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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立法委員黃志雄&新北市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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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0 23:53:34 |只看該作者
請洪議員關心三峽生命園區的討論議題,議員們是由人民支持而選出來的代表,希望議員不要辜負選民對您的期望,人民關心的議題是什麼?您能否挺身而出為當地居民發聲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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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1 09:37:30 |只看該作者
感謝洪佳君議員對於三峽以及北大特區長期的關心,不過現在三峽設立「殯葬特區」的爭議甚囂塵上,情勢真的非常急迫,且對三峽及居民非常不利,懇請洪佳君議員優先關心本案,透過相關管道要求民政局公開相關資料,並要求朱立倫市長收回成命,撤銷本案投資計畫,不然三峽真的「沒救了」。

根據我們居民與民政局聯繫了解的狀況,民政局表示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說明會已經開了,程序已經走了,所以一直積極要求市府簽約,一旦雙方真的簽約,三峽就真的完蛋了...

洪佳君議員在7/22當天也說過,三峽跟土城兩地人口快速成長,人口密度越來越高,本來就不適合在人口稠密處設置殯葬特區,更不用說業者規劃的三峽生命園區,其面積不僅只有溪北里而已,還在媽祖田規劃第二期計畫,這對於三峽跟土城的長期發展,無疑是一記重拳;而且三峽目前已經興建火葬場,已經承擔了新北市超過2/3的遺體焚燒工作,為什麼還要將這些火葬設施通通設在三峽跟土城?這不僅對於其他地區的居民非常不便,也對三峽及土城的居民非常不公平。

然而眼看這件事情即將走上最不利的局面,民政局也一再表示,他們認為三峽跟土城地區的居民並沒有很強的抗議聲浪,加上民政局不斷推卸責任,認為這是民間提出的投資計畫,只要合法合理,市府就會簽約,這真的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

所以懇請洪佳君議員這邊可否儘快採取行動,看是否能約請民政局長或副局長來到三峽座談,除了報告殯葬園區的規劃之外,也聽聽我們居民的心聲,瞭解我們居民反對到底的決心;同時可否透過相關管道跟市府高階層主管聯繫,請求他們收回成命,甚至發起抗議活動,吸引媒體注意....

我們知道洪佳君議員一言九鼎,當天說明會跟居民站在一起反對不公不義的殯葬特區計畫,我們居民真的非常感謝,但近期也有越來越多居民開始疑問,為什麼當天過後沒有任何民代有後續動作,所以在此懇請洪佳君議員可以出面要求朱立倫市長收回成命,撤銷本案投資計畫,我們認為殯葬設施應該均衡發展,實在不應該通通設在三峽、土城,讓三峽這塊好山好水成為火葬特區、殯葬特區...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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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2 02:36:3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2 08:56 編輯

100/08/11有約會議重點              

1.大家對市府進行「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相當關注,本案是由民間參與的投資案,興建不興建,依目前法規,民間公司有一定程度的權利主張,但需要通過很多的門檻,本日洪議員特別安排民政局陳科長與股長前來說明相關細節。

2.民政局陳科長說明 (投資計畫案如附)
(1)市府對於殯葬園區選址點並沒有預設立場,98年時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評估六大生活圈,評估每個生活圈是有需要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該設施有四項:殯儀館、火葬場、納骨塔、公墓,以新北市言,納骨塔、公墓是供過於求的,而殯儀館、火葬場是不足的。

(2)新北市一年約18,000人往生,平均一天需處理50人,就以禮廳部分言,板橋有10個廳,三峽有3個廳,禮廳數並不足,尚需依賴臺北市一殯、二殯,臺北市議員希望新北市要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3)易為外界詬病的是火化空污的問題,目前三峽12個火化爐,其中6個爐屬常態性運作,因設備較為老舊需汰舊換新,但需要花費。

(4)針對當初生活圈規劃概念,適有民間業者在五股、三峽分別提出申請案,而涵蓋其中兩個生活圈,市府希望提供在地化需求,如果業者願意提出申請,就市府角度是認為有需要,但地點並沒有預設立場。

