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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rrow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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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被洗版的廢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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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30 14:48:05 |顯示全部樓層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3-30 14:32
大大的第二點也是讓我最匪夷所思的,如同您所說的現行犯(這幾年的殺童案、鄭捷等)都已罪證確鑿,為什麼還要 ...

美國曾經做過的研究顯示,死刑對於重大刑案的確有嚇阻效果,每執行一個死刑,可以挽救十八條生命。
反過來講,放縱一個死刑,是不是要殘害另外18條無辜的性命?
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id1672186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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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30 16:40:10 |顯示全部樓層
寒皓媽媽 發表於 2016-3-30 15:03
對於這樣沒人性又懦弱的人   為何只有死刑 無期徒刑的選擇 難道不能有其他處置方式嗎?  死刑太便宜他(又不 ...

參考這個連結
將「自殺者再利用法」改成「死刑犯再利用法」即可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sHnH8zi1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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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2 10:01:47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摘自民進黨黨綱
二、行動綱領
--我們對當前問題的具體主張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九日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修正
(三)自由人權
26. 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
http://www.dpp.org.tw/upload/history/20100604120114_link.pdf

我個人主張維持死刑,並且判決定讞就應該執行。
可是以新執政黨的黨綱及國會結構來看,我們恐怕還要花不少錢,養這些死刑犯一段很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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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 1 個人覺得妳的簽名檔應該移除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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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6 14:54:36 |顯示全部樓層
社會公理何在?2015~2016年法院連下12道免死牌
中時電子報作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5月6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轟動一時的台南湯姆熊遊樂場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凶手曾男落網時嗆聲「在台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最高法院認定他長期受精神疾病折磨,昨判處無期徒刑確定。統計自去年以來,已有12個殺人犯,不管犯案手法有多凶殘,不管是殺1個、2個、3個,都可免受死刑制裁。

不只2個 殺3個都免死

方童的姑姑得知判決結果,痛罵司法不公,網友更是幹譙連連,譏諷要殺人之前,多去精神病門診看病,就可免死,更有人在網路開賭,說曾男與犯下北投、內湖殺童的兩人是「割喉三兄弟」,應該沒有一個會被判死刑,在台灣,只要裝瘋就可以任意殺害幼童。

這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起因於2012年底曾男為了想被判死刑,計畫殺害2到3人,他選擇抵抗力弱的兒童下手,帶刀前往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將10歲方小弟誘騙到廁所,再以刀割喉致死。

湯姆熊帶頭 殺童可活

一、二審依據2家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曾男患精神疾病,都判處曾男無期徒刑,前年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查明曾男是否裝病,更一審再將曾男送4家醫院進行心理鑑定,發現他殺害男童時有精神障礙的情況,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只有小學畢業的曾男嗆聲成真,法院果然判他免死。

諷刺的是,法務部還一度因為曾男「可免死」這句話,火速槍決6死囚,但最高法院合議庭昨天表示,這起悲劇的發生,法官們感同身受,但礙於我國已實施兩公約,曾男因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判死。

判活理由瞎 亡靈安在

自從我國施行人權兩公約後,2年來僅鄭捷1人被判死定讞,過去1年來有12件重大殺人案,其中7起的殺人犯,都獲判無期定讞,免死的理由有「是個孝子」、「在校課業良好」、「會抄經書給法官」、「犯行凶殘程度比不上菲律賓武裝分子蘇祿軍」等等,法官為了不判死,判決理由愈來愈瞎。

另5起重大殺人案,雖在審理過程中,但地院或高院的也都是處以無期徒刑。其中新北張男10年前為情婦殺死妻子與2名幼女,歷審6次都被判死的張男,沒想到在更五審時,法官把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理由竟是「他再犯風險不高」。千奇百怪的理由,不禁讓人質疑法官究竟量刑標準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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