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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 比核四是否商轉更迫切的問題-百姓身家性命安全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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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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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5 11:43:37 |顯示全部樓層
凜冬將至 發表於 2014-4-23 20:01
我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呢 就是啊每次選舉都選民進黨 那不管是核四追加預算 還是核四趕工 都不會有人抗議或是 ...


您的方法不正確喔...
當時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也是因為停建核四,後再復建核四(可參閱[核能] 林義雄:《公投法》修好 核四公投才有意義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6 的第51樓說明)造成紛紛擾擾,如果您還年輕...不了解當時狀況..真的要好好去了解了解.

為了選舉??
這是為了您的後代壓,想揶揄,想調侃...我都贊成...但是起碼..牛頭要對馬嘴吧!

作秀,選舉...搞到要自殘.....那我請問您...
您現在擁有的言論自由是一為堅決為您付出的死諫者所爭取來的!
人都死了,還談甚麼個人選舉利益.

您文中還提到:
核四議題去年不是炒過了 這能炒到選舉結束嗎?想點類似太陽花的運動 或許會更棒!!

我要更正一下下,應該不是炒,應該是,而且不是去年才炒(),早在1994年就吵得沸沸揚揚了!

至於您說...想點類似太陽花的運動 或許會更棒!!

我想,如果林前輩真的有個萬一,我想社會的群眾運動的力道應該遠大於太陽花吧!
不過我真的不希望臺灣走到這一步!

您說創意不足,我想您也不應該用這類字眼評論林義雄前輩.....
他是臺灣的人格者,也是臺灣的民權鬥士...他的過往,我不客氣的講...在這裡的網友沒有一個能夠對林義雄前輩做出任何不敬的言論(至於唐某,跟董某...我也不削提他們的批評了)

別忘了...中國國民黨可是林義雄血案的最大嫌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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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0729 + 1 中肯!(應該就是)
lilyjody + 2 中肯!

總評分: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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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4-4-25 11:46:58 |顯示全部樓層
vivicat5 發表於 2014-4-23 18:55
我反核四甚至認為應立即廢掉核1.2.3,為了下一代我願意為此付出天價的電費,我願意配合任何限電措施.不到32 ...

砲你?做甚麼?

拿出數據就好了~~~

破解台電完美騙局─核四停建,不會缺電!(部份表格由於格式問題無法正常呈現,煩請到原出處網站詳閱)
http://www.ystaiwan.org/nonuke2013/nonukescomment_1/

壹、前言:什麼是備用容量、備用容量率?
用最簡單的話來說,電力備用容量就是用電尖峰時期「剩餘多出的發電能力」,或閒置機組的發電能力,其目的是為了確保供電的正常穩定。

以一般人較容易理解的工廠運作來說,一家工廠通常會提前在幾年前開始預估每年生產線最忙時所需要的機器設備數量,之後再進行採購。同樣的,台電也會根據每年用電尖峰量的成長預估,提前幾年來進行電源開發的規劃(蓋電廠需要一段時間)。

然而,如同工廠一樣,每年或每月的產品接單量都不是固定的,台電蓋好的電廠或發電設備,也會因為每年尖峰用電需求的變動而產生一部分機器設備閒置沒有使用的情況。尖峰時期沒有用到、多餘閒置的機器設備產能就是所謂的備用容量。

例如,在工廠今年的接單高峰時期,所有生產機器設備扣掉保養、維修中的機器數量,還有100台可供正常使用(每一台機器假設每小時可生產10個成品)。但工廠最多的接單量卻只需運轉80台機器就足以供應生產所需,那麼多出來的20台機器的產能(20台X 10個成品),就是所謂的備用容量。
因此,電力備用容量的正式定義是,將台電現行系統總裝置容量,扣除機組歲修、廠內用電、線路損失與夏季最高尖峰用電,其剩餘部分就是備用容量。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系統淨尖峰供電能力 - 系統小時尖峰負載

系統淨尖峰供電能力=裝置容量 - 電廠本身用電


(註:系統尖峰能力是指各發電機組淨尖峰能力的總和;尖峰負載是指當年度用電量最高之小時的平均負載)

而「備用容量率」是指,備用容量占每年用電量尖峰的比率,也就是備用容量占系統小時尖峰負載的比率。以上述工廠的例子來說,就是「閒置機器之產能」占「供應訂單所需機器之產能」的比率,也就是: (20台X 10個成品)/(80台X 10個成品)X100%=25%

備用容量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率=     (備用容量/系統小時尖峰負載)×100%

=     (系統淨尖峰供電能力-系統小時尖峰負載)/系統小時尖峰負載×100%

為了避免發電機組故障時可能產生的停電情況,各國通常會設定一定程度的備用容量率標準,保留一定程度的預備電力,只不過各國並沒有一致的標準,而是視各國實際情況而定。因此,備用容量率的指標經常也被作為未來電源開發、是否新蓋電廠或增設發電機組的重要參考。

貮、現況及問題:台灣發電產能閒置的情況有多嚴重?
一、備用容量率目標訂得太高,會造成投資浪費!

不過,備用容量雖然是為了維持供電的穩定性,但是如果備用容量太高,也就是有很多電廠閒置不用,如此一來就形成投資浪費。蓋一座電廠通常得花數百至數千億元,如果當初在規劃電源開發方案時,將備用容量率目標訂得太高,就會造成過度投資的錯誤決策。
從計算公式來看,影響備用容量或備用容量率的兩個因素,除了電廠的發電能力之外,也受到每年尖峰用電量波動的影響。換句話說,即使在沒有減少發電能力的情況下,如果當年度尖峰用電需求減少,則實際的備用容量率就會往上升。

台灣早期的備用容量率訂在20%~25%的高標,結果造成很多發電設備閒置浪費。2006年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指示調降為16%。不過,即使調降為16%,近幾年的實際備用容量率仍然高過16%,連年大幅超標。自2008年以來實際的備用容量率往往超過法定標準甚多;2008年達21.11%,2009年28.11%,2010年23.4%,2011年20.63%,2012年預估為22.69%(下圖)。因此,今年6月經濟部召開「油電經營改善小組」會議決議,將備用容量率再調降為15%

7

8

二、備用容量率超標的代價很嚇人!

