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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10:54 編輯 , q @/ r! W/ j& s( s5 w+ ^' u! e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30 09:08 
$ k6 S: [) G8 A' @! V; h很高興您認為"與住戶有約是件美事"它的確就跟您說的"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
0 @! e4 W2 x- s4 d G它是由管委會主 ... 9 s# @6 `3 @: F) q1 a5 [3 n
謝謝你,我不考慮你的建議(委員),因為這樣已經模糊了我提案的焦點,現在好像是我故意說這屆怎麼樣,所以一定要出來做委員,說真的,各棟委員都是民選出來的,如果我很好,我們這棟的住戶就會投我,我也不用說我要選或不選,反之,如果我只是個在網路上亂放話的人,他們也會知道,選不選委員,請就此打住,不要側門的安全都沒有考量到,就要鼓吹我做不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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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管委會任期應該還有半年左右,也希望不要在這篇裡面做管委會是否要換管委的討論(除非管委會都不開會),這樣真的不是我的原意,也會大大模糊的焦點,期待大家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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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離譜的管委會是指,這件事情沒有開會通過,也沒有經過討論,更沒有公告,就實行了,更別說還是消防要道!!然後,星期天很多住戶去詢問的時候,主委說著說著就跑掉了,接下來幾天,都有住戶去反應,但是完全沒有得到解釋,詢問會議紀錄跟有多少住戶同意要把橫桿鋸掉,半點都沒有回覆,所以我當下很生氣,才決定要po上愛北大來,也許標題下的重了一點,但我不覺得我在這個論述上有瑕疵,有看過內文的,應該也可以明白,幾個都是爭議性大的議題,然後並沒有開會討論表決。9 \9 g' G2 l9 F" p7 ^: r s
6 X3 K- j+ D4 w+ n: d說真的,只要針對側門的事就好,不要去針對管委會誰怎麼樣又怎麼樣,我要求立即開會解決安全顧慮跟當初的會議紀錄難道錯了嗎?" T$ T2 i K. x' ]4 Z/ V
% f$ r$ e; `$ `! T! ^不管任何人做委員,都有做好做不好的地方,但這是住戶寄託的責任,大家也不會無的放矢的批評某人,批評大家選出來的管委,但是難道有問題,我不能要求一個解釋跟解決方式嗎?我就要閉一隻眼睜一隻眼,看著那個門變形,不管大家安全嗎?可以看一下11樓討論,別的社區有出過意外,難道也希望管委會最後步上這樣的後塵嗎?* F$ u$ N) C. ~" y2 A, l(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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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住戶有約,就是一件美事,但是回歸到原本的正常開會流程,讓事情更盡善盡美,難道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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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U1 v/ g" R* x& c1 D哈佛一蓋好,我就住在這邊了,以前的開會流程應該是,
* y8 d. j! a3 m2 L2 v$ e2 _1.要討論什麼議題內容及開會時間,先公告在佈告欄,住戶也可決定要不要參加旁聽。
# ~" P' _ y; x8 S: |2.開會進行提案人說明討論,記名表決,物管中心執行。如果有採購案,包含維修,都是需要三家比價,進行開標,然後討論的,也不是任何人說要哪一家就哪一家。
( c# K0 d7 E) B" B5 v0 m7 B3.有臨時提案的話,提案人說明,進行討論,然後留待下一次再討論及表決。(因為是臨時提的,多數委員也是對議題有其他疑慮,所以通常需待下次再討論,也可以留給住戶瞭解的時間,除非是設備損壞等立即需被修正的提案,就需立即表決確定執行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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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N# M6 D) ^( _5 Y如果提案住戶有疑慮,就跟各棟委員反映或跟物管中心反映,填寫問題單(也是現在的三聯單),委員及物管中心在不違背委員會開會內容下,應重視住戶意見及善盡反映職責,因為大家都不是專職社區經營,所以管委會開會的提案,住戶或多或少都會有意見,就針對意見多寡去決定要跟住戶說明清楚一點或是在管委會內做修正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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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U9 a" d, [7 D' E6 B( H9 ?至於責任歸屬,我只知道現在不把側門處理好,出了問題,法律上,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但是沒有人想要看到出事,所以還是先盡力把側門安全看怎麼討論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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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都用綠色做標記是因為希望大家重點都能夠看事情的原貌,而非把情緒帶進討論空間來。- `4 j; H9 G5 N" n5 T% O$ X
而且我現在沒有再鼓吹追究責任一事,因為正如大家所說,管委也是住戶,只要他基於良意而非故意為之,進而造成社區重大損害的話,追究只會分裂這個社區然後也無法解決事情,目前看來我想大家都只是想要把問題解決跟釐清而已,畢竟家人的安全勝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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