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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洪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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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我見我思-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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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16:58:4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 f( ?% v2 F9 Q' b$ l: z' l$ J  b8 J
5億有點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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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17:02:01 |只看該作者
麥克 發表於 2012-3-28 16:52 , x5 P  G# k! I% L* n  r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 I* o- g0 h! c+ J3 d6 y, e( X
) p8 R; k  F  E0 J+ C都更案例二:
+ v6 X" G2 H8 d- D+ `
不過, 這張提供的, 感覺原有的小公寓都參差不齊, 一定有新舊之分吧?! 建商會按不同市價來補償嗎?! 內湖親戚家也是有在談都更, 不過他們是連棟的公寓, 就沒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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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17:09:4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3-28 17:13 編輯
% p5 h6 b, [, g; F2 ~9 ~; n6 ^0 e' C% Q3 H! Z+ E8 M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 O& N1 h4 w4 K
, F* T( y2 i0 w5 V我親身參與過一個還沒成功, 我自己看是很難會成功的都更....
$ d! c6 h$ L/ B
% H* I6 [' U9 e一般來說, 估價師估的時候一定是標等價, 但建商與不肯搬的當然也都不是傻子, 會另外再補貼釘子戶一大筆錢....
' e0 S* Y) ?( K. }, i
$ L+ a. ^$ O* U! Y舊市區的土地收購價若真的獅子大開口要比照東區.....那可是暴利ㄚ...."身家奪的一乾二淨"這種話.....沒的事吧? 賺到眉開眼笑才是真的......
. W0 L4 i7 h* z9 p3 A8 b1 r! S2 F: p9 q5 R8 g
我這邊講的案例不是指釘子戶喔, 是已表達願意搬, 但是開口要建商高價收購的.... 北市這種狀況比較多.# n/ o. V0 X4 T) t! H

' P6 G& q8 Y) O. d+ p- E# v" q5 ]( o7 c/ X: @
士林那個案不太一樣.
Strike Freedom from 大學風呂 & Ky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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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21:57:0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文兒 的帖子0 M0 `) B' o* b! U' m1 r- J
3 g; o) W4 [- o& ?/ Z- v( i
這沒什麼啊.沒要到就算了.要到算賺到.不就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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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22:28:12 |只看該作者
建商改建獲取利益叫都市更新?? $ _+ s' Y9 z# f: M1 t. e
我幾乎每個月去香港,香港有這樣搞嗎?
( n1 C& J% T% N. s香港就失去國際金融經濟地位了嗎?( ?/ o$ ~/ `, O8 C- v* F
那這樣可以讓建商把地劃一劃,然後一坪賣200萬,把大台北一堆老舊房子趕出去,這樣叫都市更新嗎?
' Z5 f% R; [) b5 s( a( o如果是你,你要這樣嗎?
8 B& \+ K7 F  H5 Q  C7 Q如果這是建公園,或道路或公共建設..........那才叫都市更新吧? 這樣才能說服人民吧! 是不是? & c- Q3 u; E+ M% O1 k
現在不是老百姓買不起台北市,是官商勾結把地價房價都搞高了,不是這樣嗎? 2 Q' G; B* M; C/ [
真的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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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23:18:3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獺妃 的帖子0 H7 o" ^% m( W7 n: @+ n
* D3 I, `' _* q- s. m
一則新聞報導就可以揭露真相嗎?0 H# i4 p, p9 D' A
+ s5 ?4 T2 S* ~0 v; T% x$ P
我查了一下文林苑這個建案的資料,此建案98年推出,坪數從25至60坪,預定發還地主戶約半數左右,另有約一半戶數在預售時已經銷售一空,當時的銷售價格約在每坪43至45萬元。大家不妨想想,與此建案可銷售金額相比,王家開價五億是獅子大開口,還是意在逼退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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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9 07:09:06 |只看該作者
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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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9 08:11:0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獺妃 的帖子2 ]( `0 ]( j3 g
+ K/ b1 z6 R: s. J2 B
可能我比較理想...覺得合理很重要^^如果是這樣的機會主義..不太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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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9 08:53:35 |只看該作者
很多媒體報導都只報導一半
) w. h# `7 B& R% v3 L9 K
4 {9 C3 z( @$ @2 X/ m; s4 S一個都更程序不是那樣簡單* C' S  w6 }" {& x1 [
2 h. q% O+ r' C: U2 R, ]. f
王家真的不懂嗎, i* l) U# X% |/ t1 u( F

