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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錢 於 2010-7-3 15:05 編輯 Y9 j# I# ^# ?: Y1 L4 ?
2 v8 ]9 A1 P$ g! E, O+ |5 P# e! t0 h就我知道,我們是私人 陽台二次施工成為私人室內空間,無佔用公共空間,而那戶是外推已佔了梯間的公共空間,尤其是尚未開大會決議而硬幹。若是她是內縮成為私人空間,那麼幾次施工都沒問題,管委會與其它住戶根本不會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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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d1 h3 h; E: A若是四戶都外推,那麼將來分開賣的時候怎麼算?坪數變多,佔便宜,就算其中一戶想要回復成為原本的梯廳,請問另外三戶會同意嗎?管委會又用什麼理由強制回復。若是有不爽此事的住戶買三戶,剩一戶教會的教友,那麼三戶的住戶是不是可在他們那端放神像呢?因為唯一一戶的教友不會走那,只是進出時會看到神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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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w) p, J @, i( @& ^5 n 還有將來地下停車場就亂七八糟一堆雜物,違規住戶也可以說在我的車位,不影響他人,我放任何東西都可以,放棺材也沒問題,到時候怎麼解決?雖然沒錢買下四戶,但車位是必買的,他要這樣搞怎麼辦?用停車辦法來解決?那麼那位太太也可以用裝潢辦法來解決丫~~) _) v' Q, I8 C- E. i-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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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能幫管委會回應之前違規回復原狀、守法的住戶或是將來也想違規的住戶,只要她的說法能解決並能維持社區品質,那沒問題,但問題是她沒辦法幫管委會想到辦法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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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的人可以玩法,甚至拿法來威脅,實在太帥了,等大家學起來,相信北大特區的管委會就頭痛了,因為百分百完全合法的社區,我看是極少,甚至沒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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