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閱覽室放四台電腦 V.S. 桌球桌事件

2012-09-06 11:48 · 41樓
戀家 發表於 2012-9-6 02:38
很多人看不太下去! 連不太管社區的一些享受人生之士都議論紛紛搖頭!
...



讚!! 正是這樣阿~~ 真的要靠大家出來勸合一下, 那份公告貼那麼多天了, 是也該拿下來了, 換上其它大家關心的議題.


消消氣, 消消氣, 有話好好說, 這樣才有溝通的效果.
2012-09-06 11:50 · 42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9-6 10:04
您開始瞭解我的呼籲了, 感謝您, 我想傳達給眾鄰居們的一個訊息就是, 對我們這些不是事件當事人的住戶來說 ...


可以麻煩您告訴我,我寫的哪一句話是負面的話語?

很高興,因為有您的關心,

我們不用闢室密談就可以約到相關人士在論壇好好溝通,互相理解...

我只有京都這個家,我愛他!

能在自家打球健身是幸福的,我想,住在風呂的您一定懂!
2012-09-06 12:02 · 4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6 12:19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6 11:50
可以麻煩您告訴我,我寫的哪一句話是負面的話語?

很高興,因為有您的關心,


疑?? 你? 你沒有阿.... 我是指公告上的 [那句話], 感覺有點太尖銳了......破壞了皇城內的和氣 (參見電影台詞, 呵呵!)

平和落幕, 快樂運動, 才是大家期盼的結果.....我有點感覺到, 您好像有些誤會了?? 老弟, 千萬不要誤解了老大哥的一片苦心阿.... 眾位好鄰居們沒有不愛家的, 也正是因為眾人都愛這個家園, 這個社區, 所以更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阿. 平氣, 平氣, 消消氣才能做出好的溝通阿.
2012-09-06 12:41 · 44樓
說來慚愧, 如同我跟大光兄說的, 我年輕時仗著自身的優勢, 說起話來也是火氣十足, 言詞犀利, 給人絲毫不留餘地的感覺, 沒在怕的, 誰不挺我我就修理誰. 但是當過幾年委員, 受教於年長的民代公職人員給的指導, 瞭解到何為換位思考, 圓融處事, 實著受益良多.

現在做了不良中年之後, 看到年輕後進的激憤訴說時, 總想著要出來勸勸大家, 不要生氣, 有話好好說, 才能讓事情有轉寰空間阿.
2012-09-06 12:48 · 45樓
風平浪靜是一種美...就讓這個美持續...不要再撥弄......
2012-09-06 13:04 · 46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6 13:17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9-6 12:02
疑?? 你? 你沒有阿.... 我是指公告上的 [那句話], 感覺有點太尖銳了......破壞了皇城內的和氣 (參見電影 ...


了解,謝謝您把話講清楚說明白了...

隻字片語的確讓我誤會了!! 抱歉... 我誤會下面這段文字的本意,以為我講難聽話了!


(對於您盡心爭取桌球場地, 我感謝您, 向您說聲謝謝, 辛苦您了, 但同時, 也希望你能與我一同推動以正面話語來化解紛爭, 化解誤會, 讓我們共同擁有的社區, 能更加和諧)





我們在京都自家健身中心合法快樂的打球啦~

公告上那幾個讓您發揮同理心而感到不愉快的字眼,[特定目的人士]六個字可以選擇性忽略啊...

我個人看工務局局長,還有律師事務所來函的解釋重點就是 [合法]

真的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2012-09-06 13:12 · 47樓
風平浪靜是一種美...就讓這個美持續...
2012-09-06 13:13 · 48樓
🔧 本帖最後由 rocksong 於 2012-9-6 13:20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6 11:30
所以你和其他委員一樣,至今仍讀不到反對者的真正聲音
討論桌球桌一項,只是衍生性問題,並不是事件的重 ...


不是唷,小弟我非常想了解反對者的真正聲音,您似乎也沒看到小弟從以前到現在針對這個議題的文章,小弟非常非常得納悶小弟從以前到現在提出的問題也沒有好心人可以回答我

另外您個人慵懶絕少使用公設,這沒有什麼關係,我知道很多住戶,因為興趣啦工作時間啦,照顧小孩等等的原因,沒辦法使用公設真的感到可惜….有公設的社區真的比沒有公設的社區好太多了!有關心就是好事!

小弟沒在打桌球,但是很常使用其他公設,我關心!
而且我用行動表示我的關心,在委員會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小弟特地去旁聽了,
也當場聽到反對委員的陳述,也聽到主委以經提出說明,當場解釋了狀況,該反對委員所提出的反對論點也一一得到答案,但….之後卻還有其他”以經經主委說明的意見”出現!這代表什麼?


我關心!我到場聆聽,上家族了解,提問,有時跟住戶交換意見,我非常想聽到您說的真正聲音,不曉得如此的作為是不是還有沒做到的地方呢?請賜教

您所提出的兩點,在家族很多的文章中都有蹤跡這些小弟看太多了,很多熱心的住戶也解釋到不想解釋了,但是沒關係,小弟願再回答一次:

第一點、眾多住戶希望,京都所有公設都能維持原有面貌…..述刪
小弟的回答:
就小弟了解
1.公設並沒有被改變了什麼,放張桌子可收可折,…..您可以在以往的文章可以看到!這邊就不再贅敘
2.就小弟的了解,在委員會上有過半數的委員認為是合理的,我們來放大解釋,委員所代表的是住戶群,有眾多的委員代表著似乎也是眾多的住戶覺得是合理的,希望有這個桌球桌的器具,不曉得小弟這樣猜想您可以接受嗎?
3.最初的核心價值,我認為不是只是每戶拿到建商給的DM單那幾句文字這麼簡單,在討論任何核心價值的時候,還是不彷想想這句話: 是住戶給京都活力,還是遠雄限制京都只能做什麼?