(5)以人口結構來看,民國82年滿60歲的人所占比例,已超出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高齡化社會7%之比例,99年時升高到10.7%,估計到106年高齡人口達14%,114年時將達到20%。戰後嬰兒潮民國34年至53年,第一批出生者於99年時已65歲,最後一批出生者到118年也邁入老年期。以最新公佈平均壽命女性82歲,男性76歲估算,預計民國110年至130年間將面臨人口死亡高峰,其相對之殯葬設施,負責任的政府必需預為規劃,不能讓以前於路邊搭棚治喪的情況再發生。

(6)目前臺北市火化程度到九成,三峽火化程度到七成,新北市有不少是借重臺北市資源,就殯儀與火化言,相關設施是有需要的,市府認知設施集中在三峽,對三峽而言是不公道的。當初業者提出三峽火葬場規劃部分,市府是希望解決a.目前三峽火化場空污問題(設備老舊技術上無法改變,如果設了新的即可採用最新的設備克服,以符合環保署要求規定)b.板橋三峽分隔兩地辦禮儀及火化問題。

(7)將來園區三合一,殯儀廳將有別於目前宮廟式且聲音外散情形,告別式是分別設在建築物各樓層(類似婚宴場所是由電梯通達),聲音僅止於該樓層,地下有小型汽車停車位3000個,大型車停車位有300個。從外觀來看只建築物及草皮,不會有一些看了不高興的殯葬設施,市府希望的配套是讓目前三峽的火化設施陸續退役。

(8)板橋部分,殯儀館設在市區內已不符合時代潮流,是居民抗議要求儘快廢館的理由。

(9)殯葬園區要完成興建,籌劃期要三年,施工期至少需五年,八年後已面臨前述高峰死亡期,政府現在如不預為規劃,屆時產生相關設施不足時,人民將會罵政府是個不負責任的政府。

(10)政府因此需積極面對,就技術可行性,空污部分要完全克服、交通要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地方回饋也是必要,地方要完全能接受案子才能繼續走下去,如果地方不接受,此案就沒有了,如果案子都不成,那就維持現況。板橋殯儀館在民國80幾年一度要改建成大樓型式,地方也反對而無從改建,留存至今;三峽火化場假設也無法完全汰舊換新情況下,問題將愈發嚴重,這是負責任的政府需要去面對處理的事情。

(11)今天來完全沒有預設立場,只是把事實說清楚,希望能理性聽到正反面的聲音,以便彙集,而要求業者於地方說明會時說清楚,希望是理性對話而不是哄亂的。要說服民間申請人,說服首長做決策,希望是透過理性正反意見彙整,讓長官去做最後決定要或是不要,「要」是一種方式,「不要」也是一種方式,這是對未來子孫的責任與其承受的問題。

3.洪議員意見
(1)無論土城、三峽、樹林區塊就在規劃案之中,尤其北大特區目前還有建案在進行,未來衝擊是倍數的,不是現在的狀況。雖然這些衝擊在市府規劃案有提出如何克服,但可否參考別的地方,選擇比較空曠的地點,有為的政府應該是對長遠計劃提出有效的方案。

(2)我們認同面對事情是要處理與預為規劃,但是可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處理,園區的規劃是要採取對週遭民眾影響最小的為之,要知道,北大特區是一個非常新的規劃案,從都市計劃來看是一個特區,如果把此殯葬園區放到這,顯有違當初都市計劃特區規劃的初衷。北大特區是要建立新北市居住品質的典範,是否能循北大特區模式,採取都市計劃手段,再找另外一個特區,以符合生命園區原本的構想。

(3)土城三峽到鶯歌,未來有一條捷運線,市長不也提到沿著捷運線,開發適合民眾居住的住宅,解決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捷運周遭未來會有更多的開發案出來,與此案是否產生衝突點。交通一定連帶住宅規劃,包含都市計劃,都是沿著道路捷運脈絡而行。無論是透過都市計劃或到市長那邊的機會,都會用各種方式讓市府瞭解,但一位首長做決策時,重要的幕僚也絕對要提供正確的資訊,或許當初沒有注意到的部份,包括今天所談到的意見都要一併提出來。

4.居民意見
(1)地點規劃應該不止50年,生命園區規劃應該要看的很遠;殯葬黑白兩道是很難管的,為何採BOO,政府籌設時都很難管,BOO能管的動嗎? 未來廠商或政府無法處理時要如何是好?空污保證不知是如何處理? 由7/22說明會得知大概有12支煙囪,這會不會造成另外污染問題。

(2)新竹殯儀館原是在西大路市區,後來是遷到郊區的。另BOO性質為何?

