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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格 發表於 2012-6-7 13:56 
g" x+ ?% x$ E) [& D% ]3-6歲是學習力, 吸收力, 記憶力的黃金時期.
( n1 t( o7 q. Z/ A如果順著小孩的興趣, 培養閱讀與學習的習慣, 可以幫助小朋友 ...
. ~' l! _/ `! R& L, z/ }贊成 一位住在美國的朋友 他的小孩從小就接觸中英法語三國語言 人家不也學的很好 沒有所謂的適應問題 為何我們台灣會如此"規定"呢? 再來 新加坡的小孩也是多數都從小學習2種語言 / d+ J, ?- t; n$ C" _0 _
孩子能學多少是多少 只要家長們知道適可而止 不要逼過頭了 為何一定要用法律規定!! 不是每個人都負擔的起請私人家教的好嗎? 而且如果說明定英文不能教 那請問可以教其他語言嗎? eg. 日語學校
% h( t: j7 n8 ]; D3 l" H8 g, T' Y4 w, M m
政府的政策真是讓我們的下一代失去的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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