若以台電自己的預估,備用容量率每增加1%的投資成本大約是100億元(含電廠和輸電設備的投資),那麼,馬總統執政五年來,實際備用容量率(發電機組閒置)屢屢超標;以其中最高值2009年的28.1%來計算,遠超過法定標準(16%)12.1%,換算閒置成本,高達1,200多億[1],幾乎等於5歲幼兒到大學所有學生一年學雜費的總和!(全國從5歲幼兒到大學所有學生的學雜費加起來一年也不過大概1,300多億元左右)倘若電源開發預測及管理得當,這筆沒有必要支出的經費幾乎可以讓一年全國5歲幼兒到大學畢業全部免繳學雜費,可使442萬多人[2]受惠。

當然,台電一定會說,2009年是因為景氣不好、用電需求減少而導致備用容量率超標,但誠如本報告前面所提到的,2010年、2011年都是呈現用電量成長的情況,備用容量率還是超標了。如果以這兩年超標的備用容量來當計算基準的話,那麼實績值與法定值的差距,2010年為7.4%,2011年為4.6%;換句話說,這兩年在用電量繼續成長的情況下,仍然有高達460億~740億的閒置成本。姑且拿最少的460多億來作等值換算,這筆錢:

•  可以讓去年出生的嬰兒[3],每胎補助23萬多元;

•  比十二年國教每年預算[4]還要多100億;

•   等於將近三年(2.8年)的文化部預算[5];

•   全國每人發近2,000元紅包[6];

•   可以買下2.6家壹傳媒[7]。

三、為什麼近幾年實際備用容量率會不斷超標呢?

從供給和需求關係來看,備用容量率上升其實就是「供過於求」的現象。那麼,為什麼會產生尖峰發電產能供過於求呢?原因不外乎兩個,第一是實際用電需求不如先前的預估,導致有較多的備用容量、發電產能閒置;第二是實際用電需求符合先前預估成長,但電廠卻蓋得太多,當初投資誤判,以致於發電產能閒置過多。

依照能源局和台電的說法,近幾年的實際備用容量率之所以超過法定標準過高,主要是由於實際用電需求減少所導致,也就是前述的第一項原因。但是,當我們細究尖峰負載的數據資料,卻可以發現事實並不完全如此。能源局和台電的說法是依據2008、2009兩年尖峰用電需求減少的情況,但是2010、2011年的尖峰用電卻是不減反升,而且這兩年的尖峰負載也都高於以往歷年水準(下表)。這顯示實際備用容量率大幅超標的原因,並不全然是因為用電需求減少,反而較可能是台電當初對電力需求預估與電源開發規劃不當,造成過度投資的錯誤決策。

9
本報告以下將指出,造成台灣電力投資過剩的第一步錯誤是台電對未來電力需求嚴重高估,而高估的背後原因是出於政治動機,第二步錯誤則是法定備用容量率訂得太高;用嚴重高估的未來電力需求和過高的法定備用容量率,作為台灣電廠投資開發計畫的兩項依據,錯上加錯,因此造就了台灣電力投資過剩的現況。

叁、造成電力投資過剩的第一步錯誤:台電對未來電力需求的政治性預估
為什麼說近年實際備用容量率超標的原因,較可能是台電當初對電力需求預估與電源開發規劃不當,造成過度投資的錯誤決策呢?關鍵就在台電對未來電力需求的預估!

台電對於蓋電廠的決策程序是,先推估未來用電需求和每年夏季的用電尖峰負載值,再根據法定備用容量率的標準,推估未來要增加多少系統發電能力,也就是要蓋多少新的電廠,蓋哪些類型的電廠?因此,對於夏季用電尖峰需求的未來成長預估值,就會決定台電下一步要進行多少的電廠投資開發計畫。換句話說,電力需求預估會決定未來的電力投資計畫。

不過鮮為人知的是,台電對於未來電力需求的推估,其實是很政治的!為何如此說呢?原因有二:

第一個是因為台灣整體的電力需求預估缺乏公正第三人參與的機制,也就是與台電「球員兼裁判」有關。長久以來,我們國家對於電力的需求預估都是由台電一手包辦,被人批評是「球員兼裁判」。原本在2004年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成立之後,行政院有意撥亂反正,指示改由能源局依職責辦理未來電力需求預估和電源開發規劃,但是實際運作上,能源局每年仍是拿一筆預算委託台電進行電力需求預估,兜了一大圈之後,最後還是由台電自己來做,球員兼裁判的多年沈痾依然如舊。監察院在今年的「備用容量率」調查報告中(第十一頁)也發現這個問題,但只是輕輕帶到,委婉勸告「能源局不應該只委託台電評估未來電力需求,也應該委由第三公正機關參與執行或協同審查,以免預測失準。」電力預估由台電球員兼裁判,缺乏第三方公正評估,等於台電一家說了算,台電說電廠應該蓋多少,國家就出預算蓋多少,國家整體電源開發計畫和預算完完全全被台電公司一方把持。

第二的原因是,每當核四成為政治議程上的熱點時,台電對未來電力需求的預估值就會大幅暴衝。電力需求預估和電源開發既然是由台電一方說了算,那麼國家整體利益就不免摻雜了台電自己的公司利益,甚至產生「以私害公」、「以公利包裝私利」的爭議。事實上,過去每當有人提出台電電廠投資過多、蓋太多的質疑時,台電必定會端出「未來用電是成長、吃緊的,如果不蓋那麼多電廠,國家就會有限電、停電危機」等標準答案來捍衛。但是,台電這套「有所本」的說法,究竟是本於國家利益、本於專業,或者是本位利益在作祟呢?

