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Dailybread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核能] 究竟是誰賦予反核人士的絕對權力?

   關閉 [複製鏈接]

78

主題

121

好友

952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343
在線時間
1240 小時
301
發表於 2014-5-3 11:07:19 |只看該作者
刑法153條 法界促廢惡法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檢警引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查辦在臉書號召癱瘓北捷的周尚儀,引發爭議。法界人士表示,該條文已背離時代潮流、違反人權,更是擴張執法者權力,箝制民意的「首惡」,應立即廢除,以符合法律明確性及罪刑相當原則。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指出,所謂的「煽惑」他人犯罪,光「煽惑」的文義解釋,就充滿不明確性,根本違背罪刑法定原則;煽惑應看有無「影響力」,在人民自主意識抬頭的現代社會,並非1人在臉書貼文,就足以影響所有人共同犯罪。

楊雲驊痛斥,刑法153條是以前民智未開、威權時代,政府用來恐嚇人民,限制言論自由的惡法,早該廢除不應沿用;而執法者若以此法,動輒法辦人民在臉書貼文的行為,無疑是將全民辛苦建立的民主法治,予以無情地摧毀。

事實上,在法院審判實務中,法官顯少動用刑法153條進行裁判,原因不外乎,如果被告確實經由網路,要求他人從事犯罪,就算沒有參與著手實施,仍可論以教唆共犯,根本不需祭出「煽惑」他人犯罪條文,科刑論罪。

舉例說,如果幫派大哥透過臉書,要求臉書的好友及不特定第3人,在某一時間前往某處,狙殺仇家。雖然幫派大哥沒有出面而是隱身幕後,未實際到現場,但仍可被論以殺人罪共犯,判處重刑。

法界指出,在臉書上貼文,不管是轉貼亦或主動發文者,要求他人占領捷運,在犯罪行為未實施前,檢警就先依刑法153條究責,顯然有擴張法律解釋之虞,應審慎為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 ... rom=fb_share_mobile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kwbaseball2002 + 1 感謝有您~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302
發表於 2014-5-3 11:12:36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3 11:15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4-5-3 11:07
刑法153條 法界促廢惡法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蘋果》聲明讉責警毆打記者 侵犯新聞自由
2014/04/28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 ... new/20140428/387507

在今天凌晨警方驅離過程中,《蘋果日報》2名採訪記者遭警棍毆打並強行拖離,《蘋果》對此提出嚴正抗議,並發表聲明,讉責警方毆打記者,侵犯新聞自由,要求警方道歉。

《蘋果日報》聲明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今天凌晨採訪警方驅離反核群眾事件,在出示記者證件情況下,竟遭警方蠻橫毆打及拖離,此舉已嚴重侵犯新聞自由,《蘋果日報》表示嚴正抗議。

《蘋果日報》表示,沒有真相,就沒有是非。新聞記者站在第一線,即是記錄事件的真相,但從太陽花學運開始,警方漠視新聞自由,在行政院驅散民眾時,先驅趕記者,在無媒體在場情況下,再強制拖離行政院內的抗議學生,已是肇下侵犯新聞自由的惡例,如今更是變本加厲,竟以警棍及多名警力,毆打、拖離本報記者,造成本報記者受傷及採訪器材毀損,令人憤怒,也讓台灣一向珍視的新聞自由蒙羞。
  
《蘋果日報》強調,新聞自由是台灣民主重要資產,任何人都不能破壞。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新聞自由,已不是警員個人問題,而是警方,及至行政機關的心態已產生偏差。《蘋果日報》讉責警方粗暴行為,要求警方道歉,嗣後也應全力保障新聞採訪自由,以及記者的人身安全,不得以各種藉口侵犯新聞採訪。(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36

主題

1

好友

122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64
在線時間
449 小時
303
發表於 2014-5-3 11:19:1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4-5-3 11:21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4-5-3 11:07
刑法153條 法界促廢惡法
2014年05月02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許多刑法權威學者不斷岀來抨擊政府踐踏民主,毀憲亂政,大開民主倒車,不是沒有原因。

法律人只服膺於憲法、法律、還有自己的良心!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4
發表於 2014-5-3 13:14:21 |只看該作者
chow1 發表於 2014-5-2 09:54
對不法的抗爭絶對不可寬容.

沒錯,先對,宋,馬,邱,洪先約談提告吧!
千萬別兩套標準喔,因為如果兩套標準的話,我真的很怕那位愛講什麼爛掉的網友又出來寫些什麼爛不爛的言論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5
發表於 2014-5-3 13:20:31 |只看該作者
柏青哥 發表於 2014-5-2 10:15
很瞎?這個說法不妥當,他們應該不覺得,說不定他們也覺得反核的才瞎。

台灣現在很清楚的分成兩派,反核 ...


在我感覺比較像是[隨波逐流]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6
發表於 2014-5-3 13:22:18 |只看該作者
annasui 發表於 2014-5-2 10:18
請檢調預防性羈押

白色正義聯盟:不排除和暴民正面對抗

不大可能的啦,我猜應該會是兩套表準,請問各位網友,會嗎?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7
發表於 2014-5-3 13:23:30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4-5-2 10:21
立委鼓勵人家殺總統喔,不看我還不知道以前那麼恐怖。
這才是煽動罪,地檢署市刑大應該快起訴,不能只抓 ...

我很清楚聽到人人得而誅之!!
請問有誰聽不到的呢?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8
發表於 2014-5-3 13:27:37 |只看該作者
柏青哥 發表於 2014-5-2 10:34
那應該是網友抬槓,不用當真吧?

台灣,大部分的人腦袋都很清楚,不會走回頭路。

朋友,認同您一半,另一半請您爬爬文,或google囉,感恩!

民主沒有那麼簡單的二分法,如果是,美國的民主之路也不用走這麼久!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09
發表於 2014-5-3 13:31:39 |只看該作者
terry_123 發表於 2014-5-2 22:14
我只看到現在警察的退讓與束手無策,和整體社會的失序,
這和我認知中
日本和德國納粹時代的警察政治完全 ...

當棍棒落在非武裝的民眾身上叫退讓?
哈,我還真的長知識了!

挺也要有個限度,可以一套標準嗎????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10
發表於 2014-5-3 13:35:08 |只看該作者
james 發表於 2014-5-2 23:15
我看的很清楚,也有自己的分析與判斷,

每個人都堅持自己才是對的,沒有錯的一方,

無所謂沒有錯的道理,如人人生而平等就是對的!希特勒就是錯的!

今日國民對民主的價值會如此紛亂,中國國民黨超過一甲子的謊言與造神運動要負最大責任!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