第二點、住戶不希望委員會擴充到……述刪
1.請問有刪減什麼改變什麼嗎?有改變其用途嗎?您一定會會說明明就是”律動教室”等等的,這點在當時主委也非常辛苦去找出資料,也已貼在電梯裡面,相信您一定看過,小弟也不贅敘,不曉得這樣有回答到您的疑問嗎?
2.關於您說的”擴張”小弟倒想問問,擴張這個也適不適用在住戶隨意擴張什麼都要來區權會一下呢?一張桌子來區權會,遊戲室裡面多一張搖搖椅,小塑膠馬也要來個區權會嗎?
小弟曾有po個新聞連結,瑞士國民竟然已經公投到想問自己要不要公投.請參考

追加論點:
小弟有幸有旁聽到委員會討論該事情,主委非常的熱心用心的提出,所有最簡單的數據,人次使用統計表,該月桌球桌的登記使用人數遠大過跳舞律動的人數
所以得到以下結論:
1.就上面多數委員的推論外加最科學最實際的使用人數來看,應該也可以稱作”多數人”是喜歡這項運動,是期盼這張桌子
2.在這多數人使用的時間中仍然以原本律動需求的學員為優先,時間安排仍以跳舞相關課程為主,也沒有人提出”排擠”的聲音,不知您是否贊成小弟這個說法呢?
3.桌子以經用令人驚訝的低價買下,時間安排也以經定案,使用辦法也已出爐,甚至比賽都已圓滿結束,社區一片和樂以球會友,真的還有要重新再來回到原點並且採用激烈的方式來表示”移除”才是正解的必要嗎?

小弟不打桌球,但成人之美,只要有好的建議,對的論點,增進京都活力的方式,樂觀其成,如果今天這張桌子放在礙我通行的地方,小弟也一定極力反對,但…..現今有這樣的事情嗎?

“原本無一物”的地方,萬一往後因為跳舞的關係,需要買瑜珈訓練器材,大塑膠球,有氧舞的階梯,不知道到時候該怎麼辦來解釋為”本無一物”,小弟認為真的不要強調”原本無一物”比較好,往後的事情千變萬化阿,世事難料阿~
2012-09-06 13:20 · 49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6 13:38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6 13:04
了解,謝謝您把話講清楚說明白了...

隻字片語的確讓我誤會了!! 抱歉...


讚!! 打球本就是好事阿....

話說回來, 那個公告上的[那句話]到底是誰寫的~~~ [那句話]真的不妥, 不妥, 我感覺這句話也間接害到你了, 大剌剌的貼在那邊.... 此舉嚴重傷害了廣大人民的感情.... ( 參見對岸某政黨慣用語..呵呵 ), 本無事變有事, 連我這種不管事的也看不太下去~~

我個人是覺得, 若要公告可選擇以不卑不亢的方式, 將理性內容的公文書貼出來就好, 畫蛇添足的後果, 反而失了焦阿, 您說是嗎?


PS: 正面話語就是正向思考啦~~聖嚴法師教導我們, 要存好心, 說好話, 做好事, 所以要多說正面話語的好話阿.
2012-09-06 13:24 · 50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6 13:46 編輯


rocksong 發表於 2012-9-6 10:30
我是不懂"高級"建案的定義在哪
我也不清楚我們京都算是高級,還是台北帝寶才算是高級





或許是職業病,看到建案公設規劃師,對每一項公設洋洋灑灑的簡報,無數次的討論與調整,
包括:設置品項、風格、硬體式樣與排列、附屬精品選配、美化襯托物、燈光、通風、除臭、
地板材質、空間感、使用人視覺、整體視覺…總覺得京都桌球桌的設置太過廉價與草率…。

隨著建商的行銷導向,「建築型格、設區公設」已成為建案兩大門面與價值,部分指標建案公設,
甚至已超越實用、機能層次而以「意境、蘊涵、貴感、典藏性」為價值導向。

個人不反對設桌球桌,也相信管委會的辛勞與無私,但希望每一項公設的增加與調整能更為慎重,
或許聽聽設計師的建議,並將規劃圖樣公佈住戶週知。

聽xx設計師說,「萬寶隆」公設被幾任管委會改得四不像,價值大不如前。
個人從未踏進萬寶隆,也一無所悉,若真屬實,希望京都不要步其後塵。


2012-09-06 14:18 · 51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6 14:42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6 13:04
了解,謝謝您把話講清楚說明白了...

隻字片語的確讓我誤會了!! 抱歉... 我誤會下面這段文字的本意,以為 ...


既然是誤會一場, 大家又是好鄰居了..呵呵! 愚兄我也趁此機會, 將我用過這個場地的小小心得, 與您分享一下.

這個地板會移位的問題, 我去試打桌球時, 也看了一下.....嗯.....風呂的地板不會移位, 也許是因為風呂的地板表面是比較滑的 ( 我兩邊都試過, 所以知道 ), 磨擦力沒那麼大, 而京都的地板若是防滑地板的, 那磨擦力可能較大....

還有一種可能是這個地板是用平鋪的方式組合施工的, 沒有基底木板, 底下只有鋪一層隔音墊, 每一片地板片並不是釘死在基底木板上, 所以當我們打球時, 快速橫向移動的球鞋磨擦力, 再加上是防滑地板材質, 則比較容易造成地板片移位, 我現在不太敢去使用京都的場地, 也是怕我的體重加我的大腳會不慎弄斜了地板阿~~那就罪過了~~

我舉個例: 我還有一個在中和的家~~那個社區內有一間羽球場公設, 鋪設防滑地板, 是用架高地板方式施工, 以球場規格做的, 所以每一片地板片應該都是釘死在木板基座上的, 所以十數年來不管怎麼用球鞋踩踏, 都沒有任何移位問題, 而且, 是韻律教室與之共用的, 但外面掛牌為羽球場.


