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5447
- 閱讀權限
- 40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2572
- 活力
- 10421
- 金幣
- 40359
- 日誌
- 0
- 記錄
- 33
- 最後登入
- 2020-3-30
  
- 文章
- 461
- 在線時間
- 280 小時
|
看了一下當初社區的招標公告裡的第一項如下:
. `- l8 ^# w4 Q7 A! x1 X9 V2 M7 x6 \8 d) i: X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由委員會評審合格廠商,再進行價格開封,採合理標。:/ T. {$ T$ A) ]% q
1 u; {! z. G: u% I& F0 y7 t合理標?? 翻找規約都看不到”合理標",依規約的採購辦法第十二條決標方式分成通訊決標、 公開競標、 與最有利標,因此招標案金額超過十萬以上,所以應該採用公開競標和最有利標.
6 ^5 N5 s {4 u& ~) }! l公開競標需要有制訂底價,而底價的制訂依本社區規約採購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點由請購單位-主委、 監委、 財委邀集必要人士詢價訂定. 但當時並沒有訂底價!!( w: o$ x: U! c
在沒有訂底價的情況下,就應採用最有利標
$ F7 J& T6 W; d
- }$ h" K3 T7 P- r( y+ S: G1 g5 u" q所以此標案的決標方式是應採用最有利標. 而管委會貼出揚X議價會議表決簽名表,不合理,不是採用最有利標,反而本末倒置了,現在才來訂底價. 更讓人奇怪的是表上面所有委員有簽名(但實際與會討論的委員沒有全到),就是有些委員先在表上簽名寫上其他底價而不參與會議,為什麼?? 不開會討論怎麼了解寫出那樣金額的想法和用意為何?? 金額可以任意寫,但不來開會解釋真讓人感到非常不負責任的.3 t) F3 |; z* g" f7 ?9 P- O
$ D7 ]3 f, b9 X和天X的合約到今年9月底就結束了,而新進物管公司是誰都沒有決定,管委會是要住戶從104年10月1日起各自自求多福嗎?要住戶輪流值班當保全?當清潔人員?當物管人員??
Z: Y' l3 |# I, }, j# \3 i( s |
-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