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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洪山川論廢死「醫生治不好病人,總不能把他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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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4 10:20:15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herolion 於 2015-7-4 10:22 編輯

那請這位先生去向死刑犯傳教
教他們要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生態才對!
然後再拖去槍斃了

另外洪山川說,死刑不是合法不合法的問題,而是「生命不是由人可以決定,生命掌握在神的手裡」
小弟萬分贊同!  請他再去向死刑犯傳教 生命不是它們這些死刑犯可以掌握的!
然後再拖去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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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青哥 + 1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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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小咖!就不要理我的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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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5-7-5 09:13:5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herolion 於 2015-7-5 09:16 編輯

"結論:
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那些侵犯(剝奪)別人生命權的殺童案兇手必須無條件判處死刑。但對於自己正在慢性的殘害(殺害)自己小孩的行為卻視若無睹,要不然就是逃避、找種種理由原諒自己的行為。

以上現象可結論為兩種可能:
1.自己的小孩只有自己可以殘害(殺),別人殘殺就是不對,要判死刑的。
2.慢性殘害(殘殺)自己的小孩是可以接受的行為,但別人一刀割死小孩的行為是不可以接受的。"

上面又是個歪理推論了:
1.PM2.5是工業進化後大家共同製造的!如果可以不讓小孩吸!我想沒有家長願意自己吸或小孩吸!
   所以你說這叫家長自己殘害小孩?這也太擴大解釋了?

2.第2點結論更怪了?老實說我看不懂這推論哪裡合理了或符合現在流行的比例原則?
   我只想反問你:
   你的小孩!!是願意讓別人一刀割脖子掛了!免得接受你所謂父母的慢性虐待
   還是讓她留在世上吸PM2.5?或者吃蛋糕喝咖啡或者喝可樂之類...接受那些不健康的飲食?
    所謂"慢性殘害"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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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青哥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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