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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4-4-14 01:36 編輯
330,當日閃靈演講
20140330 反服貿 太陽花學運 閃靈 Freddy 演講 http://youtu.be/LJfn1arjs8U
永久不得許可
這就違憲了!
如果有人還是看不懂,整天只在意一些讓人不舒服的東西。真的還是建議去問問人權專家與法學專家。
至於這本中華民國的憲法,涵蓋很廣,對我這個臺獨份子而言,在未來如果會有機會當然會針對國旗,國號,國歌,領土,做討論。憲法的另一個主要功能就是在保障人權。所就我這個臺獨份子來講,國號,國旗,國歌等等的問題可以慢慢來等水道渠成就可以那來討論,所以我們可以慢慢等,慢慢聚集力量。
但是對於人民的集會遊行的權力,在集遊法現在還是惡法的情況下,我們都能暫時忍受,不過,這個[永久不得許可]的主張是那裡為憲?怕有人不瞭解…其實大家可以參考湯姆韓克司演的”關鍵報告”。
其實重點就在”永久”,此言一出就是限制尚未在”未來”犯法的特定團體或個人的集會遊行的自由。
這樣了解了嗎?
如果還沒有辦法了解411事件的他們是在保障你我大家的天賦人權,那只能祈禱所有執政當局永遠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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