對此, 愚兄的建議是, 是否能在球員區的位置上再加鋪一層墊子, 防止踩踏單片地板片時受力過大, 這樣, 對場地也是個好事喔, 讓場地能長久使用, 也是我們共同的願望, 這是個小小的建議, 也希望各位不吝指教.
2012-09-06 16:40 · 52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9-6 11:48
讚!! 正是這樣阿~~ 真的要靠大家出來勸合一下, 那份公告貼那麼多天了, 是也該拿下來了, 換上其它大家關 ...


我很知道我自己的想法 我相信我的回文應該看得出來
維持管委會的決議 有問題等區權會提案
不要不合己意就檢舉管委會 讓管委會能有效的運作 處理更重要的事
體認有熱心的管委得來不易

但麥克大 幾篇您的回文讀下來 我真的看不懂您的立場
有時候我以為您希望管委會撤掉桌子 可是這幾篇您似乎又贊成留下桌子
我實在已經搞不清了

不過如果大家的共識是留下桌子 反對者區權會再提案
那我很開心 這是我一開始的主張
想用桌球桌的住戶也不用擔心爭議 公告也可以收起來 管委會也不用再討論這張桌子了
要不要留下球桌就等區權會表決吧
2012-09-06 17:04 · 5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6 17:09 編輯


小驢子 發表於 2012-9-6 16:40
我很知道我自己的想法 我相信我的回文應該看得出來
維持管委會的決議 有問題等區權會提案
不要不合己意 ...


嗯~~什麼是立場呢? 是否是一定要選擇某邊, 搖旗納喊, 攻擊對方, 才稱為是立場呢? 這是個有趣的想法....

我覺得, 大部份的好鄰居們, 也應該都是希望事情能快些平和結束才是, 沒有人想要有什麼特定立場吧?


就是勸和吧.... 勸和那有在選什麼立場呢? 只要是鄰居們有好的想法, 好的建議, 好的溝通, 合理的處置, 合理的申訴, 大部份不是當事雙方的鄰居們, 應該會以平靜的心情, 都給予支持才是, 您說是嗎?

也希望大家一起來勸和吧.

這可不是以往對外的抗爭行動, 有鮮明的立場, 這可是家務事阿...左手也是好鄰居, 右手也是好鄰居, 大家只是有些誤會而已, 多溝通才是好事, 才有轉機阿.
2012-09-06 17:16 · 54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9-6 17:04
嗯~~什麼是立場呢? 是否是一定要選擇某邊, 搖旗納喊, 攻擊對方, 才稱為是立場呢? 這是個有趣的想法....

...


我只能說 麥克大您的境界真的太高 小弟做不到只能佩服
您不出來一統江湖太可惜了

我記得您是D棟住戶吧
下次區權會選委員 小弟這一票就是您的了

2012-09-06 17:37 · 55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2-9-6 17:16
我只能說 麥克大您的境界真的太高 小弟做不到只能佩服
您不出來一統江湖太可惜了



感謝有你~~ 其實這人人都做的到的, 我年輕時一開始也是不懂, 但是從接觸過的老里長, 老校長的圓融言行中, 學到不少值得借鏡的地方.

所以我一向很支持有志於公益服務的青年才俊, 出來歷鍊一下, 對自己是很有幫助的.

至於我? 我真的做的夠久了, 而且才剛打完三場戰役 (瀝青, 殯葬, 非法夜市), 元氣大傷, 就饒了我吧? 這個為鄰居服務的機會就請各位年輕才俊們挺身出來接棒吧.
2012-09-06 19:51 · 56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6 20:48 編輯


報告麥克: <我沒有被傷害>

放眼北大特區的所有社區有設置桌球桌的場地,連風呂也不例外,沒有一個是專業桌球場,

既然不是專業桌球場,地板踩壞了,儘管報物管中心修繕就是,千萬不要覺得內疚不好意思,

即使是專業桌球場館,地板也是會被踩壞,位移或是翹起來或是凹進去,都有啦... 東西哪有用不壞的?

跳舞的人也不可能飄在空中跳舞迴旋,也都有穿鞋,麥克真的不要太在意自己是否會把地板弄壞...

東西不怕用壞,就怕放著沒人用,晾在那邊自己發霉腐壞...

我了解您的自省能力真的很棒! 但是打乒乓球,是舒壓,是健康的運動,千萬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喔~~
2012-09-07 11:56 · 57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6 19:51
報告麥克:

放眼北大特區的所有社區有設置桌球桌的場地,連風呂也不例外,沒有一個是專業桌球場,


也許是我這一位整天掛網的不良中年的老派惜物觀念使然吧? 呵呵, 總覺得愛惜物品常久使用是個美德, 特別是這是個公用的設施, 所以我會有這樣的惜物愛物想法, 沒什麼壓力啦...呵呵!

總之, 這只是個小小的建議, 如果地板很耐操, 我也是很樂意在這個場地打球喔, 不過, 暫時還是先回風呂這個沒有地板位移問題的場地練練球技, 等到先前管委會所提的, 要求遠雄將地板改善好了之後, 我一定會再回來與各位一起交流球技喔, 謝謝囉!
2012-09-07 13:22 · 58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8 22:10 編輯


這個討論串或許可以讓它沉下去,相信所有住戶都希望事件盡快平息。
自始至終我都覺得佈告欄刺眼的法條及這個討論串都沒有存在的必要
檯面上,「如願者」保持風度與緘默,讓「反對者或情緒失落者」盡情抒發不平,
檯面下,釋出善意耐心溝通或請和事住戶居間協調,許多紛爭都能迎刃化解。
經驗中許多失控的社區紛爭,都起因於「如願者或可能如願者」的忘形添火。

