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9765
- 閱讀權限
- 35
- 精華
- 0
- 威望
- 0
- 貢獻
- 1276
- 活力
- 843
- 金幣
- 9708
- 日誌
- 0
- 記錄
- 0
- 最後登入
- 2024-5-28
- 文章
- 269
- 在線時間
- 198 小時
|
本文章最後由 eatfresh 於 2017-3-9 10:06 編輯
7 V E) w2 c* A: iyljimmy 發表於 2017-3-9 08:26
7 Y" B$ q6 P; e貓先生? 人身攻擊又來了!' Z9 H6 B7 F$ r/ z
不過沒關係, 小陳做仲介, 估計也被打慣了, 應該很耐打
0 R% _+ p, j- T4 A" x5 l3 m8 E# J. A# P" [# {& ~ h. W* J
你的邏輯就是 有繳稅,租店面,就可以幹違法的事情? 桌椅擺人行道之類的,之前也上過新聞還不是照擺。 所以沒擺桌椅在人行道上的也都是傻瓜吧。 目前看起來那個市集是跟樹林行政區申請的。 台灣是好歹也是個法治國家,不是論壇嘴砲治理。 要是違法趕走也無訪。這跟市集這樣的活動的本質好與不好是兩碼事。 打從最早我也就說攤商素質有問題,要是可以管理妥當多一的去處也無訪。 你我也都是一個意見而已。 與其在這邊發表意見,不要去比較實在,攤商賺不到錢自然就不會來了。* s: L5 {, U5 l, x! N, i8 H
' e5 M/ r) c4 }! s% e
8 [; t/ j+ E7 _2 R; L! 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