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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犯下捷運4死殺人案 鄭捷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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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0 21:08:3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犯下捷運4死殺人案 鄭捷執行槍決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男子鄭捷於103年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最高法院4月22日判處他死刑定讞。法務部晚間8點47分執行槍決,鄭捷在死刑定讞第19天即火速槍決完畢,相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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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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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3 16:05:1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5-23 16:07 編輯
hahaha 發表於 2016-5-23 13:59
感謝國民黨立委加入廢死陣營!


除了虛構大審日本網址

還要繼續虛構下去嗎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1130277-1.aspx

林郁方:減刑不是廢除死刑


發稿時間:2016/01/13 15:48

最新更新:2016/01/13 15:48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3日電)國民黨立委林郁方今天針對網友說他曾支持廢死一事表示,103年參與連署的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是減刑法案,對符合條件的受刑人減刑,不是「廢除死刑」,死刑仍舊存在。

由於林郁方連日宣傳對手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林昶佐支持廢死,到處張貼「支持林昶佐(要求廢死)就是支持鄭捷(冷血殺人)」的宣傳布條,有網友就披露林郁方在103年時曾連署「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支持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對此,林郁方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對手利用他參與連署的減刑提案,抹黑他贊同廢除死刑,他指出,這是一個「減刑」法案,對符合某種條件的受刑人給予減刑,而不是「廢除死刑」,死刑仍舊存在。

林郁方說,提案人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的用意是因為監獄超額收容問題嚴重,超額比率平均高達21%,最高的甚至到達55%,使每個受刑人平均只有0.4坪的空間,所以建議對符合一定條件者給予減刑,但是像鄭捷這樣的殺人犯就不適用。

根據「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中的第三條也明確指出,只要是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經宣告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以上者,不予以減刑。1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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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3 13:59:06 |只看該作者
感謝國民黨立委加入廢死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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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6 11:42:0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5-16 11:44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6-5-15 22:51
未究原因?
請問你怎麼知道相關單位未究原因?你說未究原因就未究員因啊?那請問新政府認為追究原因要花多久 ...


9.2崩潰不已

刻意誤解人家丘三太的語意,你就別繼續秀下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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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5 22:51:30 |只看該作者
hahaha 發表於 2016-5-14 00:00
人家邱三太說的是 若未究因 恐有鄭捷第二

未究原因?
請問你怎麼知道相關單位未究原因?你說未究原因就未究員因啊?那請問新政府認為追究原因要花多久時間?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百年?....歐!原來是與廢死聯盟口徑一致的說法,難怪!連燈泡媽的說法都如出一轍!
要追求廢死的主張不用偷偷摸摸的用一些技術性干擾的方法來打帶跑,讓人看不起的!光明正大的提出妳們的主張,然後接受民意的檢驗?怎麼啦?現在要執政當官了,民意就沒用啦?你們不是說車輪黨就是被民意轟下來的嗎?
至於說到曲解人家的話,我只是"引申解釋"啊!但跟貴黨比起來,小弟實在是汗顏啊!
沒有說過的話可以自己加,沒有發生的新聞可以自己做,這些都是妳們的看家本領啊!
甚麼?要我提出證據?不好意思!貴黨以往的邏輯不就是:我說你有你就是有,不然你自己提出來證明說你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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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4 14:12:1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遊民 於 2016-5-16 11:52 編輯

轉貼  鄭捷行刑居然也可以政治化!
民報作者南方朔 | 民報 – 2016年5月13日 下午5:31

https://tw.news.yahoo.com/-093125239.html

一個社會發生了重大問題,人們都可能作出各種反應,反應的模式通常都顯示了該社會的心態,他們關心什麼?不關心什麼?他們的盲點是什麼?

鄭捷的殺人案已於五月十日下午八時四十七分初執行槍決。鄭捷已於四月廿二日被判死定讞,因此他的被執行槍決,並無任何違誤,但他在被槍決後卻惹出一堆口水,最重要的有三:

一、有些人認為法務部長即將下台,而卻在下台之前匆匆將鄭捷執行槍決,這顯然是有政治考量,擺明不想把鄭捷這條大魚送給新政府,把鄭捷的槍決也扯到藍綠問題,似乎藍色政府槍決就不對,綠色政府去執行槍決才對。這是什麼邏輯?如果現在的法務部不執行,而是拖到蔡英文就職後才執刑,那麼藍色的媒體是不是又可大作文章,宣稱蔡英文政府一上台就處決鄭捷,讓雙手立刻沾血?當一個社會每天都在沒話找話講,話就會永遠講不完。一個鄭捷的處死,都可以講成這樣,那還有什麼話講不出來?

