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1】龍學里萬寶龍社區住戶:
大義路禁行15頓以上大貨車,但是他看到有很多貨車通過,希望加強管理取締,維護社區居民安全和生活品質。 三峽區公所工務課 鄭課長:
1. 就我所知,大義路管制是有時段性,早上六點到九點,下午四點到七點。也有時速限制,是不是全面禁止,這部分回去再確認一下。
2. 如果是管制時間有貨車通過的話,我們會後再通知分局加強取締。 龍學里周秀鳳里長:
1. 三鶯二橋建好以後,有邀請大卡車業者來開會,三峽區公所會議結論是全面禁止。
2. 因為我是代表龍學里的,我代表里民說不許開放,結論是沒有開放,我不知道現在是怎樣。 北大公共論壇 張光驊執行長:
1. 由舊社區角度看,學府路很寬,柑園街有行道樹很優雅,可是後來把大卡車推過去,柑園街變不優雅,人走路也危險,司機可能覺得這有風險,所以又開回來。
2. 我覺得公共議題要整個來看,學府路這麼寬,可以像公所說的,只訂時段限制。這次有邀請柑園各里來,但他們好像對北大特區問題不太願意交流,隔一個涵洞兩個世界,我覺得很不好。 龍學里周秀鳳里長:
1. 學府路當初貨車業者,想要往台北大學開放十五噸以上貨車,我們堅決反對。
2. 三鶯二橋左轉那一段的學府路有開放十五噸以上,我們龍學里這一側沒有,當初有這樣的結論。 【臨時提案2】龍學里劍橋住戶:
北大特區無障礙步道經常有車違規上人行道,希望可以把原來阻車石放回去。而且原本阻車石是社區景觀的一部份。 三峽區公所工務課 鄭課長:現在規定人行道都要供無障礙通行,原本有路阻的部分應該要把它清除掉。 龍學里里長:
1. 遠雄的阻車石是建築景觀的一部分,台北市或日本也都有車阻,防止車子開進來。一般的國民水準,還達不到位階。
2. 其實阻車石沒有造成無障礙坡道妨礙,政府做無障礙坡道的美意是好的,但是要了解地方生態,有一些東西沒那麼嚴重,不是說一個無障礙坡道就全面無障礙,要把全部阻車石都弄掉,應該是了解社區個案的生態去執法。 北大策進會 廖本煙顧問:
1. 北大道路,靠馬路一點點是公有,剩下是公寓大廈退縮地土地是私有財產,警察不能開單。
2. 社區提供土地給公共使用,壞掉了誰要維護,公部門說社區要自己維護,因為當時有收一筆經費給管委會,說要自行維護,但有哪個社區願意把經費拿出來,壞掉了怎麼辦,在那邊爭議,誰要去做。
3. 錢當時收起來就是要維護,如果放在市政府當做大水庫,管委會要跟他簽合約,提供給公共行使,由市政府維護,這樣就沒事了。警察也就可以取締。不做處理,壞掉的公共設施越來越多。 工務局 林科長:
1. 北大特區曾有個協議,只要社區同意,是可以交出來讓警察取締違規。其他地方也有類似情形,退縮人行道透過警察交通單位去會勘,確認有交通條例的適用,設個禁止停車的告示牌也可以去取締。
2. 至於希望能夠把104年之後建照執照申請收一筆公共設施維護基金,納入全部的考量,問題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寓大廈共用的部分,管理維護的權責在社區管委會,市政府有研議緊急修繕的計畫,如果是公家通行的部分破損,確認後可以做簡易的緊急修復,我們還是會回到管委會做整體的修繕考量。 北大策進會 廖本煙顧問:
1. 修一下條文,讓建商錢交到你們那邊,以後你們維護就可以,不然以後會沒完沒了。 龍學里周秀鳳里長:
1. 政府規定開放空間禁止汽機車違規行駛,警察會取締,以前要由社區自行申請來立案,後來市政府有自己去設,因為規定很模糊,沒有說一定要社區自己申請。
2. 退縮綠軸以內的社區的部分,社區的私有空地,第二階段必須要社區去召開區權會通過,兩年內要給政府去管,政府才會去取締。
3. 既然第一階段禁止違停,車子有辦法開到社區裡面,代表它有通過社區的退縮綠軸,是不是可以說,只要車子開進來,就可以跟它取締,不要說社區同意之類的,因為社區已經給大家通行了。 【臨時提案3】南園里住戶 鄭新興:
希望民政局可以撥一百坪,給予大學城土地公廟,讓福德正神有正當正確的地可以保佑大家。 南園里住戶 鄭新興:
1. 台北大學城土地公廟一百多年前就有了,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房子住,但是北大特區重劃土地徵收時,要所有土地公廟會員簽名,才可以領徵收費,那時候大家急著搬家,沒人顧及要求保留土地公廟的土地,結果搬來搬去才搬到現址,但是卻變成北大人口中的違建,要去檢舉拆除。
2. 目前土地公廟名不正言不順,用水、用電,都是在地人從高速公路那端接過來,沒辦法申請合法的水電。是不是能夠拜託公部門,由萬坪公園撥個一百坪土地,讓土地公有個家和水電可以為民服務。 北大策進會 鄭坤華理事長:
1. 回應開場白所提及,北大特區希望跟周圍的區域,大家一同共融共好。
2. 新興兄是南園社區的原住戶,蓋建三號國道的時候,他們家族及南園社區老住戶主動捐私人土地給政府,北大特區這邊重劃時,南園社區也很積極參與,桃子腳校史中「阿公阿嬤種樹給孫子來讀書」,就是講他們的故事,但樹種完之後,因學區畫分,他們的孩子卻沒辦法來桃子腳就讀。
3. 以前土地公廟有房有地,但重劃徵收時被收走了,當時有承諾說會還原,現在土地使用卻是非法占用,既沒水也沒電,水電都是從老社區拉過來的。
4. 希望政府能夠履行拆遷時承諾,讓土地公廟有個地方可以合法的安身。土地公廟是北大特區社區融合最好範例,除了原來的居民,北大特區的新住民也都來參拜,香火鼎盛,是大學城最重要的信仰中心。 城鄉局方科長:這個意見有收到。會後會來找民政局和公園管理單位尋找適合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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