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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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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麗寶世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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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6:23:42 |只看該作者
看到自己的房子漏水當然是很心痛
不過我倒覺得如果麗寶有誠意解決
(保括趕緊維修,不再漏水,讓每個住戶都知道漏水原因:如管路接縫處沒做好等等)
我覺得我能夠接受!
畢竟麗寶是A咖,不會像很多一案建商直接歇業。
而且世紀館這個建案對麗寶來講,應該是花很多心血去規劃,美美的中庭,公設多數都很喜歡
整體質感真的是不錯
也希望麗寶能夠本著當初規畫這個建案的初衷,好好完成賣房子的一切流程!對麗寶本身永續經營必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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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7:59:38 |只看該作者
7363# jijeng2001
你所提之案例是在"已經"有管委會的情況下,在住戶要求下(達法定人數)管理負責人必須依住戶要求召開臨時會.
現在我們的情況是沒有管理委員會,在這情況下,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起照人為管理負責人,但他不一定是臨時會召集人.

又,第三條十項:十、管理負責人: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
這裡載明是住戶互推""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所以沒有規定起造人一定是管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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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8:05:30 |只看該作者
7355# 史莫莫

我不是反對你們抗爭之類的,只是善意的提醒你們,給你比較好解決事情的方案!當然你們自己選擇!
如果一開始或至始至終,麗寶都不鳥,也不理會也不處理........三番兩次.......這當然要抗爭,這就和瀝青廠 ...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8-30 23:39

我跟妳的見解是沒有衝突的,我一再強調抗爭是備而希望不用的最後手段,就如同妳所說的如果建設公司已有注意,也著手要處理,也可能要處理很久才會處理好,我也能接受,但處理總要有一個步驟及預估需要的時間吧,總不能說譬如像本社區二樓露台的違規佔用,已經舉發好幾個月,除了最初發了存證信函外,也不見麗寶有進一步的行動這種能拖則拖的態度(身為代管人不盡職,又不願完全授權物管公司管理),如果這樣大家也能接受的話,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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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8:49:42 |只看該作者
7355# 史莫莫

我不是反對你們抗爭之類的,只是善意的提醒你們,給你比較好解決事情的方案!當然你們自己選擇!
如果一開始或至始至終,麗寶都不鳥,也不理會也不處理........三番兩次.......這當然要抗爭,這就和瀝青廠 ...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8-30 23:39


放心啦!氣歸氣,但我們還是有理智的

大家先把問題統一清楚,並確認到底是何缺失
成立臨時管委會,有正式與麗寶對等的窗口
也相信麗寶不會有苟且的心態
一條一條面對處理,這才是正向的方式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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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03:26 |只看該作者
如果這樣大家也能接受的話,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史莫莫 發表於 2010-8-31 08:05


當然不能接受,這樣對於其他守規則的住戶來說,情何以堪
大家都希望生活在一個有品質的環境之後,就不要當那個沒水準的害群之馬
合約中就已明白規定"不行",就不要推拖什麼等管委會成立之後再說

說這樣的住戶,等管委會成立之後第一個開刀好了
一再強調就外國高級社區,只要住戶們投票通過,管委會是有權利請不遵守規則的住戶搬遷的
台灣是個有人情味的地方,類似的情況,在情理法的衡量下,多以情代過
這樣到底好不好,我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會因此造成整個社區在運作上的不便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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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18:44 |只看該作者
我們下一步是要"熊出沒 小心!" 還是"恐龍出沒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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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28:34 |只看該作者
很好ㄚ,住戶彼此有討論這就是很好的方向,不管正反兩方,有人主張要給麗寶時間,有人主張可以成立臨時會接管,有人主張抗議方式,也有其他社區的人給的一些建議都很好,但是麗寶有些事情確實有進步,但是也有原地踏步的,所以我一直請大家隨身帶著照相機一看到有缺失就拍照,那天我在拍走道的時候,麗寶王小姐及彭專員有看到我在拍照(我是故意的),感覺上之前的兩次會議也是有收到部分成效啦,所有缺失有圖就有證據要做甚麼都很容易,但是大家也要真得自己有付出才有所得,如學成路及大成路口淹水可以撥個電話去區公所或是縣府,臨時會成立與其在這裡討論法條,不如直接去縣府詢問比較快,我昨天有去電了幾個地方
麗寶建設
反映淹水問題及管委會成立時間(約在年底,能越早成立就會提前成立)

縣府1999專線(02-29603456)
1.反映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時,公設有缺失時如何處理(建議盡速成立管委會或連絡消保官)
2.管委會成立方式及時間(只要社區人數過半)

消保官
1.反映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時,公設有缺失時如何處理(集合住戶的力量發存證信函及成立管委會)

總而言之,凝聚大家的向心力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大家要基於互相包容不同的聲音來進行討論喔。
題外話,家人就問我,你們兩年後才會住進去,幹嗎一直花那麼多心思在這裡ㄚ,搞什麼空汙跟臨時會等等的問題,假如北大不好就回台北住就好啦,想想好像也是,不過北大就有這股魔力,住戶彼此之間的熱情,可以讓我付出很大的心力在這裡,不管結果為何我想我付出過應該就不會後悔了。
網路很容易失真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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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30:52 |只看該作者
給大家轉換一下心情

昨天開工,我設計師有随口問了一下代銷對於一樓店面出售的事情

"聽說"快賣光了耶!
真期待會有什麼店家出現在我們社區周圍哦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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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35:12 |只看該作者
7373# 棠爸
看來要開第三次臨時會!
讓新鄰居也可以參加參加,大家也可以藉此機會互相認識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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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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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31 09:46:54 |只看該作者
放心啦!氣歸氣,但我們還是有理智的

大家先把問題統一清楚,並確認到底是何缺失
成立臨時管委會,有正式與麗寶對等的窗口
也相信麗寶不會有苟且的心態
一條一條面對處理,這才是正向的方式 ...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8-31 08:49


是的~
我們要讓麗寶知道他A咖的身分
建商的品牌價值是奠基在其建物品質與其對住戶服務水準的口碑之上

已先前各位鄰居的踴躍發言
若麗寶真的有上來這裡看的話
我相信他們會感受
本社區住戶已透過此愛北大平台的互動快速凝聚了住戶共存共榮的團結力量

以我來說 大概要十月中才會入住
目前平均一個禮拜才過去一趟
一趟不超過3小時
如果沒有愛北大平台
我如何得知這麼多資訊
我如何在此時此刻得以認識這麼多鄰居?
在社區網路平台未成熟前
鄰居相互認識與凝聚住戶團結意識
不是做不到  只是無法這麼快速的做到

所以誠心認為麗寶反而可以利用網路的力量來跟住戶搏感情
藉此來跟A+咖來競爭

很多事情 想法改變 心態轉變  結果就會大大的改變

想當真正的A咖 甚至晉身為A+咖  
最省力的作法
其實就是讓住戶滿意 得到好口碑
對比那些代銷來說
住戶透過網路發聲
誰才是建商最強而有力的Sales?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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