二、鄭捷是在四月廿二日被判死定讞,到了五月十日才行刑處決,中間有十八天之久,定讞後鄭捷即決定要提出非常上訴,也簽了委任狀,因此鄭捷的律師團如果肯負責,他們是有足夠的時間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完成司法救濟的過程。但他的律師團顯然沒有照顧到被告的權益,在十八天內並沒有提出非常上訴,等到律師團知道了行刑的消息,才急忙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等到最高檢察署收到書狀時,處決的槍聲已響,書狀遲到了十三分鐘。因此,對於鄭捷的被行刑處死,最應受指責的乃是鄭捷委任的律師團。他們並沒有替委托人爭取權益,拖拖拉拉,沒有提早遞出非常上訴的書狀。而這些律師不去自省失責的責任,卻去指責法務部的行刑處決,媒體也跟著律師起鬨,卻沒有人去指責律師團的失責,律師團怎麼可以如此推諉責任?

三、鄭捷的被行刑處死,在這個時機,整個社會最應反省的乃是鄭捷案所牽涉到各種問題,例如:一個青少年成長過程所遭遇到的被欺辱及仇恨、一個失敗青少年的心靈變化、家庭及學校的責任、青少年的網路成癮問題,以及當代犯罪小說和犯罪漫畫泛濫問題,如果一個社會能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多少對於社會都會有所助益;如果有人願意因為鄭捷之死,而去討論廢死或反對廢死的嚴肅課題,我也不會反對。但所有這些嚴肅的問題,台灣一個也沒有觸及。鄭捷的被行刑處決,卻惹出一堆陰謀論,大家都在法務部有什麼政治算計,為什麼不把行刑留給新政府等藍綠立場的問題上來作文章。

一個社會泛政治、泛陰謀,居然到了這樣的程度,真不是個好現象!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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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4 11:33:38 |只看該作者
依照邱太三準部長認為,如果殺掉一個鄭捷,卻沒有去研究、解決外在的社會問題,恐怕以後還會有第二個鄭捷會出現。

假如這是新政府的意見,新政府以後施政工作將會去研究、解決外在的社會問題,使得以後不會有第二個鄭捷會出現。

這是最好的結果,我們期待,


但是已經判死的罪犯,要怎麼處理?

就不執行了嗎?

邱太三準部長還算誠實的人,

他說出真實話

對於在肯亞、馬來西亞犯下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被押解到中國審判,引發國人不滿,邱太三坦言,在國外犯罪的情況下,決定權也在地主國的手上。

那些就此事件批評馬政府的名嘴,不知何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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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 發表於 2016-5-13 20:08
邱太三的邏輯是不槍斃鄭捷的話,就不會有鄭捷第二嗎?
事實是,正傑還沒槍斃以前,鄭捷二號及鄭捷三號早就 ...

人家邱三太說的是 若未究因 恐有鄭捷第二


你把人家的話歪成 若不槍斃 恐有鄭捷第二


然後還正經八百的解釋 正傑還沒槍斃以前,鄭捷二號及鄭捷三號早就 ...


幾個簡單的中文字組成的簡單中文句型,你都可以搞得不清不楚!


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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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 4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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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3 20:08:39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5-13 19:33
https://tw.news.yahoo.com/%E9%80%9F%E6%A7%8D%E6%B1%BA-%E9%82%B1%E5%A4%AA%E4%B8%89-%E8%8B%A5%E6%9C%AA ...

邱太三的邏輯是不槍斃鄭捷的話,就不會有鄭捷第二嗎?
事實是,正傑還沒槍斃以前,鄭捷二號及鄭捷三號早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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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3 19:33:50 |只看該作者
https://tw.news.yahoo.com/%E9%80 ... A%8C-114544163.html
速槍決 邱太三:若未究因 恐有鄭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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