讓我們檢視一下台電歷年所做的未來電力需求預估報告。台電每年都會對未來十到二十年左右的電力需求成長進行推估;我們比較歷次對同一年的推估結果,取其中的最高推估值可以發現:最高推估值與實際尖峰負載值的誤差,在1999年之後不斷大幅擴大;誤差值甚至相當於2~3座核四廠的裝置容量(下圖&表)。換句話說,台電用這個暴衝、高估的電力需求值來做電廠開發規劃,毋怪乎近年會產生發電產能閒置過多、實際備用容量率大幅超標的情況,

如果電廠過度投資的錯誤決策,是因為單純的需求預估失準等技術性問題也就罷了,但是招人非議的是,對於電力需求推估的暴衝,似乎是台電刻意的!對照一下出現推估值暴衝的研究報告年份,可以發現集中在1997~2000年歷年、2004年(下表)。那麼,為何預估值暴衝會集中在這些年份所做的報告中呢?



尖峰負載值預估:台電歷次預測中的最高值

尖峰負載實績值

預測最高值與實績值的差距

萬瓩

哪一年做出的預測?

萬瓩

萬瓩

相當多少座核四裝置容量    (275萬瓩)

1995

1,994.3

1991年

1,993.0

1.3

0.00座

1996

2,122.8

1991年

2,176.2

-53.4

-0.19座

1997

2,255.4

1991年

2,223.7

31.7

0.12座

1998

2,421.0

1997年

2,383.0

38.0

0.14座

1999

2,559.0

1997年

2,420.6

138.4

0.50座

2000

2,708.8

1998年

2,585.4

123.4

0.45座

2001

2,892.6

1998年

2,629.0

263.6

0.96座

2002

3,069.7

1998年

2,711.7

358.0

1.30座

2003

3,257.7

1998年

2,859.4

398.3

1.45座

2004

3,452.0

1998年

2,903.4

548.6

1.99座

2005

3,648.0

1998年

3,094.3

553.7

2.01座

2006

3,842.7

1998年

3,206.0

636.7

2.32座

2007

4,031.6

1998年

3,279.1

752.5

2.74座

2008

3,917.4

1999年

3,132.0

785.4

2.86座

2009

3,983.4

2000年

3,101.1

882.3

3.21座

2010

3,842.5

2004年

3,302.3

540.2

1.96座

2011

4,003.7

2004年

3,378.7

625.0

2.27座

2012

4,167.2

2004年

3,308.1

859.1

3.12座

資料來源:台電歷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及相關公開資料。

10

如果對照一下核四事件的政治大事紀就不難發現,每當核四成為政治議程上的熱點時,台電對未來電力需求的預估值就會暴衝。核四抗爭在1990年代中期之後逐漸加溫,1996年民進黨在立法院提出核四停建案,引起朝野攻防,最後國民黨雖覆議成功,但核四卻自此開始成為全國級政治議程的熱點。包括原能會原本預計要在1998年核發核四廠的建照,也因政治因素,延後至1999年3月才核發;2000年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2003年陳總統宣布將於2004年舉行核四公投(後來因朝野政治攻防而未能舉行);2004年9月2日經濟部同意台電提出核四工程追加近200億預算(為核四第一次追加預算)。

【1996~2004年核四事件的政治熱點:】

•  1996年民進黨在立法院提出核四停建案,國民黨隨即提出覆議表決推翻此案。

•  1998年10月間原能會原本預計要核發核四建廠執照,但遲於1999年3月17日始核發。

•  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

•  2003年陳水扁總統宣布於2004年將舉行核四公投。

•  2004年9月2日,台電首次要求追加近200億預算,並獲經濟部同意。

台電在1997年之後所做的電力需求推估,在上述核四成為政治熱點的各個時期,預估值都暴衝超標,而且所做的預估值與實際值的誤差越來越大、越來越離譜。由此可以看出,台電為了捍衛自己的利益,每當外界質疑電力夠用、核四不需興建時,台電就會做出暴衝、離譜的電力需求預估,並據此指稱「核四若不蓋,未來會缺電!」台電應該為其「用公利包裝私利」、「以專業外衣包裝政治目的」的心態,開誠布公向全民道歉,並立即停建核四。

肆、造成電力投資過剩的第二步錯誤:法定備用容量率訂得太高
一、訂定「合理」備用容量率的兩大考量:供電穩定VS.投資效益

因此,訂定合理的備用容量率,才能同時兼顧供電穩定與投資效益。但是問題來了,什麼才是「合理」的備用容量率?應如何評估呢?備用容量率訂得太低,就有可能產生供電不穩的問題,但是訂得太高,則又會產生過度投資、蓋太多電廠的浪費情況。換句話說,備用容量及備用容量率的訂定,往往是「供電穩定 VS. 過度投資」兩者之間的權衡。

二、 何謂「合理」的備用容量率?台電說法變變變!