期盼委員們,對於維護社區既有秩序、攸關住戶廣眾權益、急迫性安全事務,皆能強勢而堅持。
而對於社區開創性,卻可能損及住戶權益或預期引起紛爭的議案,寧可身段柔軟甚且消極懦弱,
因為鄰居可能是一輩子的朋友,無需事事強勢作為或法條相向,「權力」絕不是社區管理的萬能丹。

尤其是,既有公設的「大幅改變」與「獨立性公設」的增設,不妨選擇自縮權力移交區權會,
由全體住民公決,了無爭議。因為我們無法體會公設在個別住戶心中所投射的價值,也無法深究其原由。

「設置一張桌球桌」竟引來如此大的紛爭?我說出了部份反對住戶不願說出的話:
「以賽事為機會點,為某些爭取者量身打造」,換言之「時間點、動機源、
為球桌找場地而非為住戶找健康」即是紛爭關鍵,希望委員們能細心體察。


2012-09-07 13:57 · 59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7 13:22
這個討論串或許可以讓它沉下去,相信所有住戶都希望事件盡快平息。
自始至終我都覺得佈告欄刺眼的法條及這 ...


[ 因為鄰居是一輩子的朋友,無需事事強勢作為或法條相向,權力」絕不是社區管理的萬能丹 ]


感謝有您!! 我也是這樣想的. 大家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愛自己的家園, 溝通, 協調, 是和諧的根源阿.....
2012-09-07 21:57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rocksong 於 2012-9-7 22:03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7 13:22
這個討論串或許可以讓它沉下去,相信所有住戶都希望事件盡快平息。
自始至終我都覺得佈告欄刺眼的法條及這 ...


原文:
「以賽事為機會點,為某些爭取者量身打造」,換言之「時間點、動機源、為球桌找場地而非為住戶找健康」即是紛爭關鍵,希望委員們能細心體察。


終於!小弟終於看到所謂質疑者的論點了,感謝您的提供,但納悶的竟然是由您來說出,卻不是由真正質疑者來提出?猜不透阿~

就小弟參予這個話題至今,這句「以賽事為機會點,為某些爭取者量身打造」
jerome 大大說出了很多您的經驗談,但是光這句話小弟想提出點意見
1.社區提議購買桌球桌和比賽的時間點似乎有點出入!請明察!
2.如果要說為某些爭取者量身打造,某些人到底是誰?請說明,如果只是自己依照個人意願選擇自己喜愛的運動而去運動這樣會不會被這個框框給框住呢?使用者或許只是單純想打桌球,根本不管什麼比賽的,這樣的住戶應該也事有的吧,這會不會不小心被歸類到這個原罪呢?
3.縱使真喜愛這項運動並且恰巧有為社區爭取榮譽機會,這樣到底要不要給予鼓勵的掌聲呢?還是繼續批判都是為他們打造的呢?

第二:「時間點、動機源、為球桌找場地而非為住戶找健康」
感謝提供了,但抱歉了小弟更加不能認同!
1.為桌球找場地這個說法讓小弟更加去思考"桌球桌"是不是一個提供某種運動而存在的物體?如果是那放在該放的位子,應該是很合理不過的吧?如果今天放在小朋友遊戲室,或者鋼琴間,或者棋藝在或者閱讀室,這樣這個論點才需要討論,如果小弟的邏輯有錯誤,懇請指教!
2.非為住戶找健康?讓小弟不禁汗顏,難到桌球不是個運動?提供另一種運動不是一種找健康的方式?那懇請舉例還有哪種方式可以幫住戶找健康呢?我不用桌球桌,我照樣去找我的健康!有些人只愛打桌球,剛好有了桌球桌,她找到自己的健康方式,如果自己不用或者單純不想別人用而貫之此說法,以小弟的見解,我無法說服自己去接受,不知您的意見如何?

感謝您提供了想法,小弟也說明了自己的立場與看法,若有不周延之處,懇請賜教,在這個議題上,希望還能聽到更多真正反對的原因,而不是讓大家長久以來只得到一句"沒有交由區權會"這句萬用句...謝謝


2012-09-07 22:38 · 61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7 22:47 編輯


真理會越辯越明,真的很感激麥克在京都家族論壇居中協調,熱心溝通...


我記得前主委在某次旁聽席上,剛好坐在我旁邊,不斷的跟我小聲交換意見,
講著桌球運動有排他性,同時爭論桌球桌是否該放在韻律教室,正當我們各說各話時,
會議持續進行中,所有講話的委員非常平和的在情理法三方面交換意見,
頓時,現任主委話鋒一轉,把[竣工圖]一秀出,正名那個場地是[集合住宅健身中心],
前主委馬上就改口跟我說:這樣就是遠雄的不對啦,誤導了大家!


我笑了,她也對我笑一笑,不再唇槍舌戰,
在那一次之後,我們都以為事情該落幕,以為跳舞者和打桌球者可以和平共處了!


剩下的細節就是[舞蹈運動]和[桌球運動]如何分配輪流使用時段的問題了!


我感恩前主委的放下,還有現任主委的魄力!
2012-09-08 23:32 · 62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20:31
「賺到」用詞不當,已改為「稱心如意」
某住戶爭取籌設桌球不遺餘力,純對其個人言論加註。



101.09.08自由時報H1版
2012-09-09 00:03 · 63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8 23:32
101.09.08自由時報H1版


把重點摘要出來:[桌球桌]是社區排名前五的公共休閒設施!
2012-09-09 12:16 · 64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8 23:32
101.09.08自由時報H1版


除了這些調查以外
我覺得使用率是最重要的
因為使用率就是簡單的代表了京都住戶
對這些公設的非正式投票
目前京都的公設
除了泡湯, 游泳池和健身房以外
使用率都仍偏低
放個桌球桌至少可以讓公設的使用率增高
也讓我們的辛苦買公設的錢不會白費!

