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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記] 看見台灣生命力,太陽花學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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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2:37:30 |只看該作者
yjrong413 發表於 2014-4-11 11:54
立法院裡是 "合法" 的比人頭....     

不滿意, 下次選舉, 讓他們大換血.....      

紅衫軍沒有違法????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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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2:40:33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4-4-12 22:01
講到方局長可能違憲這個問題

想請教壇上的法律人一個好奇的問題...

我初步想的,有錯誤請指正
違憲審查是要審查下位階的法律和命令,嚴格來說,是要審查中正局永久限制公投盟集會的行政命令,有沒有違反集會遊行法和憲法保障的集會遊行權。
受侵害的人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再提起釋憲。
審查的結果大概是撤銷命令、立即不適用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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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2:41:13 |只看該作者
hahaha 發表於 2014-4-11 11:38
隨著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如期在四月十日下午撤離佔領的立法院議場後,馬英九政權也一如他們所預告的立 ...

推文,這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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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2:46:58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4-4-11 14:53
幾位律師成立進擊的向陽網站,提供相學運關法律見解、律師參加活動的心得,轉錄部分,供參考

http://sunli ...

這篇文章非推不可,如果您有心請您一定要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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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3:14:30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4-4-11 14:53
幾位律師成立進擊的向陽網站,提供相學運關法律見解、律師參加活動的心得,轉錄部分,供參考

http://sunli ...

看到<所以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放不下黨主席的位置>這句話時
遊民心中很有感覺

李總統從副總統遞補為總統時
是否能就任黨主席
印象中國民黨內是有爭執的
陳總統當選的時候
似乎還不是陳主席
當他兼任黨主席時
印象中民進黨內是有雜音的
馬總統當選的時候
似乎也不是馬主席
當他兼任黨主席時
印象中國民黨內也是有雜音的
雜音很快就消音了
媒體的報導也很快就被其他新聞取代
總統還是兼任黨主席了
而“總統是否應該兼任黨主席?”這個問題
卻沒有在台式民主中掀起太大的波瀾

遊民很高興在”太陽花”運動中看到”總統兼任黨主席並不適合”這個說法
也支持”總統兼任黨主席並不適合”這個說法
可惜的是
沒看到這個訴求
法律人不是應該要求”法制化”嗎?
否則
馬總統下台後
不論是藍總統還是綠總統
萬一他又兼任黨主席
(權力的滋味總是令人迷戀的)
是否要再來一次”反獨裁”???

在前幾次總統兼任黨主席的過程中
遊民沒有感受到”多數的聲音”
在連 ”總統兼任黨主席並不適合” 法制化 的共識都還沒形成前
遊民不認為這是法律問題
只能認為這是政治問題
那麼
遊民認為<占據立法院>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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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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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3:15:49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4-4-12 22:40
我初步想的,有錯誤請指正
違憲審查是要審查下位階的法律和命令,嚴格來說,是要審查中正局永 ...

聽起來跟我想的差不多

也就是說, 違憲頂多就是被要求回到原點
但是違憲的當下, 可以得到的好處都先拿了

那, 笨蛋也要違憲先, 好爭取先機,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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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 1 您真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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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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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3:18: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雲中君 於 2014-4-12 23:21 編輯

作者:蔡承允
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tsai.chengan/posts/10202649797020959

太陽花學運後,有人說是學生運動,有些人會說是公民運動。朱學恆說,休想要他承認昨晚包圍中正一是學生運動,瘋言瘋語,倒是無須理會。

不願言必稱「公民運動」,因為這會讓我們以為:台灣的公民是天生的,打從台灣民主化以來就存在。

事實上,這幾年來所謂的「自主公民」不只來自民主化後大眾對言論自由、人權、民主等價值的堅持,也是因為網路公共空間的開啟而造成:大家在網路上明明就是一個個渺小的個人,在匿名的空間裡產生一種共感,在有了對議題的感受與個人想法之後,開始變成一個嘗試的公民然後上街頭。公民在街上出現,他們從市民/鄉民變成公民的過程裡必然有集體行動,最後變成一個具有個人想法的公民。

我要說的是,只要是公民運動的,他就是自主的。而且,那種自主是在街頭上/日常生活與他人的議題爭辯中,成長出來的。

自主性會讓人想起警察面對集會遊行時,經常要抓的「首謀」。每次在台北街頭,熟悉的字句就會貫入耳膜:「___先生,___先生,___女士,我是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你們的行為已違反集會遊行法,請立即解散群眾,還給市民安全的行車空間…」好熟悉的句子。