面對近來外界對於備用容量率偏高的抨擊,台電經常援引國際比較的例子,指稱台灣目前的法定備用容量率15%是合理水準[8]。然而,對於什麼是「合理」的備用容量率,事實上台電自己的說法,前後也並不一致。

根據監察院2012年「備用容量率」的調查報告資料,1990年代以來,台電對於「合理」的備用容量率說法一再轉變,最低為13%,最高為20%(下表)。以備用容量率增加1%的投資成本100億元來看,最高(20%)與最低(13%)兩者所影響的投資成本差距就達到700億元。由此可見,台電對於「合理的備用容量率」,並沒有一致而持恆的說法。

年代

台電對合理之備用容量率的看法

1993年,台電「長期電源開發方案」。        以每年1天缺電機率之標準,建議將備用容量率訂在15%~20%之間。
1997年,台電重新檢討國內電力規劃準則時之評估。        供電可靠度每年0.5天缺電機率,合理備用容量率訂為15%~20%之間。
2002年,台電「系統最適供電可靠度與合理備用容量率之研究完成報告」。        供電可靠度每年0.5天缺電機率,合理備用容量率訂為14%~17%之間。
2005年,台電「供電可靠度與系統備用容量率之分析」。                                                                      以目前電源系統規模而言,13%~15%之備用容量率已可滿足發電端可靠度999(99.9%,每年0.365天缺電機率)之要求,請考量將合理備用容量率訂為13%~15%。
2010年,台電「台電系統規模之合理備用容量率」研究報告。        當系統尖峰負載成長達4,600萬瓩時,考量新建電廠工程之不確定性,備用容量率仍需維持在15%。
資料來源:根據監察院2012年「備用容量率」調查報告整理而得。

三、 噓!台電不能說的秘密:備用容量率10%,缺電量是0!

事實上,根據監察院今年「備用容量率」調查報告(第六頁)引述台電向能源局提出的公文:「(民國) 94年9月16日臺電公司函經濟部能源局略以:『鑑於(民國) 86年以來系統實績備用容量率高於10%時,缺電量皆可保持為零,……。』」雖然這句話是針對「實際」備用容量率而言,但卻也透露一個重要訊息,也就是「當備用容量率為10%以上時,自1997年迄今近16年來,缺電量皆可保持為零。」

對照每年發生缺電的情況也可發現,自1997年以來供電情況已趨於穩定,其中只有1999年因921地震、2002年因發電燃料液化天然氣安全存量不足而發生限電情況;也就是說,近15年來並沒有因發電系統不足而產生限電的情形(下表)。而在這段期間當中,1998年的實際備用容量率還出現低於10%的情況(下圖),也都沒發生過限電;因此也可以再度證明,法定備用容量率訂為10%,未來不會缺電,也不會限電!



台 電 近 年 限 電 次 數

年度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次數

3

14

2

4

16

3

1

0

0

22

0

年度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次數

0

1

0

0

0

0

0

0

0

0

0

11

台電無意間透露出「備用容量率10%,缺電量是0」的「不能說的秘密」,也與民間專家學者的看法不謀而合。台北大學經濟系王塗發教授曾指出,「以台灣電力系統中3個最大的獨立機組的裝置容量占全系統的比重(不到9%)作為「合理備用容量率」(假設一部機組發生意外而出狀況的機率為萬分之一,則3部機組同時出狀況的機率為兆分之一,趨近於零),則10%的備用容量率已是綽綽有餘,超過10%將造成電力投資的資源浪費。」[9]

伍、四大改革主張
一、要求台電道歉,並停建核四。

過去出於政治目的而嚴重高估電力需求,導致電廠投資決策錯誤,台電應向全民公開道歉,並立即停建核四。

二、追究刻意高估電力需求的責任,並納入績效考核制度。

主管機關應對過去電力需求嚴重高估及電廠過度開發究責,同時為了避免台電公司再度以政治目的高估電力需求,並因而導致電廠的過度投資開發,我們主張應將電力預估與開發的準確度,未來也應將電力預估與開發的準確度,納入台電績效考核制度,追溯相關人員的獎勵與懲處,以遏止錯誤的投資決策再發生。

為確保預估值與實績值的誤差保持在一定水準,我們認為可以10%~15%作為每年「實際」備用容量率的區間水準,作為台電公司電力開發管理績效的課責指標,並以追溯考核方式,給予相關人員獎勵或懲處。當實際備用容量率越接近10%時,則給予較大的獎勵,反之,若實績超過15%,則給予懲處。

設定每年以10%~15%區間水準的管理標準,理由如下:

第一,10%的「法定」備用容量率是一個確保不缺電的最低標準,但為了避免像近幾年「實際」備用容量率因過去電力預估失準而產生大幅超標的情況,必須同步設定一個「實際」備用容量率的上限。依台電自己的說法,當備用容量率超過15%時,就會發生產能閒置的情況。[10]依此,可以15%作為「實際」備用容量率的上限。要求台電必須做到每年的「實際」備用容量率不得超過15%、不得低於10%。

第二,這種設定區間水準的備用容量率管理方式,也是過去台電2005年以前習以採用的模式。本報告依照台電的數據、說法、過去做法等據以提出的政策建議,應屬可行之道,台電及政府應予考慮採納。

三、公正第三方參與電力需求預估與電廠開發規劃。

為避免國家電力需求預估與電廠開發規劃被台電公司單方把持,能源局應讓公正第三方參與電力需求預估,並立即全面重新檢討現有電源開發計畫。



四、法定備用容量率降為10%。

我們主張,法定備用容量率應以不缺電的10%作為基準。如此預估可節省的投資成本,以過去五年來每年實際超標的備用容量率來估算(不考量2009年的異常表現情況),如果當初的電力需求預估及電源開發規劃得宜,使每年實際備用容量率接近法定10%標準的話,預估將可省下1,300億元左右的電源開發成本[11]。這筆省下來的電廠投資經費,可以讓全國922萬納稅義務人,每人荷包少繳約14,000元的稅。

[1] 2008~2012年,各年度備用容量率高於法定目標值的差距:

2008年:5.1 % (=21.1% – 16%)

2009年:12.1 % (=28.1% – 16%)

2010年:7.4 % (=23.4% – 16%)

2011年:4.6 % (=20.6% – 16%)