(3)如果認為選在郊區交通不便就不好,實有商榷餘地,例如北部金山金寶山相當遠,大家還是願意去啊。當初本案地點選擇有無進行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將整體交通、人文發展等事項納入。

(4)稱生命園區是名詞美化,其實是殯葬火化場,生命園區是要像北海邊,面積廣闊如公園一樣;國內婚喪喜慶多有舖張浪費情形,總有很多各種關係的人也過來溴熱鬧,浪費資源與時間,如果殯儀館火化場設在不影響水源、偏遠一點非人口密集地方,反而較為妥適。

(5)無論使用多先進技術,說完全沒有污染是不可能的,運大體車輛進進出出,的確會影響觀瞻,故並不宜選在人口愈來愈密集的地方作為場址,應選擇適當開闊地方為之,讓大量焚化遺體不致污染水源。北大居民現在沒有要求遷移目前的火葬場已是相當客氣了。

(6)殯儀相關設施確實不宜設在人口密集地區,一個人往生只有一次,偏遠一點對一般人而言並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7)殯儀相關設施對於一般人心理的衝擊不是環評所能評估的事項。

(8)禮儀車隊於行進間也有可能產生噪音情況。

(9)北大特區人口成長快速,人口密度已快超越板橋,且三峽是政府規劃的觀光文化發展地區,殯儀設施實不適合設在此地三峽門戶。

(10)三峽北大特區週遭已有很多工廠空污問題待處理,殯葬園區如再加進來,這對三峽實在不公平。

(11)殯葬園區預定位置,影響河川河岸相關設施規劃。

(12)納骨塔既已供過於求,為何仍要規劃設置?

(13)可否將殯葬設施依各區需求分區設置,均衡發展,不要集中於一個地區,減少各地對此NIMBY設施之爭議。

(14)建請辦理公開說明會,多聽居民意見。

(15)BOO問題很多,要慎重考慮。

(16)本案可否不要進行?

5.民政局回應
(1)都市計劃於發展之初,公共設施要預先劃定,公園綠地都要事先規劃,殯葬設施其實也是社會福利設施的一種,但也是高度NIMBY設施,但將某區劃定為殯葬專區時,附近民眾是沒有人會接受的,也是有困難的。

(2)三峽火葬場目前經營管理效能,事實上沒辦法達到都市發展的要求,因此希能汰舊換新,使用更新的設備,如有民間申請人願意做,政府會對空污部份如同八里、樹林垃圾焚化廠進行完全控制與管理。如果使用效能是ok的話,民間與公辦比較,政府效能是較差的,民間經營會更有效率。

(3)交通運具採接駁方式直接到園區,未來捷運線營運反而可以降低交通車流量。
(議員認為民政局說法是立基點不同,議員看法為,都市規劃是沿著捷運路線蓋住宅,以此角度來看,此案是不太適當的)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5)BOO是私人土地提出興建申請案,是興建、營運、擁有之簡稱。私有土地自己出錢自己蓋,因有些項目需要克服,如環評、殯葬設施許可、租稅抵減需政府協助,
所以才需提出BOO促參申請案,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同時支付權利金給政府。殯葬設施以促參方式有兩項門檻:促參法申請門檻、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殯葬設施是特許的,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有環評、水保、地目變更等項,這是後面階段;第一階段促參申請依促參本身並無地方說明會機制,故業者主張既然案子業經審核,就應依法簽約,公務人員應依法行政,惟因為地方居民及議員都強力關心,地方聲音也很大,不得不做考量,全案往上呈,經長官裁示先開地方說明會。第二階段環評則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如果大家一致反對,環評委員說NO就沒了。