(接下來的討論應當是如何在不影響美觀與住戶安寧的條件下
有效的利用茶棋室, 視聽室與音樂教室, etc)
2012-09-09 13:01 · 6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9 16:59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8 23:32
101.09.08自由時報H1版


同意啊!桌球是許多人熱愛的好運動,相信不會有人反對。我的說法是:近年房價屢創新高,「公設層次與賣相」已成為建商必競優勢之一。「桌球室公設」因設備廉價、感官上缺乏貴感,尤其是跳躍的身影、不規律震動與尖銳吵雜聲,與部份推案「精雕齊質、大靜醇淨」訴求相侼,所以近期鮮少被指標個案納入規劃,尤其是日式風格建築,以上純就公設「行銷價值」而言,絕無貶抑桌球公設之意。

公設的設置,若純以「機能與使用率」考量,全然無視於建物風格的搭配、層次與價值的提升,相信以下公設會是最受歡迎的:
1、中庭咖啡雅座:聊天、聚餐、品茗、賞梅
2、三溫暖式休憩區:美容床四張、大螢幕,睡午覺、吹冷氣、看洋片
3、電腦上網、益智遊戲區,另加投籃機、WII

但,京都人您也希望有這樣的公設嗎?別的社區能京都會何不能?
委員們純以機能及使用率看待公設,這是住戶們最感憂心的。

此次事件紛爭肇因於一個「從無到有」的桌球公設,「從無到有」需要場地、設備與經費,反對者(或不喜桌球運動者)感覺「原有場地被排擠」、「原有寧靜被破壞」、「社區公款被浪費」,這是很自然的反應。

而討論串開題提及「係經多數委員同意、依民主程序決定」,這的確是事實,但核心關鍵是:京都管委會有權決定「新增公設」的法條依據為何?眾所皆知,管委會權責來自:1、大廈管理條例 2、社區規約 3、各次區權會授權會議紀錄,可否也請委員引據相關法條讓所有住戶瞭解?

個人從事房地產企劃,經常接觸公設設計師,多次參與規劃並深刻感受到公設的魅力與價值。若要問我對此次事件的感想與意見,只有簡單一句話:

「500戶社區一張桌」,這就是我能「引以為傲」的京都桌球公設嗎?


2012-09-09 15:23 · 66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9 13:01
同意啊!桌球是許多人熱愛的好運動,相信不會有人反對。我的說法是:近年房價屢創新高,「公設層次與賣相 ...


原文:
同意啊!桌球是許多人熱愛的好運動,相信不會有人反對。我的說法是:近年房價屢創新高,「公設層次與賣相」已成為建商必競優勢之一。「桌球室公設」因設備廉價、感官上缺乏貴感,尤其是跳躍的身影、不規律震動與尖銳吵雜聲,與部份推案「精雕齊質、大靜醇淨」訴求相侼,所以近期鮮少被指標個案納入規劃,尤其是日式風格建築,以上純就公設「行銷價值」而言,絕無貶抑桌球公設之意。
「500戶社區一張桌」,這就是我能「引以為傲」的京都桌球公設嗎?

既沒反對,但是也無貶低,但是卻不能讓您引以為傲…..這之間一定有什麼誤會了

小弟想問:
1.為什麼京都的住戶要為一張桌子來引以為傲呢?為什麼小弟一點都驕傲不起來?有什麼理由需要大家來驕傲呢?
2.如果要驕傲,那要站在哪個論點來驕傲?
3.貶低?一張桌子,可收可折,無排他性,讓更多住戶”找健康”,這不是當初您的想法嗎?為什麼要貶低呢?

公設哪些是討喜的,哪些是不討喜的,小弟分享我的看法
如果把這些事情放大來看,猶如國家公共建設一般,我們都可以看到很多立意良好,但是缺乏配套或管理的國家設施或制度,惹來民論的撻伐!這其中,為什麼要去爭論,為什麼要批評?其實,是大家對這件事情的期待,如果要做就要做到好,規劃到適合用!不知這樣的邏輯是否正確?
好的設施沒有好的規劃,甚至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自然就不討喜,是吧!
之前某位住戶舉例,北大某遠雄建案,因為要有桌球室所以硬生把閱讀室剖半,更改室內牆面等規畫,縱使大家愛桌球,但!這樣的舉動不討喜!我是這樣認為的,不知您的看法是?
但是如果跑步機出現在健身房,而健身房又有很完善的隔音,專人管理,自然也討喜,不是嗎?
桌球桌沒生命沒有去討喜誰的義務,跑步機,泡湯池也一樣不能也不需要去自我推銷讓住戶喜歡!
討不討喜的從不是公設本身!而是規劃與管理能不能完善!



相對的,猶如小弟所有的文章論述一般,(懇請jerome大大您一定要參考看看)很多您目前提出的點,都已經有詳盡的說法和解答,主任委員的奔走,各委員花時間精力的開會(犧牲假日,一開會五六個小時),真希望大家可以用同理心來體會!

您的留言中很多已經討論N遍的疑問小弟簡單再說明一次:
1.需要場地問題:每個設施都要有合適的場地,以現今的安排以達成委員會的共識,並且經由多數委員表達同意通過,不知這個問題是否還需要討論嗎?不知您的看法是?
2.經費,在小弟眼中如果把管理社區這件事情當做事業,那社區管理費是個最沒有必要讓它”獲利”越存越多的事業吧,不知您是否同意?當然並不是要亂無章法隨便揮霍,相反的只要是對社區有利的事情就要去做,卯起來做,讓大家滿意不是嗎?
3.場地排擠,這小弟真的就不再多說了
4.寧靜?地下室,完全隔離的方式,小弟真試過趴在中庭也實在很難聽到桌球的聲音,這ㄧ定是小弟耳朵的問題!