2012年(預估):7.7 % (=22.7% – 15%)

台北大學經濟系王塗發教授曾表示,台電說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一百億元的負擔。這其實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如以核四廠的建廠預算超過三千億元,增加系統供電能力約6%來計算,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超過五百億元的負擔(這還只是建廠費用而已)。規劃的「合理備用容量率」目標值,若由16%調整為8~10%,則至少可節省浪費的投資四千億元以上。

[2] (1) 2011年度,五歲幼兒免學費受益人數達19.3萬人,國小學生145.7萬人,國中學生87.3萬人,高中學生40.2萬人,高職學生36.6萬人,五專學生8.8萬人,二專1.3萬人,二技4.5萬人,大學98.7萬人,合計約442.4萬人。

(2) 國中小學費免納(依據國民教育法第5條規定),雜費部分,公立國小免納,公立國中則由行政院編列預算全額補助(一年預算約17~18億元)。

[3] 2011年嬰兒出生人數為196,627人

[4] 教育部表示,十二年國教,2013年準備編列預算288億多元,2014年實施首年預估需339億多元、2015年368億多、2016年要360億多元。

[5] 2013年文化部預算為163.45億元。

[6] 至2012年10月底,全國總人口23,293,593人。

[7] 據報載,國內企業人士有意與新加坡私募基金合作,出價175億元,買下壹傳媒在台所有業務,包括台灣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及壹電視。

[8] 參考台電公司「台灣備用容量率為合理水準 與國外相比並未偏高」新聞稿(2012.03.27)說明。

[9] 王塗發教授,〈台灣實現非核家園之道〉,2012年9月2日。

[10] 按監察院調查報告(第六頁)引述「同年月(2005年9月)21日臺電公司董事長黃營杉箋陳經濟部部長何美玥略以:『備用容量率超過15%時,發電機組已有許多待機與閒置情形。』」

[11] 若以10%法定備用容量率來推算,2008~2012年,各年度備用容量率高於法定目標值的差距:

2008年:11.1 % (=21.1% – 10%) = 可節省1,110億元

2009年:18.1 % (=28.1% – 10%) = 可節省1,810億元

2010年:13.4 % (=23.4% – 10%) = 可節省1,310億元

2011年:10.6 % (=20.6% – 10%) = 可節省1,060億元

2012年(預估):12.7 % (=22.7% – 10%) = 可節省1,2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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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imon + 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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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00:11:3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凜冬將至 發表於 2014-4-25 23:21
您很認真的回覆  我只能說我的言論自由不是哪位死諫者爭取來的 有理念的民主應該是努力爭取執政權 而不應 ...

我不會怪您的,縱然您的權利確實是他們這些民權鬥士們被中國國民黨毆打,被中國國民黨刑求,被中國國民黨殺害,被中國國民黨關進黑牢而爭取來的。

無論您自己如何認為或認定,歷史已經說明了一切,而人格者林義雄前輩的大愛是超越一切的,如果我們享盡得來不易的民主,卻是以如此戲謔的言詞對待人格者,我想,我們不只是不應該,而應該的是檢討我們自己,為何讓獨裁專制賣台親中的中國國民黨繼續的執政來殘害臺灣。

我願臺灣人覺醒,站起來為臺灣民主的前途共同努力,更願每個人的人生圓滿與平安,而林宅血案只會成為歷史的一部份,永遠不再發生。

天祐你我,天祐所有,天祐臺灣。

我是臺灣人, 我主張臺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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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13:11:12 |顯示全部樓層
新住戶 發表於 2014-4-26 09:31
可憐的是都住在台灣,為了政治失去同船共濟心理.

再說水電問題,(我知道很多人要罵我)台灣水電太便宜,所以 ...

水電再便宜或再貴,與我節水或節電無關。我對地球的能源一直是能節省就節省的概念。至於能源在臺灣貴不貴的問題有需要就開另一個討論串來好好研究研究!

至於您提到所謂的清廉的政府機關,唉………就我對臺灣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意機關的現況了解,我只能說:還有一段路要走!

另一方面您也提到;[可憐的是都住在台灣,為了政治失去同船共濟心理.]

我確有同感,每每有如反核,反服貿等問題,與現在執政黨相左意見的民眾很容易被執政當局打成所謂的綠軍並營造藍綠對決的態勢,故意讓問題本身不能夠好好的就事論事。老實說:這個問題是執政當局的中國國民黨要負100%的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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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13:22:44 |顯示全部樓層
先別管立場了啦~你聽過核廢料嗎?:http://youtu.be/GCaVe6FcF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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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bow 發表於 2014-4-26 10:32
看到這份報告  新北市是需要防核災演練的重點

說真格的,臺灣目前對於核災的演練與核災處理的能力,我個人認為是[幼稚園]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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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13:31:55 |顯示全部樓層
t0188930 發表於 2014-4-26 08:40
現今台灣社會還不亂嗎!!
只要不爽就是路過抗議!!只要不對就到人家地方丟雞蛋撒冥紙!!開車沒保障,路上開車 ...


您說:若是說核四危險!!社會動亂、物價齊漲,才是真正禍源

沒有錯,只要等中國國民黨淪為少數的在野黨,您講的問題肯定迎刃而解。

如果你想讓臺灣更好,就讓你我一起把中國國民黨拉下來吧!

起碼其他政黨應該不會有想殺光政敵全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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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14:09:48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4-4-27 02:05 編輯
t0188930 發表於 2014-4-26 13:57
2個政黨都一樣大哥不要笑2哥,各自表述吧!!