(6)殯儀與火化設施屬性與納骨塔、公墓是不同的。納骨塔、公墓是一年去一次的,在郊區是可以的;殯儀館與火化場則是人口集中屬性,不宜太過偏遠。

(7)空污處理都可由技術上獲得解決,看要處理到何種程度,國外已有新的觀念與技術,所謂冰裂解方式,將大體棺木溫度降至零下300度,稍微震一下即可碎裂,完全沒有空氣污染。觀念改變後,其實海葬、植存、樹葬方式也可逐漸為人們所接受。

(8)就送葬家族言,是希望人多風光交通便利,是想法的問題。

(9)納骨塔合併殯儀館、火化場設置是業者要提高自償率,才能取得財務平衡。

(10)簽約前會另再辦理公開說明會。

(11)分散設置,提供在地化服務,此觀念亦表認同,殯儀禮廳部份尚較單純,已在努力,也請各地納骨塔業者評估閒置空間,改為禮儀廳設置可行性,但火化部份涉及技術層面較高,各區設置是有一定之困難度。

(12)殯葬設施收費費率、設立許可、變更都要主管機關同意,設置時會要求訂出回饋條款、也會要求對弱勢之照顧,絕不會讓業者為所欲為,業者僅是提供場地的經營單位。

(13)本案進行與否,屬於高層級的決策,行政事務人員只能依法受理,依法審理,確實將正反意見呈請長官裁示。

6.洪議員表示
(1)今天大家都很具體提出相關意見,會後請民政局科股長整理,將當地居民的想法讓上層清楚瞭解。

(2)7/22的抗爭力量還不夠,有必要進一步清楚具體指出,此案將對當地會產生何種影響。此事到現在尚未定案,我們將持續努力與關心,當然也歡迎各位主委、社區代表,透過書面或其他各種方式加以表達想法,議員這邊絕對樂於受理並親自轉給市政府。
       
7.社群網提出意見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市府計畫於三峽土城邊界設置殯葬特區案為大家所關心,相關資料已先彙送議員,議員今日先安排民政局人員前來進行說明。

(2)加速北大特區內現存各種架空線路地下化作業。

(3)請協助瞭解樹林區三樹路222巷45號的化學工廠,味道溢散與排放白色廢水情形。

(4)查修新舊三峽橋左右燈柱不亮以及橋面外側照明損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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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ap859 的帖子

那個民政局的官員
講那麼多廢話幹麻,
我不想聽廢話
我們不要繽葬業在三峽在土城
我不想每次經過台三線都要幫人家"阿彌陀佛"助別人"一路好走"
我也不想再為難這些小官員,因為這些人做不了決定
直接找"小朱"踹共 ,
講清楚,說明白
因為,身為老闆的我們.已經很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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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peaceisland 的帖子

有決定權的"小朱"喘共,我們才是主人耶,要選票時一種態度,現在該勇於面對這地區的居民,說清楚市府的立塲,不要敷衍我們,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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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洪議員公佈初步資料,並且願意開啟民眾和民政局的對話,顯示洪議員負責任,重視民意的態度,令人激賞。
惟依公佈資料,三峽生命園區案已進行數月,併召開多次會議,業者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待市長簽約,事情進入緊鑼密鼓階段,煩請議員緊盯進度,相信民眾願意和議員一起攔阻計畫,禁止簽約,保護家園。

根據民政局陳科長報告,三峽生命園區設立無外乎兩點:
壹.人口老化相關政策
     陳科長一再提及人口老化及火化爐不敷使用問題,如果沒有新的殯葬設施,民眾會指責政府云云。但三峽民眾並非反對設立殯葬設施,慎終追遠是社會  重要習俗,應予尊重。居民是反對殯葬設施''設立在三峽土城交界處'',因為該預定地緊鄰河川地,更離皇翔太陽城及北大特區眾多人口生活圈幾里之遙。活的人支撐社會經濟,延續生命,是不是應該優先考慮活人的生存權和健康權,而不是優先考慮處理大體的便利性?
再者,依科長所言,人口老化相關政策涉及殯葬事業,但為了處理大量遺體,是否必然要設立在三峽土城交界處?中間關聯性薄弱,因為三峽土城老化人口佔新北市比重最高嗎?要設立在此,民眾質疑的是,難道沒有其他地方設置,非得設立在重劃區河川地?民政局未提出足以說服之理由。

