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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訊] 龍埔國小100學年度二年級[轉學生]入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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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2:24:36 |只看該作者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2-21 12:11 % m& |2 K( T3 Y* p
桃子腳也要將非學區屬於龍圤的小朋友下學期強制遷離

. O  Z* R# h/ V# r# [真的會做到強制遷離嗎?萬一有人就是不想轉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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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2:32:46 |只看該作者
孩子還小,適應力不若大人那麼好,
$ ~9 L9 x5 Q3 L& d; }若強制遷離原來的學校,會對孩子造成較大的心理壓力,這樣很不人道。. ]- i! r) K* V7 f
悠閒不能當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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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2:33:48 |只看該作者
no no no its real this time!桃子腳講的, 教育命令函已經下來了! 100%確定, 所以原屬於桃子腳的小朋友明年比較不用擔心唸不到自己家附近的學校了. 強制驅離.......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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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2:47:36 |只看該作者
住在桃子腳旁卻唸不進去對小朋友傷害才大, 對大人來說更是麻煩, 小學本來就是講求離家近的, 不要再有一定要唸明星小學的迷思, 更何況龍浦聽說資源更多, 該回去龍浦的趕快回去吧?!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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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3:25:43 |只看該作者
如此粗糙的行政命令令人難以接受與置信!!& b* w' ^4 e$ D0 h7 N) |5 O

  _4 x7 K( N  J' ?$ L「新北市三轄區龍埔國民小學100學年度二年級轉學生辦理說明」
( W$ c4 v- v* k5 U7 Y4 o& }引用「說明第二段」:3 O2 b( }4 M7 z! P- f
貴戶的戶籍設籍在本校學區,在本校正式招生後貴子弟(100學年度為二年級)應轉學至本校就讀,為方便本校辦理轉學作業,將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 W' L/ T$ }2 M/ u8 r
) X- l- ~/ t  {( E: C  t
引用「辦法四」:& e/ z0 C% W' L. k+ }8 b
凡本校學區內學生原就讀三峽國小、桃子繳完全中小學、柑園國小學生,請於2/28前將轉學資料表、戶口名簿影本交回原校級任老師,由原校造冊送至本校(3/4前)彙整。
& j0 V1 k4 d# E6 j0 ~9 o" H' Z5 I$ ~9 V6 V# U8 M* ~
引用下方「回函」:
: Z! l: L, ]  V□非龍埔國小學生學生,仍就讀原校
" d& S4 y2 f9 ?( I# L  K* D7 D□為龍埔國小學區學生,續填下表,連同戶口名簿影本交回級任老師造冊
# f$ I$ h4 E! h

2 B$ r% Y* N# z, ?: b) ?5 C( y, O" T: R
這份說明是「調查性質」?還是「強迫轉學」的切結書?! d, Z$ [' g6 S& X8 N
龍埔國小100學年度只招收國小一、二年級學生,若家中同時有較大的學童在桃子腳就學,較小的一升二年級的小朋友還是得被迫強制轉學?!
7 L& ]5 M, m9 ]: ^0 B9 I當初分發至桃子腳,完全是依照學區及入學辦法(入籍先後)合法入學,法律都不溯及既往,為何一紙粗糙的行政命令,就要家長全面配合?尤其是「說明第二段」中的「在本校正式招生後貴子弟(100學年度為二年級)””轉學至本校就讀」,若不配合,是否還是要強迫轉學呢?
- ]) ~2 p% y# i5 W
% M' ~& O& x) j# H這是什麼跟什麼?!* e$ J' m/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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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4:32:55 |只看該作者
謝啦( b+ [& I; ^; P9 i$ s' G
已將檔案下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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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4:39:51 |只看該作者
我家兒子三年後就用的到了~~1 u0 D. ^) R0 M; `: [8 E
希望那時龍埔國小設施已經都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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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1 14:57:15 |只看該作者
阿桃 發表於 2011-2-21 11:53 2 L5 _+ A% d' K5 B
依入籍先後順序排序錄取入學名單
/ c2 l/ r$ C6 J! L* h& n* \倘若中間有搬家,但都還在學區規定的那些里之內,日子怎麼算? ...