大哥(中國國民黨)比較厲害的啦!
還想殺人全家?(還想殺林義雄全家?)可怕。

Note:根據網友t0188930的建議,將原文修正為()中的內容,以完整呈現筆者的原意,以免造成誤會。2014/0427 02:05



暫時不能跟大家討論了,因為要去凱道盡一份微薄的責任,晚些時候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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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22:49:34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4-4-26 23:54 編輯
凜冬將至 發表於 2014-4-26 22:37
雖然我們主張一樣 不過您看待這類事已經是信仰了 我無法說服你 而我是當一件事情一項看法對待 我不走極端 ...


感謝您的指教。
很多的成功是真的必需靠信仰,因為信仰讓我擁有勇氣。

至於您提說:我支持絕食
我必須予以澄清:我擔心林前輩的安危,我不支持他的絕食行動,因為臺灣還需這位人格者。但我尊重人格者的決定(絕食)。

在核能上我支持的是:[非核家園]

Ps: 話說中國國民黨讓我唾棄,但是民進黨的表現也讓我失望。但是我至少信奉執政黨與佔多數的在野黨必需是不同的黨,因為這樣才能有真正的制衡效果。

至於言論的部份我則是配合網友的內容:論理我也論理玩笑我也玩笑。
有機會我們倒是可以聊聊臺灣的未來,感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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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ling + 2 你這個說法, 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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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23:05:4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4-4-27 02:53 編輯
t0188930 發表於 2014-4-26 14:20
飯可以亂吃!!文字不要亂寫!!激動字眼小心觸法!!好自為之


在這裡趁著您再次發文的機會(感謝您 )與以澄清,於上文中的大哥一詞是源於更上一文(您的留言)的[大哥與二哥]意指中國國民黨與民進黨一說。因此大哥意指[中國國民黨]。
其[想殺人全家?]一詞意指在20多年前的林宅血案。留言當中最後仍以“?“表示,則是代表疑問句之意。(留言內容之意可參見附註一與附註二)

以上還請各位明察



大哥與二哥源自您的言論



已於2014/04/27 02:05將本文更正,詳見下圖


附註一:
林義雄寫給林奐均的家書

http://www.booklife.com.tw/%E6%9 ... _detail-did-145.htm

奐均:  
平安!
1947年的今天,台灣發生了二二八事件,在此後的幾個月中,統治集團屠殺了數萬人,成為台灣歷史上最大的悲劇。1980年的今天,您那 60 歲的老祖母及兩位 7 歲的雙胞妹妹,也在光天化日的台北市被殺慘死。當時還年幼的您也被殺成重傷,瀕臨死亡邊緣。
雖然您獲得天佑而在善心的醫生搶救下,僥倖撿回了一條命,但您那瘦小的身軀和稚弱的心靈所受的殘害,想來是無人能夠體會和想像的。面對這樣的情境,爸爸實在不知如何是好。除了請專業的醫生嘗試治療您的心靈創傷外,也只能安排您遠離傷心之地,希望您能在異鄉重啟新生命。奐均,原諒爸爸!在您最悲慘痛苦的時候,無用的我,所能做的是多麼少。
每次想起我們家的事、每當有人善心或惡意地跟我提起它時,我都覺得是再一次地翻開了心靈傷口而感到劇痛。我猜想您也會有同樣的感覺,所以三十多年來,一次也沒有跟您談這件事。今天,不知怎麼地,我忽然疑惑起來:我的猜想會不會錯了?您會不會一直都想知道我對這件事的看法?這一想,使我決定寫這封信給您。
稍微有點歷史知識和政治覺知的人,都知道自古以來像二二八事件、林家血案這種慘事並不稀罕。世界各國,只要有專制政權存在,這種事就會發生,甚至比二二八事件更慘的事也所在多有。因為製造血腥、散布恐怖本來就是專制政權賴以存續並穩固的根基。要避免類似慘劇,除了徹底根除專制政權外,沒有其他辦法。如果不設法根除專制政權,那麼即使把殺死老弱的凶手、開槍屠殺人民的土兵,甚至帶頭下令的將軍都捉來碎屍萬段也無濟於事,因為他們都不過是專制政權的工具而已。簡單地說,元凶不除,殺再多的嘍囉也沒有用。而所謂元凶,並不單單是某一個人,而是專制思想和制度。至於如何清除專制,迄今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確確實實地實踐民主」。
以上所說的雖然是很淺顯的歷史事實,了解歷史發展的人也都知道它是不必解說的真理,但是生活在專制體制下的良民,卻大多會因為宅心良善或受到專制政權宣傳的影響而不會有這樣的了悟。爸爸雖然一輩子生活在專制政權下,說來慚愧,卻也直到本身受到專制政權的凌虐以及家中發生了慘劇,才徹悟了以上的道理,也才專心致志、竭盡心力走在追求民主的路途上。希望您和您的後代能及早和爸爸有同樣的覺醒而堅信民主、維護民主。祝
平安  
爸爸 2013.2.28   

P.S.許多年來,爸爸有時會被問到:「凶手是誰?」「為什麼還沒破案?」這類問題。想問的人不是過於天真的良民,就是政治白痴,所以只能沉默不語。信後附了兩篇文章和一份監察院報告的摘要,如果是您比較親密的人問您這樣的問題,那麼不妨讓他看看這些文章。其他的最好像我一樣沉默以對,不需要多費心神去理會。



附註二:
誰殺了林義雄的母親和女兒?
[url]http://agorataipei.blogspot.tw/2014/02/blog-post.html?m=1
[/url]

對老婦人和小女孩的集體屠殺,超越當時台灣社會能理解的範圍。對親人而言,是「忘懷不可能、也不應該,執著又會帶來自我毀滅。」台灣的政府三十多年來如何面對它?最近公開的檔案清楚指出兇手的來源;國民黨政府願不願意誠實面對?