另外您說” 委員們純以機能及使用率看待公設,這是住戶們最感憂心的。”
在小弟的看法,如果不能由使用率來看這些公設的話那物管才真要打屁股!
小弟向您分享”使用率”這統計數字裡面可以提供給委員們看到些什麼訊息
1.哪些公設使用的頻率高低,可以做為維修費用準備的參考!
2.可以了解京都的使用層面是趨向哪方面,如果愛好跑步的人很多,如果將來可行的話是否可以增加跑步機的數量呢?這只是舉例
3.增加了一項設施,如果都沒人使用,那代表管理委員當初的決議是錯誤的,而現在的使用率這麼高的狀況,能說服jerome大大認為管理委員們決議是對的嗎?
4.任何一個決定憑感覺來論斷都是欠合理的,尤其公共議題,當然不是說這項數據有決定性的代表,不過委員會和物管願意統計這像數據來向大家說明,住戶們是用行動來表示”歡迎”這項設施,這點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再者相關法條,真的貼在電梯裡面很久了,如不方便在電梯裡面久留….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010&extra=page%3D3


京都這個不大不小的三合院可以滿足我的生活需求和居住品質,所以我”引以為傲”!
我不在乎有幾張桌球桌,幾台跑步機,幾個泡湯池,只因為我需要的在京都都找的到!您呢?
很期態您也能抽空多多利用這些貼心的公設,不要浪費您繳的管理費!或許有些答案您可以找的到….
2012-09-09 16:13 · 67樓
rocksong 發表於 2012-9-9 15:23
原文:
同意啊!桌球是許多人熱愛的好運動,相信不會有人反對。我的說法是:近年房價屢創新高,「公設層次 ...


京都已經快2歲了
或許我們應該請物管統計一下各公設的(+非公設原用途)使用量,使用率
提供管委會與區權會做參考
檢討各公設的使用
試試看如何能夠增加它的使用性
若一段期間仍無法增加它的使用率(量)
是否考慮於驗收後更改其用途
讓它更適合京都的住戶
讓每一個公社都可以欣欣向榮,可以高使用量,高使用率!!
畢竟
每一個公設都是各位花錢買下來的,
為何要套上原建設公司的推銷框框
讓它擺在那裡美美的而不實用,給仲介去展示給別人
相信它若能更實用的話,相信更能展現京都住戶的特色........嗯嗯...更好賣哩!!......哈
2012-09-09 17:15 · 68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9 23:26 編輯


rocksong 發表於 2012-9-9 15:23
原文:
同意啊!桌球是許多人熱愛的好運動,相信不會有人反對。我的說法是:近年房價屢創新高,「公設層次 ...



您的文章我細細讀了,其中部份我也認同。
對於委員們無私的奉獻,我和您一樣深表感佩
一切就事論事,縱有與支持者不同意見也僅代表我個人
感謝辛苦回覆與指教!


2012-09-09 23:58 · 69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0 13:42 編輯


大光 發表於 2012-9-9 16:13

若一段期間仍無法增加它的使用率(量)
是否考慮於驗收後更改其用途.



為了衝高公設使用率….取得漂亮數字....請住戶支持

1、鋼琴室 改為 KTV(保證 滿..滿..滿)
2、茶棋室 改為電腦上網、益智遊戲區,外加大螢幕電玩
3、閱覽室 增設兒童/成人動漫
4、韻律舞蹈教室 球桌之外增設投籃機、WII (老少咸宜、設備便宜、使用率絕對超越桌球)
5、廚藝教室 改為 美顏休憩區 美容床四張+大螢幕,敷臉、睡美容覺、吹冷氣、看洋片
6、中庭(使用率最少) 設置咖啡雅座,聊天、聚餐、賞梅,外加溜狗住戶聯誼區
7、C棟前迴廊寬敞 假日舉辦民歌表演 也可以開放住戶打羽球(場地塞一下)

沒有甚麼不可以,一切只為公設使用率,無需屬性評估、無需住戶層對位、無需專家、無需住戶問卷,
更無需送區權會,只要多數委員同意依民主程序即可????





2012-09-10 06:10 · 70樓
社區要安靜,ktv千萬不可。中庭草地禁不住跑跳,運動時的吆喝聲,也會得意忘形。
2012-09-10 08:31 · 71樓
嗯.....一切都有可能

不過.....建議要有一定的程序
1.請管委與物管先盡量想辦法讓住戶使用現有的公設
2.每月或每季整理各公設的使用率
3.經過半年,1年甚至1~2屆委員的努力都不具成效後,在考慮變更該公設的用途
("變更公設的用途"或許應該經過區權會,不過有數字的佐證,相信大家會有更好更周延的決定)

相信委員若有興趣,會更詳盡這個流程的
畢竟,讓現有公設可以有更多人使用是最省力的答案
哪個公設有多人使用,哪個少用,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跟京都住戶的多數人興趣有關
2012-09-10 08:58 · 72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0 09:00 編輯


大光 發表於 2012-9-10 08:31
嗯.....一切都有可能

不過.....建議要有一定的程序



謝謝告知
我會正式提案 我要側耳傾聽為何桌球可以...其餘不能??
住進京都2年 從未收到一張住戶問卷...或單一事件的意見徵詢單

部份蒙眼遮耳的委員...究竟能反映多少民意???



2012-09-10 09:31 · 73樓
我也沒收過啥"住戶問卷"耶
這種東西一定都是"漏漏長"能耐心看完的人應該不多吧
真的蒐集了,還要有人拿來分析內容
一定有很多人把問題寫在其他欄這要物管小姐怎麼是好??!!
一一重抄列出??!!