貳 便利性
    因為三峽昇華園為火葬場,地利之便,讓殯葬區就近擴大。科長說三峽火葬場有機具老化空污問題,溪北里長在說明會也承認有污染,12爐只剩6爐可用,足見昇華園已經存在不少問題,舊的問題沒解決,又要新增12具火化爐,總共24具火化爐。對火化家屬和政府便利,但增加大量的空氣污染,對三峽土城上萬居民難道也是便利嗎?為了其他人的便利,要犧牲本地居民權益,需要更多的說理,科長未提及有何超越本地居民健康權和環境權的理由,說服民眾同意設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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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3 11:17 編輯

議員服務處傳來兩項資料:
1.環保局說明8/11初步派員查察三樹路222巷45號製程污染案之辦理情形:
(1)現場當時從事PVC粉加熱製成壁紙作業中,現場設有靜電集塵及水洗塔空污防制設備,正常操作中,於周界外巡視未發現明顯空污惡臭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加強防制設備維護,避免污染。
(2)另於上述地址旁水溝查獲該公司未妥善處理火災殘留之餘物致污染水溝,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後續擬安排周界採樣確認異味污染物是否超標。
2.工務局檢送如何改善三峽老街及週邊景觀道路設施以提升觀光文化資產價值會議紀錄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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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資料名稱,由議員提供資料中摘錄,因本案猶如箭在弦上,基議員們和民眾之資訊公開請求權,煩請議員調閱如下資料併公佈,以便知悉各項申請是否適法?感謝。

1. 99.02.26 民間申請人提出「臺北縣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投資計畫書」
2. 99.08.27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3. 99.11.04 縣府以 99.11.4 北府民生字第0991068474 號函
4. 99.11.0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5. 99.11.12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第2 次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
    書件」
6. 99.11.1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7. 99.11.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8. 99.11.26 縣府以 99.11.26 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9. 99.11.29 民間申請人以 99.11.26 以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10. 99.12.08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確認本案審核辦法及提送本案評估報告書)
11. 99.12.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通知民間申請人出席簡報)
12. 100.1.25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審核委員審核評分本計畫案)
13. 100.2.25 簽請 市長核准得與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議約及簽約公文
14. 100.3.14 本投資案議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5. 100.3.18 本投資案議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6. 100.3.23 本投資案議約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7. 100.3.30 本投資案議約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8. 100.4.11 本投資案議約第五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9. 100.7.22 晚上 6 時至7 時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
      方說明會廠商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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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發表於 2011-8-13 12:20
下列資料名稱,由議員提供資料中摘錄,因本案猶如箭在弦上,基議員們和民眾之資訊公開請求權,煩請議員調閱 ...

99年就開始運作的事情,那上屆本區域的市議員在做什麼呢 ?為什麼沒事先告之這區域的居民,是有什麼穩情嗎 ?還是怠惰失職呢?如果不 說明白,那是不是該讓新的人有出線的機會,也許會有新的氣象,新的作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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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ap859 的帖子

感謝洪議員轉述環保局勘查恆國壁紙作業環境 .

萬年橡膠@鶯歌 & 恆國壁紙@三峽 ,是三峽瀝青拆除後 .

目前汙染北大特區較嚴重工廠.


PS: 請問議員對於選區內四家瀝青場 . 有派人專人叮哨 ?   
      柑園-成功瀝青日夜生產 . 驚人煙霧飄往議員服務處.
       鶯歌-大山/大千/合豐三家瀝青汙染. 鶯歌區民 & 北大特區三峽段居民 .
鐵馬行動力吳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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