       1980年2月28日接近中午時刻,方素敏女士在景美軍法看守所探視被關在獄中的先生林義雄。同一時間,她位在臺北市信義路的住宅為人侵入,以尖刀屠殺她六十歲的婆婆和三位女兒。八歲的大女兒林奐均倖存,六歲的雙胞胎和祖母同時死難。三十多年過去了,這個驚動台灣社會的血案尚未偵破。對親人而言,「忘懷不可能、也不應該,執著卻帶來自我毀滅。」
對台灣社會而言,它成為轉型正義的最大考驗。不僅考驗台灣社會是否堅持真相和正義,也考驗國民黨:當檔案清楚地指出兇手的可能來源,它是否願意誠實面對過去,願意和自己的過去和解。
案發之後,蔣經國的政府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從事調查。不過,卻將調查方向指向爭取自由民主的陣營。《聯合報》於次日報導說,「治安當局已將陰謀暴力份子製造事端,破壞團結的企圖,列入血案綜合研判的項目之一。」《中國時報》則於數日後報導,「警方專案小組五天來的偵察報告,認為林家事件是經過一次細密策劃的政治暴力行為…國外『台獨』或『台共份子』所慣用的伎倆。」《中央日報》甚至報導,「偵辦林家血案的一位高級警官說,本案宣佈偵破時,將使某些自命為『英雄烈士』的人大吃一驚,因為他們一向自命為『民主、自由』旗幟下的一羣,到頭來卻竟然還是某一集團陰謀下的犧牲者。」
國民黨政府一直沒有更改此種官方說法。後來更試圖嫁罪當時在台灣收集博士論文材料,熟識黨外人士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家博(Bruce Jacob)。事件發生兩年之後,《聯合報》仍然報導,「情治單位經過兩年多的調查分析,前天所下的結論是:林宅血案有計畫性的『政治事件』目的在挑撥政府和民眾的情感,並在國際中打擊中華民國的形象。」
人民的看法和國民黨政府極為不同。進入現代社會八十年來,台灣並非沒有過命案,或仇殺、或情殺、或謀財害命、或黑社會火拼,可是對柔弱的老婦人和小女孩集體屠殺,實在超出台灣社會的想像。歷經數十年的白色恐怖,許多人認為這個政治動機非常明顯的冷血謀殺,兇手的來源非常清楚。數十年來,情治單位對政治異議人士嚴密監控,是一般的政治常識。民主運動的領導人被逮捕之後,其家屬也都發現情治人員對其人身和居所如影隨行的監控。什麼樣的人物有本領在嚴密監控下,在白天的鬧區中從事如此高風險的行動?
四年之後,發生在美國的謀殺案讓民眾更堅定其想法。國民黨政府的情報局長汪希苓於一九八四年十月,指派黑社會份子越洋到洛杉磯,在《蔣經國傳》作者江南於家中加以殺害。六年之後,國民黨政府賠償江南的遺孀一百四十萬美金,達成和解。在民眾看來,如果連住在美國的敵人,國民黨政府都可以派人將之殺害,那麼對於在其嚴厲管轄下的人民,它又有什麼做不出來的事?
一般人民的理解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無論正確或錯誤,在威權體制下都無法證實,正義顯然也無法實現。許多人因此期待:民主化可以帶來事實的真相,也可以讓受害人獲得正義。
台灣終於在1987年成為民主國家。李登輝於1996年連任民選總統。民進黨籍的監察委員江鵬堅也在該年啟動調查,李伸一監察委員隨後加入。不過,監察委員沒有偵查刑案的權力,他們只能調查治安單位在調查過程中是否「故縱懈怠、違法失職」。這是他們法定權力的極限,李登輝的政府並沒有提供任何協助。
江鵬堅和李伸一的調查報告指出:「兇手選定幾孿生姊妹在家之時入侵,先予殺害,其後株守林宅長達八十分鐘之久…顯示兇手對林家家人生活習慣有充分瞭解,始能如此大膽。」除此之外,調查報告點出了無法破案的重要的癥結:
政治因素之介入本案,實為不能不審慎考量之因素…由刑事警察局主其事,是否得當,不無檢討之餘地。
專案小組所屬各情治機關…偵查之對象設定於「匪諜」、「台獨份子」、「國際陰謀組織」、「黑社會成員」等範圍內,從未指向情治機關人員涉案之可能性,自難免貽人包庇或諱疾忌醫之口實。
在李登輝政府沒有積極協助的情況下,兩位監察委員只能點出當初在威權獨裁體制下,調查政治迫害事件的侷限性:民間普遍認為最可能涉案的情治機構,沒有成為調查的對象。
不久之後,當時民進黨籍的臺北市長陳水扁,指示臺北市警察局重新部署偵辦此案。可是,如果兇手來自情治單位,臺北市警察局的重啟調查顯然不可能會有任何新的發現。當時掌握政權的仍然是國民黨的李登輝。
監察院在通過江、李兩位委員的調查報告的同時,接受兩位委員的提議,於1997年八月函請行政院重啟調查。刑事局亦於1998年一月重新組織「撥雲專案」小組。這次的調查同樣忽略監察院調查報告提出的最重要疑點:偵查方向為何排除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調查因此也不了了之。
如果要將情治人員列入調查對象,調查的層級必須更高。可是李登輝政府畢竟仍然是國民黨政府,不可能將自己人列為調查的對象。如果民進黨有機會獲得政權,這個案子或有澄清的可能性。許多人這樣期待。
民進黨的陳水扁也在許多人的期待下,於2000年贏得總統選舉,壓迫人權的政黨下野。然而卻要等到2007年三月,民進黨執政七年之後,內政部警政署才奉令召集鑑識及偵察人員,以最新的鑑識技術重新檢驗相關跡證。可是仍然沒有針對江鵬堅、李伸一兩位監察委員十年前提出的可疑方向加以偵察: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調查結果除了發現一枚無法辨別身份的指紋之外,乏善可陳。民進黨政府沒有將調查指向情治人員,難以理解。
國民黨的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總統。他於2009年三月對記者表示,不反對本案繼續調查。法務部長王清峰立即邀集最高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商討重新啟動調查。高等法院檢察署顏大和檢察長,隨即針對林宅血案和陳文成教授命案,成立「重啟調查專案小組」。專案小組由顏大和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林玲玉、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吳瑛、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李俊億、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黃茂德、臺北市警察局局長洪勝堃。林宅血案的偵查,由高等法院檢察署游明仁檢察官負責指揮。
「重啟調查專案小組」的組織架構和位階,不只高於血案發生當時的調查小組,也高於民進黨政府的調查行動。而且,更重要的,調查小組終於(在29年後!)認真看待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即使如此,調查的過程和結果都令人失望。調查比較是對社會的敷衍,而非對歷史的交代。
「重啟調查專案小組」第一項調查重點即為:「針對外界質疑林義雄當年為美麗島事件要犯,其住處及電話均為情治單位所監控,兇手何以能從容進出林宅行兇乙節。」林宅是否遭受情治人員監控,是釐清案情方向最重要的關鍵。事隔將近三十年後,指認兇手確實身份的機會非常渺茫。然而,即使兇手的身份無法辨別,如果林宅當時遭受情治人員的監控,則兇手的背景、下令的機構就很清楚了。
對這項關鍵的線索,專案小組只試圖從檔案中發現監控的證據,沒有訪談當時情治單位負責、及從事監控的人員。而專案小組搜尋檔案的結果,「並未發現前警備總部有關林義雄先生之監聽或監控資料。」然而真的沒有檔案資料嗎?
專案小組然後做了一個違反專業的判斷:「命案發生當時,林義雄先生已被羈押達兩個多月,其家屬均為婦孺,則是否仍有其住宅實施全天候監控之必要,專案小組仍持存疑態度。」專業上,司法檢調人員僅能說:證據沒有顯示情治人員有監控的行為。專案小組不應對這項案情關鍵做主觀的臆測。事實上,和專案小組的主觀臆測相反,檔案顯示:情治單位對家屬確實加以嚴密監控。違反專業的判斷,顯示專案小組似乎存有既定的立場。它同時也顯示:民主時代的檢察官對白色恐怖時期情治單位作風的無知。這項無知更加顯示轉型正義工程的必要性。






