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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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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有社區向住戶公告與物管公司簽訂的服務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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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0:55:03 |只看該作者
但很多都是早已內定.投票只是做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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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9:25:30 |只看該作者
我猜應該是x雄x都吧
2 y1 O1 C1 X7 h0 y+ U我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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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9:40:0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大耳朵 於 2011-10-6 09:40 編輯 + d0 z3 P- Y7 ^5 l& p

+ s  s- |1 A# D! r$ \/ m其實只要達到法定開會人數(含授權)之三分之二4 ]1 W, W$ t/ J# x8 }
通過表決並由主委代表社區簽定合約的話~~~" e. \. s# v. K
就代表合約成立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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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0:14:55 |只看該作者
用公投的不好啦~那被選上的委員不就很無力幫大家做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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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1:50:23 |只看該作者
沒必要公告, 但住戶有疑問可以去物管查. 既然是在法定人數開會決定下招標到的, 當然就有效, 第二屆委員沒有理由翻案. 除非做的不好想解約, 就得付違約金而再找一家. 這樣搞沒有比較好. 或者可以找到不法的證據, 比如證明未達法定決議人數或有賄賂收賄等. 那當然就不用社區住戶一起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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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2:05:10 |只看該作者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第三十六條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 Q2 i- e% z1 ~  v6 T" E: Z
  第九款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7 `; q1 b/ `( U9 K; a& f
(所謂管理服務人就是一般大家所說的物管公司)3 U. }6 r+ B: i" {
所以物管公司之任用,只要管委會同意就可以了。. c( z2 V6 W+ d7 ^8 I
管委會是屬合意制,
1 k. z1 _3 c7 z6 `: l3 j% |/ S. W出席人數超過1/2(若委員數共10人,出席人數要超過6人)8 h! q8 S% k3 P6 e* c
開會決議事項即可生效。, M' ^1 m5 E4 e" }
版主所提,該委員應不懂相關法條,才會如此之說法。# d9 C' R5 X* b( J* Z
但社區這樣子的人很多,只要是為社區好,
2 x( g% Y! j+ c: e/ S# L: {5 P  \1 _沒有『私心』,只有多溝通,多說明- ^& |1 K6 ^( s7 G3 C
就ok啦!
笑也過一天,哭也過一天,我選擇笑笑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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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3:02:02 |只看該作者
我社區是採合議制, 超過半數委員以上 !
! R4 s% H, _# I5 ?: U物業公司清潔公司保全公司等服務公司的選擇都是公開招標(附所有資料與報價書), 按委員會事先預定的評分標準, 加總後, 最高分優先議價 !  |# B' q; X: H' p8 d$ ^
合約內容有罰則, 嚴重違反可解約 !0 x5 Y5 O* j- O4 G% ~- V# }
所有合約內容均放置於管理中心, 區分所有權人皆可登記後查閱 !
' ]0 d/ z$ `) D" @1 i不會公告合約內容 !
" h$ _2 q1 Z. {4 m5 f* Z5 }目前我社區皆無問題, 感覺你也是委員之一, 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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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8 02:54:48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耐心 的帖子5 U7 @; e% G& G4 v  j
* G4 K: v: j; V. C" K
除非貴社區的規約有特別註明物管的任用要經區大的決議(本社區正準備這樣搞)...' u; O. I( {% M: i: B( L
( z& F. x2 H* u: Y
不然,住戶的意見.....聽聽就好4 P) `1 O" |( D

% P9 K6 K9 l1 \) K0 @. k不過,也有委員會不關心合約內容,而讓主委亂簽的....." F7 o* [. f: R2 L: {+ \" @
# N  `* n( P6 v5 n9 N0 Y
總之,關心是應該,但說要經過我(住戶)同意,那太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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