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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隨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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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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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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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4 23:36: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andy~ 的文章2 @) L9 t+ t* U8 u7 b
% [4 }- t- m- y
女學生反正是要捐,怎麼不捐給原失主??0 P$ S% [) T: x6 n/ M

% d3 ~) R9 q% Z7 W# [. @1 t是我撿到,不但全數奉還,如果知道對方生活不好過
# w% u& q( y4 V
# I7 F, n( x9 ?# X再加碼拿出二萬給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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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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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4 23:45: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新同學 的文章
# Y0 I1 j+ t: C( R! |
; R; H2 c) K: \* V( F/ H6 a呵呵!有您這種人真好!世界上到處都是可憐的人!
) C) ]; Z+ ~; j: D我相信以你這種魄力~一定會有很多人得到你的幫助的~
5 B+ d$ ]7 G  O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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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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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00:10:10 |只看該作者
今天我看到這段新聞也是嚇傻了 / P: Q; k) B7 s9 E

# O4 i6 L2 Y- M; C# O 越是讀法律越是會欺人太甚,
$ x7 }; i! {! K
. a; p0 A; q- U% ?$ s6 l" j因為她們懂法律站的住腳, 情,理 會是最後才會去想5 E' s" X% e8 I. L
  A6 G& k, l; K7 U7 X
而且我一點都不相信她會捐出去,( |" j9 f% N- e* e

- }/ R- N% c( K7 l* D因為失主自己就是窮苦人啊!
6 S4 ?, B0 n5 x* L" J
5 P' x6 ]# a% j" R- F0 L; o哪會是近水救遠火,不相信 不相信
. ^- W2 A# O8 y0 T. b' o0 ?: b- i4 g1 J4 q6 `; w+ G3 x7 F
特別的店家 https://m.facebook.com/MoTaCafe?refsrc=https%3A%2F%2Fwww.facebook.com%2FMoTaC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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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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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00:47:53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也認識很多良善的法律人,為善不欲人知。
! v7 J% X1 \, d1 s' x- C$ l5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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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01:11:44 |只看該作者
傑特 發表於 2010-12-14 13:01
; q  J0 O, q7 u, b我覺得拾獲者真的有權要求報酬1 J, X) M4 b8 v& r$ {, R4 S

& H- ?) }- I; I' R( Q) ~但是也要看對方的狀況咩~  對待一個可憐的單親媽媽  這樣伸手 不會有愧嗎 ...
2 ^) }8 p! p6 B, T& P
說的好 ) [; y5 E- U' M' Q$ B1 B+ Z; H
拾金不昧是值得鼓勵的好事
7 {3 {; \0 v) y0 Y7 f失主失而復得,付出一些回饋也是應該! n1 y: m9 ^' }+ O2 }% ~
總比石沉大海好的太多
- ]! A: a* J, e" l0 O* P只是,這位小姐既然有拾金不昧情操% U2 S0 `/ e  Q; S" D, l+ p
在獲知拾得的錢是位可憐的單親媽媽時,能無條件的全數奉還* h* [6 L7 x; Z$ `
我想這樣的情操,才更能符合拾金不昧的偉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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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1:19:38 |只看該作者
如果遺失的人不是極需用錢的單親媽媽...或許大家不會覺得有多嚴重吧....女學生以他把錢捐出去,就認為他是理所當然....問題是如果這位單親媽媽其實需要的是三萬元,但他只有兩萬一....這時....硬要他去做愛心捐錢就真的比較強人所難....而且就如大學生說的...若是婦人本來就有開口說要給紅包....那就看他心意啊...給ㄧ千就捐ㄧ千...給兩千就捐兩千....幹嘛要強迫人家捐6300勒......還怪媒體偏頗....
減肥是一輩子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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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1:41:36 |只看該作者
感恩者: 還好撿回了七成 貪婪者: 幹 被拿走了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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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2:32:49 |只看該作者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12-14 15:39
8 _. g$ L& ?0 K5 \. M# W民法第805條原本規定,拾得人對遺失物所有人,得請求其遺失物價值的十分之三為報酬。1 H$ q0 l2 L1 a

% C- a7 X, U. F2 [# L! D1. 即便撿到錢的 ...

! V4 o; t1 ]  f/ U, B1 F: |- P- `贊!!!!!- O- k  c/ k% x

; Y) I( V$ W+ T" p3 t也許有的人此生就是沒有機會遇到這樣的事,所以他無法體會吧!
* F' f& Q! _' R7 k5 l&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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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2:34:22 |只看該作者
覺得女學生的說法太牽強了! 即使她說那位單親媽媽要付酬勞給他, 但即然已經知道對方家境不好了, 為何硬要拿那麼高的酬勞? 總覺得捐款是因為發現事情鬧大了, 沒法子拗回, 不得已才做的舉動...用這種方捐款, 一點都不令人感動,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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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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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3:22:05 |只看該作者
今天自由時報有澄清耶~ 說昨天那餵拾金有昧的小姐,其實沒有要拿錢,是丟錢的婦人堅持要給的。! b+ D; U% V- j: a( t
兩人拉扯的狀況,被志工人員發現錯誤解讀成這樣的.....哎呀~現在的媒體,真的都沒搞清楚狀況就亂報,真是該打屁股~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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