另外,誰會設計那一張"住戶問卷"呢?
這可是大工程阿
要把自己想問大家的放進去,又不希望大家離題,把意見都寫在其他欄
真是傷腦筋阿

有什麼大事需要發問卷去問大家阿?
真的做不好,自然有很多"民意"會讓他們聽到吧
大家有生活在這裡,有誰會希望給很多人"怨念"哩??!!
走在路上,大家是笑臉對待還是怒目相視他們勒

委員們都是無給職
很多都還要上班
能夠抽空管理京都事務,我對他們是尊敬與感恩的
他們或許有很多看不到的地方,考慮不周延之處
告訴他們,麻煩他們注意與考慮
用說的,他們常常會忘記
用寫的,甚至當他們開會的時候,也去參加,甚至遞意見書
這是一個很積極的態度,關心京都的心態........給你拍拍手

嗯嗯......我只有當他們開會時經過,給認識我的委員們招手打個招呼而已.....還沒有去旁聽過,慚愧!!

大家都是人,都是鄰居.......何必用敵對的態度相待勒??
你我都有做不好的時候(在家裡做夫妻的腳色,當父母的腳色,當子女的腳色)(在工作........)
當委員也只是腳色的其中之一
若是真的不滿意這一些委員,就看看自己要不要跳下去拉......嗯嗯,還要去拉票喔
2012-09-10 10:15 · 74樓
🔧 本帖最後由 verysimple 於 2012-9-10 10:17 編輯


部份蒙眼遮耳的委員...究竟能反映多少民意???


這樣批評委員不厚道
況且他們也是大家一票票選出來的
這樣不代表民意
難道什麼事都公投就最民主?
如果某些委員不適任
其實 J 大也可以發動罷免
就我所知
絕大部分委員都累到不想當了
你這個舉動他們應當會額手稱慶吧!

說到委員「蒙眼遮耳」
如果很多住戶都想打桌球
或是想在社區從事某些適當的活動而被委員禁止
我想這時才比較可以說他們蒙眼遮耳吧
事實上這時我也會好言對他們說
因為他們大多有工作, 熱心奉獻在社區, 我應當感謝都來不及是其一
大家都是好鄰居, 以後還要多年相處在一起是其二
我衷心推薦 J 大來擔任委員
有些事情如人飲水
煮飯才知米價!

幾點個人意見供參考!
2012-09-10 10:35 · 7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0 13:27 編輯


verysimple 發表於 2012-9-10 10:15
這樣批評委員不厚道
況且他們也是大家一票票選出來的
這樣不代表民意



就是住戶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所以才需要反饋住戶不是嗎?
個人並非反桌球公設,而是無法認同委員不重視「投票住戶」意見

在住戶信箱中丟一張「桌球桌設置意見單」有很難嗎?
以「數字根據」讓我們確信多數住戶贊成,真有那麼難嗎?
究竟這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新公設,茲事體大也需要場地與經費


對於委員無私奉獻,致上誠摯敬意,若有失言尚請委員海涵。



2012-09-10 11:01 · 76樓
反對就是反對
我只知道??多數或少數的反對者對桌球有"極大"程度的反對
不想尊重管委會的決議
想盡辦法想要去推翻他們的決議
即使自己是少數也要想盡辦法推翻

做做樣子有用嗎
就會平息這個事件嗎
反而會拿"做做樣子"做文章

反對就是反對
自己去做問問卷拉
還要委員幫忙做
把問卷結果自己分析出來,可能還對自己的主張還有力一點
再來就是看看要罷免哪一個委員吧

嗯嗯....這樣一搞......下一次區權會的時間又近了
唉........還是燒香拜佛,希望下一次的委員會的決議能"都"'ˋ自己滿意

好無聊喔........不想說了
2012-09-10 11:34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10 11:36 編輯


大家消消氣, 不要說氣話...呵呵!

很多氣話, 像是[不然你來當委員啦], [不然你自己去辦調查阿], 還是斟酌一下比較好些.......

其實很多熱心回覆的好鄰居們, 都是以前有做過多年管委委員或主委的經驗, 試著在分享以前解決紛爭的方法阿, 大家也不妨聽聽看, 參考一下, 不要急著出言否定, 其實從事這樣的無給職委員, 真的並非還沒有實際做過的好鄰居們所想像的那樣, 很多事情往往很難單純的從 [我覺得這理所當然] 這樣的想法去著手, 以前有做過類似公益職務的好鄰居們, 也可以來分享一下甘苦談阿.

在我們這附近幾個社區, 以我個人先前從事三次抗爭, 對北大特區支持者居民的瞭解, 這裏的住戶好鄰居們, 從事軍公教的比例相對是很高的, 或者是在民營企業中的高階主管, 也比比皆是, 這是個高知識份子眾多, 藏龍臥虎之地阿, 因此, 也誠心的建議各位好鄰居於討論時, 能靜下心好好的說, 盡量不要用帶有意氣之爭的話語, 大家都是精英, 也應該多聽聽其他也是精英住戶的想法與建議, 以和諧的對話話語, 來清楚表述自己的見解, 來讓我們的社區更好喔.
2012-09-10 11:45 · 78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10 08:58
謝謝告知
我會正式提案 我要側耳傾聽為何桌球可以...其餘不能??
住進京都2年 從未收到一張住戶問卷... ...


