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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fresh 發表於 2017-4-6 20:43 - d# m. x1 C8 p+ c& j4 v3 N% g
真搞不懂住在北大的人都不能持不同的看法,在你們眼裡北大特區是個自治區吧。租借場地的的是樹林區,有損 ... $ \2 E! o, K! N+ d: p# U
損壞的是公家用地還好公園管理處會處理,但是社區開放空間或既成道路那公家是不會負責只能由社區基金負責,要辦市集可以但請不要利用公益的名義公園道路除了公益活動本就不能從事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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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門口市集那是屬於學校的管轄範圍他們願意自然可以,但不代表其他社區可以理所當然的同意社區本來就是私人空間要不要出租攤位管理委員會有權利決定,總不能我的土地不經我同意你硬要擺攤,那你怎不把自家借給攤販做生意.: c9 D& @# X9 ^
L; | N) I; |& q$ l# e/ ^台灣是個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你也不用多次強調,有人禁止你發言嗎?你可以發言其他人也可以有不同意見,總不能其他人跟你意見相反你就覺得言論不自由,你說你的其他人反對很合理這不是你的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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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要每次都以偏概全我們的意見不代表北大人的意見不要每次都你們北大人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住北大的人惹到你是不是?一個人發言攻擊所以有人,說什麼你們眼裡北大是自治區之類的話,你真的很喜歡把跟你意見相反的人當成北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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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 h4 D' f. J( c5 y而且人家只是做房仲發言就是打廣告嗎?他那種行業本來就要靠Social來擴展業務,他出來社交你憑什麼對他人生攻擊,說話尊重點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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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n3 Y! p) G. j3 S" D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有言論自由沒錯,但你說話可不可以遵守公序良俗,隨意對人進行人生攻擊你覺得是言論自由嗎?1 u" y+ x$ B: ]
說人家是各種行業的失敗者不會讓你顯得更成功,只會讓人覺得你很幼稚2 ]" z$ y; V" m* f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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