檔案顯示:就在命案發生前五天(1980/2/23),警備總部行文包括「國安局」、「調查局」、「憲兵司令部」、「警務處」、該部所轄等二十個情治單位,要求執行「一二一0專案後期治安特別措施」。一二一0是美麗島事件發生的日期,「特別措施」的目標是:在審判美麗島人士期間,防止任何抗議事件的發生。方法則是:「運用警戒、管制、檢查、監偵、巡邏、掃蕩、取締諸手段,消弭危害治安因素,以摧毀敵人暴力破壞及顛覆之陰謀。」
警備總部的該份公文要求調查局:「對陰謀份子、偏激師生,嚴密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不法聲援。」「對同情案犯之人士,協力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醞釀不法活動。」
憲兵司令部被交代的任務是:「加強對對陰謀份子嚴密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不法聲援。」
警務處、臺北市、高雄市警察局的任務,除了「對轄內同情嫌犯份子,加強掌握,防止不法活動」之外,包括:「對陰謀份子、監考管份子、流氓幫派與嫌犯家屬,督導所屬嚴密監控、疏導與防止進行不法聲援活動。」
警備總部的保安處則負責:「切實掌握國內陰謀份子、嫌犯家屬及監管目標之動態,及時協調疏處,防止串聯活動。」
各地區警備司令部的任務同樣是:「協調境內情治單位,加強陰謀份子、嫌犯家屬之監控,疏導及防制其不法活動。」




這份檔案清楚顯示,嫌犯家屬正是情治單位,特別是警備總部「嚴密監控」的目標之一。我們有理由懷疑,血案發生那一天,當方素敏女士到監獄探視林義雄的時候,也就是血案發生的時候,她的住宅處於情治單位的監視之下。姚嘉文的太太周清玉女士的經驗,足以支持這個論點。
周清玉女士於2009年表示:姚嘉文被捕之後,她和女兒一直被跟監,甚至在學開車的時候,都有一部車尾隨。她疑問說,如果不是24小時監控,如何在她們外出時加以跟蹤?有一次她回家開大門的時候,一名陌生男子竟然趨前詢問她是何人,為何進去此宅?她表明身份後,該男子才離開。這件事讓周女士難以忘懷;因為監視她房子的人竟然不認識她本人。它指出的重要事實是:當她外出的時候,居所仍然受到監視。
方素敏女士也表示:林義雄被逮捕之後,她經常一打開大門,就會看見對面巷口有不明人士徘徊,而且對她注視良久、觀察其舉止。方女士說,這些監視的人中,有部分貌似至家裡逮捕林義雄的人。而且,許多到家裡探視的客人,事後都接到治安單位關切的電話。
當時美麗島人士的家屬,都受到情治單位的嚴密監控。這是許多和黨外運動有接觸的人,都知道的事。專案小組不但沒有約談當時的情治人員,甚至也沒有詢問被監禁者的家屬們。他們其實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如今,歷經四個政府的懶散和輕忽,台灣社會對破案或許已經沒有太高的期待。可是如果我們願意更努力、更坦白地正視國家暴力,對台灣歷史和民主文化的建立,都會有重大的意義。如果王清峰女士能以她追究「319槍擊案」的執著來看待這個案子,或許能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台灣歷史不應該忘記,我們這個世代如何看待正義,看待歷史真相,看待民主文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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