我沒有您這麼悲觀
其實您擔心的事情可以分兩個層面來看

首先 區權會投票通過要改公設 代表大多數的住戶覺得這樣是有必要的
如果區權會通過要把音樂教室改成KTV 我會覺得很失望 但我也只能尊重
除非違反法律 不然區權會的決議不能執行 那誰說了算呢

再來 我不認為大多數的人(至少我自己不會)會贊成把音樂教室改成KTV
我對京都的鄰居們有信心 大家會考量到相關的利弊得失 會有一番程度的激烈討論
要大興土木或者影響到原有公設功能的決定 其實以京都住戶們超強的檢舉能力
我不認為未來會有管委會敢自己決定 而不先提到區權會背書

但我認為統計公設使用是一定需要的 不然沒有客觀的數據供管理者參考
至於京都的住戶會只看使用次數 就決定廢除某樣公設?我不這樣認為
我有去旁聽星期六的管委會 桌球的使用人次統計確實不少
但今天的桌球使用規則如果會站據原本跳舞者的時段 或者沒有跳舞優先條款
在區權會上我就會投反對票 我會這樣想 應該也有其他人會這樣想

桌球桌的設置 管委會說明了 公務局回函了 之前大家也討論很多
我是看不出有影響到跳舞熱愛者的權利 也沒有實體建物的變更 要改可以隨時改回來
多提供了一個鄰居運動的場地 在我看來那個場地還是原來的樣子 但利用率上升 服務到更多鄰居
如果您的擔心的是以後大部份的公設都會隨之面目全非
我覺得您要擔心的不是這一張球桌 而是大多數住戶心中京都該有的樣子

京都該有的樣子不是遠雄的廣告說了算 因為公設點交後只要符合法令區權會要改就可以改
把管委會對一張球桌的決定 當成公設保衛戰來打 其實並沒有這個必要 這張桌子沒這麼偉大
wendy姐不辭辛勞的po文 闡述京都該有的核心價值 我都有看到
但我想謠言滿天飛 相互猜忌 管委會冗長又效率低落 不會是京都的核心價值
我想當初大家熱熱鬧鬧串門子 在家族版聊天打屁升學 雖然大都在潛水
但真的讓我覺得真是買對了地方 千金買厝 萬金買厝邊
我還是對京都的鄰居們有信心 有同樣好的眼光才都選在京都落腳

jerome大 您可以闡述您心中京都該有的樣子以及您的理由 越多人受您影響認同您
越不會有您擔心的事情發生


2012-09-10 11:53 · 79樓
🔧 本帖最後由 rocksong 於 2012-9-10 11:57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10 08:58
謝謝告知
我會正式提案 我要側耳傾聽為何桌球可以...其餘不能??
住進京都2年 從未收到一張住戶問卷... ...


ㄜ......J大,小弟回覆您的文章字數已超過4700個字
也很感激您說您有認真的看完文章

可是....最簡單的結怎麼沒打開呢?這四千多個字小弟一個字一個字敲,就是想讓J大對於事情的始末有個完整的了解,但是怎麼還在這個點繞圈呢?

您問為什麼桌球桌為什可以,其餘不能?我相信小弟的回答帖子裡面每樣都有詳細的回覆了
也感謝您提出反對的真正想法.....小弟也提出自己的想法,目前來看似乎沒有"牴觸"的部分

議題大家都說越辯越明,小弟有同感,但越辯越明的前提是不能事事僅一句"沒有經過區權會"來帶過
然後又要讓熱心人士從以前的始末,主委奔走的法條,住戶討論的意見...再來再次說明
這樣是沒完沒了的,小弟也很想每個回覆都用簡單問句,這樣不僅不用打這麼多字,不用讓自己想破頭來表達,更要怕會不會被斷章取義,讓這討論失焦!甚至更怕被定為委員決議護航打手!

因為如此,小弟小心回覆每個疑點和問號,就事論事
否則....小弟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回覆文章:

阿XX大那請說為什麼不可以?
主委的提案哪裡有不妥?
你真的有去用公設看看大家使用狀況嗎?
[backcolor=Yellow]"部份蒙眼遮耳的委員"...究竟能反映多少民意???
如果這句話改成"部份蒙眼遮耳的住戶"...究竟能反映多少民意??? 您的感受是???[/back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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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想是這樣的對話,沒深度也沒有意見交流到!

委員會只要一開會,住在京都的住戶應該都可以輕易的從陽台上或大門往裡面看都看的到,會議區又燈火通明了
或許很多住戶連委員會什麼時候開會都不知道哩!
這麼多人,花這麼多時間,討論大家的需求,社區的事務,小弟我個人強烈認為:
1.如果有個人意見可以私下找委員,找主委,詢問狀況,相信委員們都很熱心的會回答(為什麼要去找他們,因為他們也是人,都有家庭有事業,在為大家服務的同時,如果自己有疑問自己想找答案很明顯的應該要自己去問)
2.網路的言論可能經由住戶轉述,泡湯打屁,收信件相遇聊天,到最後變成一股民意,結果這種舉動就要委員會花大把時間來陳清,來解釋,您覺得這是您要的委員會嗎?如果您願意,歡迎成為委員的一分子!
3.您說沒有收到問卷,代表您有意見想表達,您推選的委員就是您表達的對像,您應該要問,為什麼您推選的委員沒有給你問卷,畢竟問卷牽扯到用字遣詞,牽扯到回收率,曠日廢時,如果能由自己主動發問,會不會更好呢?

4.當然您也提了很多改變的意見,很好!歡迎在委員會提出或者區權會提出!
問題是這些意見一定要切中京都人的需求,亂提或者發動無限制發問攻勢來增加委員會或區權會的負擔或增加運作困難!這點小弟真不希望看見。。。。您會這樣嗎?

如果委員會不重視這個議題,應該做法不會這麼謹慎,又跑公務處,又找法律顧問,又貼電梯,開了N次會來表決

相反的,如果這樣還是不是重視議題的方式,請提出,而且用具體行動告訴主委,說:
我認為應該要怎麼樣住戶才能理解!之前有幾項做法我認為不妥!請主委在委員會上面做這樣的提議和表決並且用我覺得要這樣的辦法告訴住戶!以上不方便講用寫紙條留言給物管櫃台轉交主委也行唷!







2012-09-10 11:57 · 80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2-9-10 11:45
但真的讓我覺得真是買對了地方 千金買厝 萬金買厝邊, 我還是對京都的鄰居們有信心 有同樣好的眼光才都選在京都落腳




這一句說的真好, 心有戚戚焉, 讚!! 優質的住戶們若能攜手合作, 更能創造優質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