, M. P/ N' v# r$ V若依之前桃小入學時的算法,只要有符合設籍等相關規定而在學區內遷來遷去其最早設籍日仍採計最早有符合的那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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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18:13:27 |只看該作者
=============================5 b% l3 w. k- U2 ^0 {2 F
以下是情緒性發言,不願閱讀者,請自動略過,誤引筆戰,甚謝。, H* l% q$ y. b1 Q8 X
=============================9 g7 K3 Z; H! S& n/ T+ m% i8 {* i) Z

8 Z. w# j2 p4 e9 o4 t1 V+ o' g5 D+ X  h1 ]/ p) U6 l
糟糕透頂的粗暴行為!!+ H) {5 D& |6 ^
一升二小朋友的權益在哪裡??3 i: [2 M" m) ~' D8 S+ L: s

5 A  k# G% o$ V9 ^- S8 r$ E桃子腳昨天發下一張【通知書】,反正交不交轉學回函都無關緊要(因為沒得選擇),因為學校2/28~3/4會主動將三峽區【造冊直接移撥】至龍埔國小,龍埔國小審核、公告後,就乖乖的去龍埔國小報到。就這樣,其他的一切反映,只不過是家長情感層面無法與桃子腳切割云云。。。。。。& C1 ]( Z4 m1 w. s, c- R5 ?2 v
3 b+ h' f- q: _. c2 s& H0 D
就法理層面而言,原先的學區劃分及入學辦法(按照入籍先後),通通被一紙粗暴的轉學說明「辦法」給抹煞,在教育資源均衡發展及學區制的大架構大帽子下,以往的遊戲規則通通被揚棄,變成我們就是得乖乖配合,做個「依法行政」的順民。「法」誰的法?難道我們是殺人越貨取得桃子腳入學資格嗎?為何如此莫名其妙、強制性、粗暴的把小朋友切割到龍埔國小?如果今天小朋友是一年級新生,OK,沒問題,我們配合,因為遊戲規則(入學辦法)是這樣,但現在的狀況是,把(一升二)原先合法合理的資格,硬生生的扯掉,法律都不溯及既往,為何一紙「辦法」就要我們毫無條件的順從?
, f6 {$ J" `; ?
: M! y: `7 }4 D3 L$ l( c6 L本來100學年度只有招收國小一年級新生,因諸多因素連二年級都要招收,我們不是沒有感情、不會思考的棋子,既然要招收二年級,就要詳加考慮會出現過渡時期的狀況,不要推搪說:新建學校都是這樣移撥學生的。那請問,為何不按照原先既定政策「只招收一年級的學生」呢?!就貪一個行政作業方便,要市井小民做多少變動?!/ N5 {' ^+ h5 \% y  k" B, `

3 r# C! O2 \4 b7 v5 C- T就現實面而言,牽涉到小朋友適應新環境、家長接送路線、安親班轉換、上學途中的不友善道路與環境、未來學校附近交通繁忙及工程建設等諸多問題,最討厭在那邊說風涼話的:換個安親班又不會怎樣、安親班一定會開車去接的啦、學校新的很好啊、車多又沒關係......不是面對變動跟問題的人,不曉得其中的眉眉角角,現實中要處理的生活細節已經夠多了,為何在此過渡階段,學校還不肯跟家長【溝通】?小朋友跟家長連個【選擇權】都沒有??0 e0 w  Y6 K( F0 |* i, {. r

6 l# d& [7 e/ U; [% D7 W  r( q就情感層面而言,現在對「兩所學校行政作業」都不抱持好感,現下除了粗暴的移撥、貪圖方便的依法行政,找不出其他感覺。(對教學、辦學的理念,與此無關,勿涉!)曾建議先做調查或是成立一個媒合平台,讓小朋友與家長進行選擇與交換,並不是所有一升二的小朋友都想留在桃子腳,但也不是都想進入龍埔國小。多一道基本的調查,多花費一些時間,將過渡時期的傷害與變動降到合理的範疇,目前就是沒有單位想做。反正就是要我們乖乖的當個順民、做個白老鼠:說那麼多反應那麼多幹嘛,難道不知道行政作業很麻煩,國民教育法就是這樣規定,流落在外的桃子腳學區小朋友很可憐。。。。。。3 U. `& O+ \! @: z( Y3 j

6 o7 `7 A  D" @7 H& j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而下之的狀況就是透過技術性的手法,達到兩校想要的入學資格,不然就曠日廢時的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只可惜身為市井小民,沒有辦法跟這種大怪獸力拼。有本事有能力,大概也不會遭受到這樣粗暴的對待吧?!
* x! E+ c6 l  f7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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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5 18:59:48 |只看該作者
這是桃子腳校長的說明....
0 R/ D3 e; {7 Y* i4 |/ _4 ~+ E9 Lhttp://nblog.tykjh.tpc.edu.tw/president/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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