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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旅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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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流] 奇怪,這怎麼可能?建築師說:露台蓋遮雨棚、遮光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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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9 14:25:19 |只看該作者
查竣工圖如果為消防平台>>拆, {2 n+ \) R  P! i; ^) A
通報工務局拆除大隊他們會自己評估是否違法
( ]0 v6 V0 v' F7 o3 L* N) {5 T7 h一般會依照面積是否有超過
- g; z& i4 a4 q- ?$ _* C9 }4 v遮蔽物是否透光
4 f$ [. Z4 Y/ R' E! H作為拆除的原則% O4 V) o: }  Z" P! K+ A
如果都沒超過
' W8 A- F+ X) p6 t  [就算是社區規約也拿他沒轍! y5 t4 ^+ V2 w: k" R
但這一看基本上就算雨遮了
1 S& F% E& f" Z7 h# A7 d應該算違建了
其實~簡單平凡..也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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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9 15:23:3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4-8-19 15:24 編輯
) \6 W1 S6 S( F# T2 B
) O# ~: @, V0 e照片中己照出來,有佔用樓梯間的外牆。% K2 ]' k1 m1 E: o! ]9 b

6 n- G/ F% @7 d, [% \而且整個違建不是花架、也不是透明棚架。
9 h. X3 J6 n2 R: T' k8 H3 |. k% h4 J  e. e
所以不屬於可以列管的花架、透明棚架,& g( `0 a: M0 @0 S
+ W" c$ w4 k: X/ [/ {; w
而以雨遮來說,尺寸就太大了。
8 P: M+ G7 c  _9 I6 W( e% Y8 A3 Q: p% s/ z4 u
我很不能接受的就是,身為建築師,自己不守法,還想一手遮天,明明就是他本身要蓋,還說是隔壁的要蓋,而且是要蓋鐵皮的,他擋下來,送了三次設計圖給管委會。才蓋的。
. m' h+ ^# n) R7 s2 t
, S0 o4 a" t9 \1 M4 @可是管委會的主委說:他跑來跟主委說:他不是來請求可不可以蓋,而且他就要蓋了。他只是打聲招呼,通知一聲。
! T4 S! N9 z- O% ?: F
/ ^2 a0 s5 ~" \  V) ~1 }  x※我之前住在耶魯。耶魯這麼大的社區,管理的真好。這麼多的露台,那一戶有人蓋花架?透明棚架?
% ?+ p9 }; P. c. G7 }3 c5 h
) B8 r5 V" j) O現在我搬到台北了,明白說來,這照片是在台北市的大樓,台北人反而守法程度不如新北市。
# D- F. B0 ]8 j1 ^: s& p" H% L4 Y6 G8 }( J- H" ]/ S" M
建築師硬佔了便宜,還要別人硬吞下去。不然他會去舉報建商二次施工的部分,管委會有些忌憚的樣子。+ S' S4 H/ i) q( \2 y

3 g, o1 e. u) _4 e; f: ~上次跟這建築師反應時,他扯到大廳的二次施工,說舉報之後會拆成什麼車位,會減少公設,這樣的房子,他說:你還想住嗎?
0 C! m% z. r6 _- W# b4 X. v  j& n" v8 c4 y" E; R
分明就是暗示大廳的公設也會被拆。想以此換成妥協他的違建。夠厲害的!
1 X' \* c: [9 v* b# J7 [5 e4 f$ H& ]6 o; G2 c" _# i, r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可可的爹 + 3 很多違建的住戶都是用這招恐嚇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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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8 11:45:11 |只看該作者
拆除大隊來拆除違建中間的隔板了。
! p: U( g9 V/ I
. s7 b1 @5 Y, t; B建築師立場軟化,同意拆掉一部分違建。
5 J8 {9 o! [. Y9 W0 m1 y6 @5 ~) M) O% D6 ~) i/ l4 `5 b
不是很滿意這樣的結果。應該是要全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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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8 16:47:05 |只看該作者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4-8-28 11:45
  O# e) s9 m5 \. L2 Q拆除大隊來拆除違建中間的隔板了。0 j, }* s& p$ h0 b; T5 ~6 e
) n- S, p  h) S
建築師立場軟化,同意拆掉一部分違建。

6 f: l6 O0 J/ L3 t無錯,他要全拆才對。
( {6 t/ }  D3 g) Y
# j5 q' o" d! [可以把檢舉函及主管單位的回覆貼在這裡嗎?當然名字及地址等資料是不需要的,可以刪掉。我只想清楚了解內容,再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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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8 18:36:34 |只看該作者
這很明顯就是違建~再檢舉吧!!
7 Y1 z  h, k$ S. c不要被騙~公寓大廈條例裡很清楚!!!
  m7 Q* e' F5 P8 k( z, r總是就是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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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8 23:08:38 |只看該作者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4-8-28 11:45 - s; Z& B, {* o
拆除大隊來拆除違建中間的隔板了。2 d7 V/ ]# N( T

  Z5 c5 f* c  s建築師立場軟化,同意拆掉一部分違建。
; B& T7 j5 W4 x8 J
本來就要全拆啊!!4 }: {& S9 c1 `1 I
  I7 w0 k) p; ~7 g
為什麼拆除大隊只拆掉隔板?給屋主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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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30 09:47:03 |只看該作者
我也是覺得應該全拆ㄝ~~~~因為我是買露臺戶,但我不希望整體社區因為個人利益而影響整體,這是公民基本素養八,了不起買個像星巴克的陽傘座台,傍晚坐在露臺感覺是一份悠閒,比搭鐵皮屋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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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30 12:05:39 |只看該作者
請問一下
, m  W1 ^' A( O( G# ^6 x# w
) F, K. V/ Q- H1 b7 H房子位於新北市嗎: H5 r! {: w9 r& E6 }; @
; Z( W# [0 c3 ]2 z
如果是的話
- d, ~& m7 Z6 U1 b& n/ e- z) V8 @5 h; @/ E8 R* P+ @
給個今年新北市的新規定
! v0 L2 h% \- E0 h
: c! Q0 p! A) N6 D. rhttp://www.teardown.ntpc.gov.tw/web66/_file/1063/upload/low/3.pdf
9 q  `8 ?- d7 W( J+ ~  A% J2 ?% H' f7 o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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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康 發表於 2014-8-19 13:40 . J5 S' j) U2 |# ~* k4 [; M' @! z
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 3 N, B; U# [0 }( v9 v$ _: F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8 日北府工拆字第 1033026325 號 ...
  z  C8 M- P9 U
這樣看來露台戶在沒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的表列因素,是可以加裝雨遮,所以本案經投訴後,工務局只拆了牆面隔板的部份,這樣解釋對嗎?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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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30 22:35:11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4-8-30 13:59 9 I( ]5 k. X) z  I
這樣看來露台戶在沒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的表列因素,是可以加裝雨遮,所以本案經投訴後,工務局只拆 ...
# I; y$ d6 I! ^& E- V$ W/ b
所以叫他把公文內容 PO 出來。
% u- Q/ W" j# R0 Y4 H6 K; e" q& d
9 A2 C9 o& `( @6 O+ H不然大家都是在瞎猜。
# r5 @- A' Y* b6 ]' y% X' A2 s, n8 j* g' m9 N* B' T
很難給進一步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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