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585|回覆: 49

[其他] 怪叔叔和小孩性交,父母不能告他,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

[複製鏈接]

238

主題

5

好友

4107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636
在線時間
2858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09:15:03 |顯示全部樓層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a222461 + 2 歐耶!
michaelc_twk + 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總評分: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96

主題

4

好友

537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34
在線時間
4254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09:36:44 |顯示全部樓層
這就是偷渡,綠民貫用手法!

238

主題

5

好友

4107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636
在線時間
2858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09:39:59 |顯示全部樓層
anson9419 發表於 2015-11-9 09:36
這就是偷渡,綠民貫用手法!

重點是這件事本身啊,管他政治什麼的

96

主題

4

好友

537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34
在線時間
4254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09:44:17 |顯示全部樓層
重點是哪些政治人物支持這個修法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reading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11

主題

0

好友

261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90
在線時間
267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0:15:20 |顯示全部樓層
anson9419 發表於 2015-11-9 09:44
重點是哪些政治人物支持這個修法

我一直覺得好奇,為何同志遊行都要搞得肉慾四溢,訴求也"語不驚人死不休"!! 現在連兒少法都想要廢止,還有一堆政客參加遊行....不論同性異性共同生活,應該都是因為"愛"吧!! 只有性沒有愛的結合,怎會有幸福?? 不幸福又怎會得到他人的祝福.............

79

主題

57

好友

4194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037
在線時間
912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1:11:42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參加遊行的人,都可以接受家中有人是同性戀...
哇...真希望他們是出自真心...
別到時真的家中出現同性戀時,心裏不開心...

還有這不是針對同性戀議題的遊行嗎?...怎麼會扯到性交年齡問題...
根本就亂入...

Just do It ...

79

主題

9

好友

84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96
在線時間
147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1:20:5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白 於 2015-11-9 11:27 編輯

哀哀,如果真的想要了解,就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研究去了解,不要別人貼的影片旁白就相信

對於我們所看到的所聽到的一定要自己思考反覆查驗過,不要片面聽人家說什麼,

或是看到布條的字樣 就開始批判

在現實生活中 對於別人說的話我們都會再三檢驗是否真如他說的那樣

這個影片針對同志遊行的論述 我們也不應該就這樣傻傻就相信他說的,

老實說我看他的影片還有旁白,一開始也是覺得驚世駭俗

但是當我深入去了解,我發現影片的旁白幾乎都是偏見還有對於法條的不認識

也不知道遊行的人到底是要反對什麼

這樣沒有經過思考驗證的論述 是不負責任的 只是在製造衝突跟對立,

就算平日燒香拜佛再多也不會被保佑的啦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指北針 + 1 看新聞跟看歷史一樣~要多面向!!現在的媒體.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18

主題

0

好友

308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33
在線時間
422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1:55:12 |顯示全部樓層
亂七八糟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2:01:19 |顯示全部樓層
斷章取義的標題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85

主題

14

好友

341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612
在線時間
1286 小時
發表於 2015-11-9 12:51:55 |顯示全部樓層
[北大特區出現陌生年輕男子向放學時的小朋友搭訕]
是不是說...刑法227如果廢掉後,這名[陌生年輕男子]就可以大膽的小朋友搭訕了~!
這樣算是[斷章取義]嗎?
那這條法律是在規範什麼?遊行的人又再反對什麼呢?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