. i8 ?% M7 b0 Q8 K$ e! T/ A; t聽說王家還有一個是淡大建築所的(今天的蘋果上寫的)
! w, f; \# X, h$ q
/ h4 f) x- u5 Z繼續報導下去把所有會議記錄和談判過程公開出來
& Y( t8 }9 N. R$ c" y2 a# Z7 ~" P4 s; C/ H
這樣對大家都好& d" U1 B& ^" d4 T. V4 w9 k

4 F: d. X$ H3 ^& ?( V4 X到底是多數暴力,還是給不起給不夠* w+ X3 e% O; O/ p
, k- ?7 X+ X0 x% I. I
; p' S, v  {8 P! i  g

( l5 {% I( g# @& }% }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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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9 08:58:4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3-29 08:59 編輯
: v; Y+ o4 m9 ~, o, [+ _; h# p) `# v
再貼一則今天蘋果的,有提到大家討論的重點,小弟就標了紅字。  }# s2 ?1 L' B% h; G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45/IssueID/201203293 v+ V% n: O- ]+ P: ?8 N% c

7 v  d( z2 P% ?! B% E不想劃入都更 應積極書面表態
) l/ C6 [; h' Z3 b2012年 03月29日
8 p' l9 h. ~9 m8 r: f我不想參加都市更新不行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惡法亦法「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去說服實施者,且協商過程一定要參與,權益就要自己去保護。」他舉台北市仁愛路一屋主為例,不想被劃入都更單元於是舉證造就自己機會,終於被排除在都更單元之外。
3 B* q# K; U1 G* C& [+ T% F+ K' t
計劃核定陳情已遲
6 y* `9 ?; M5 W& b) y文林苑都更案屬「公劃更新地區」,只要十分之一的住戶同意就可直接將「事業概要」送審,王耀德表示,二○○六年實施者樂揚建設三次送設計圖到王家,王家都明確表達不願參與。但淡江建築所畢業的王耀德也說:「當時對法規不熟悉,並未以書面陳情表達不參與。$ c+ f6 S2 A" B: F1 y0 L# h
一直到政府發公文給王家,說該都更已核定通過,王家才寫陳情書,但政府說王家未提及權利要求,王家於是重新陳情表示不合建,並附上權利要求兩億元。但王清泉昨天說:「不管五億、兩億,我們只是希望建商知難而退。」 9 \* Q- o# [. Q2 ]% \! i: ~/ l
至於「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的都更案,劃定前有鄰地協調會、劃定後有公聽會等,建商建議在鄰地協調會中,要利用口頭或書面明確表達不想參與,而最後的時機點,就是在事業計劃核定前。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昨天說,王家在事業計劃核定後才提出異議,因此強制拆除只是「依法行政」。 % f9 q6 h8 W$ T5 |4 d" U- V
但張金鶚表示,台北市仁愛路、杭州南路口有位屋主,在事業計劃核定前就陳情表達不願意劃入都更範圍,市府專案小組於是勘察現場,認為可以不用納入,法院於是判決市府敗訴,讓屋主劃出都更範圍。   J: s9 [, J! C5 G" s) Y
記者林帝佑 1 }. [7 C' I2 k! N) x7 U4 _
  C7 ?; M5 @% ^
我只能說,法律確實是保障懂法律和會鑽法律的人,至於相關人士言論的真偽,恐怕只能留給上帝或天公或阿拉裁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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