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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各位未來的鄰居們,大家好!!
我來補充一下--關於撥款委託書(貸款下來銀行會先知會你,你允許,銀行方能直接轉給x雄)與驗屋之間的關係!!
舉個本身的例子,
8/初我進行核貸與簽立撥款委託書.
8/中我進行房屋的初驗(水/電/排水/牆壁...等)
過2天我通知業代我所發現的問題.
再過幾天,我接獲銀行的核貸成功通知.
8/23左右,我發現我所提之問題並未獲得確認與承諾改善.
此時,我已無法要求銀行撥款了!原因.....
整個環節我犯了2個錯誤!
1.我發現問題時,我反應的是業代而非總公司的營業部.
2.我發現問題時,我應明確對總公司的營業部與銀行同時表達---請改善完畢後再撥款!
銀行通知核貸完成後,行員除了會通知承貸人員外,亦會通知x雄!此時x雄將送代書開始承辦過戶用印事宜,而此時已無法回頭擋撥款了,因為我早已簽撥款委託書;若是當時我有完成上述2項問題,我便可由我再來與x雄確認完屋況後方可撥款!
不過,奉勸各位,不要太過完美要求,畢竟天下無完美的事/物!
上班了,以後再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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