. 十四年以上者30日


鍾孔炤提出版本:

1. 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4日

2.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 三年以上未滿六年者14日

4. 六年以上未滿九年者21日

5. 九年以上未滿十四年者28日

6. 十四年以上者30日


王育敏提出版本:

1. 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辦法定之

2.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3.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10日

4.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14日


5. 十年以上者每年加1日,最高上限30日


時代力量提出版本::

1.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2. 三年以上六年未滿者14日

3. 六年以上九年未滿者21日

4. 九年以上十四年未滿者28日

5. 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30日


李昆澤提出版本::

1. 超過三個月未滿一年者,依比例給予特休

2.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7日

3.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4天

4.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21日

5. 十年以上者每年加1日,最高上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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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0-7 17:40 編輯

一例一休與國民黨前所提版本相仿,是當初民進黨堅決反對的,林淑芬未審,為何被罰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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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0-7 18:23 編輯

還有翁教授以為一例一休可能是蔡總統的折衷或過渡方案,假如同黨的林淑芬委員也有一樣看法?那為何不審?卻要勞團千萬不要錯認朋友與敵人,不知何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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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定休假日數以年資為依據,對於勞工和公務人員大部分都休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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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休二日修法再不通過,林全倒了,小英也倒了.....

這次不查水表,直接查你家戶口,誰敢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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