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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2-9 15:57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12-9 15:21
你還在扯
所謂的"婚姻平權法案"
我是說....
我同意新訂 "婚姻平權法" ,
在討論男女婚姻平權的同時, 也將同婚者的需求納入,
但, 反對會影響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與因血緣關係而影響到的繼承權利的 "多元成家方案" 與 "伴侶制度"
清楚了嗎?
同婚者要結婚權利, 不須搞個 "多元成家方案" ,
我們的家庭關係與權利義務不須他們來考量怎麼改,
他們只要好好地爭取他們應有的基本權力就好....
你可能需要好好的搞清楚....
如果是問同性可否結婚....反對者可沒那麼多喔,
但, 若是硬要推 "伴侶制度" 及 "多元家庭" , 反對者可就多了
別因為國外的結果誤導了國內的反對聲浪,
國人並沒有特定宗教信仰者特別高,
所以對於同性結婚並沒有如歐美那般的反對聲浪那麼高,
今天, 是因為伴侶盟及這些推動者自認為比先進國家優秀,
硬要覺得自己可以將國外推的 "伴侶制度" 及 "多元家庭" 修得更好, 考慮得更周詳,
然後反而因此大大的增加推動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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