但有趣的事情是,到底群眾到底要不要聽你的?事實上,正因為這個年代的群眾不比過往,也不大是來自於同一個「組織」。他們並不會被一個有章程、有紀律的組織限制他們在街頭上要做什麼,沒有硬性規定領導者是誰、沒有規定運動一定要支持哪一個訴求。

這讓「首謀」這件事變得非常可笑。他媽的群眾都不一定聽你的,那這個首謀到底還能「謀」什麼?就像昨晚的中正一分局,洪崇晏被中正一局長方仰寧CUE到警局前面當「學生代表」。但有趣的事情是,現場「可以」有代表嗎?洪崇晏「有能力」代表現場的人嗎?更何況現場根本不一定都是學生。如果觀察網路公共空間,可以看見「公投盟被違法驅離並禁制集會遊行」此一議題從一早被驅離起,就在臉書PO文和PTT上開始延燒,並且成為一值得聲援的議題──方仰寧不但背信,還違法、違憲,成為某種網路上的共識。然後,群眾就自發的上街、包圍了中正一分局。

真實的狀況就跟太陽花學運一樣,有人在PTT上發起「晚上六點包圍中正一分局」的活動,接著,幾個人果不其然在晚間佔領了中正一分局外的馬路,朱家安在網路上提供「警告 仰寧撒謊」、「警告 驅離違法」、「警告 警察違憲」、「警告 國家暴力」的A4文件檔案,供眾人作為抗議手舉板,接著人群越來越多,成為今晚媒體上所看到的那樣。

洪崇晏,這個勇敢的人,也不過因為自身參與運動經驗較他人豐富,他擁有更多成為一個國家公民的能力,他認為有責任,在前頭領導大家做一些抗議現場可以做的事情:喊口號、與政府部門交涉,讓抗議現場不那麼混亂,或不那麼無聊,或不那麼不安。

可惜,方仰寧錯了,觀看這場行動的許多大眾(當然包括看著電視和網路的轉播、文字消息的)也錯了。洪崇晏自始至終都沒有辦法領導任何群眾,他盡的是他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注意:不是社會運動者的責任)。重點是,在這樣一個自發性高、組織化低的街頭場合,本來就沒有任何人能夠稱為「足夠領導群眾」的「領導者」。

這個語境下,警察局長口中的首謀是可笑的,期望別人來領導運動的群眾則是愚盲的,關鍵應當在於:到底有沒有誰願意出來登高一呼,提出一個對現場群眾來說可行的集體行動方案,博取現場群眾的支持,並且成為「新的首謀」。運動現場本來就充滿了高度的不確定性,同時也是直接民主發生的場合,至少每個在場的公民都得意識到:自己的每個行動都是可以改變運動「由怎樣的方式來主導」,而不要覺得「應該找個人來主導我們」。

我們看過太多拿著麥克風的陳為廷和林飛帆,加太多責任在扛起行政院大聲公的魏揚、或者中正一分局前的洪崇晏身上,而不是由我們自己去把運動籌備起來、組織起來。

我們不要以為洪崇晏一個人就可以「毀了運動」,運動能不能進展、能不能有新的方式,是在場每一個有意願參與的人的責任。

這時候,我們可以來努力想想,在一個即興的抗爭現場,我們到底可以作什麼,來「做運動」?有些人組了醫療站,有些人發放傳單,有些人教其他人非暴力抗爭、做好被驅離的生理/心理準備,有些人主動關心前面拿麥克風的人如何做出決策,有些人噴漆塗鴉、竄改公共空間的秩序……這些事情,還有更多,都是可以做的。我們可以好好想想,我們該如何在一個街頭表達訴求,並且讓大家在街頭都有事可做。

而不是在螢幕前面,在手機前方,斥責誰破壞了運動,誰做了錯誤的決策。

同樣的現象,也可以拿來反駁其他鄉民的擔憂:「所以現在是看你不爽,我就圍你嗎?」一個社會運動成功與否,在於群眾聽不聽在前面拿麥克風的人,也在於這些群眾是否能有續航力、訴求有感召力,是否可以支持一個「違法」但「合理」的抗爭。包圍中正一,正是因為「違法、違憲、背信」的訴求感召了大家。沒有人願意沒事去包圍辛苦的警察,而正是因為一個警察局長濫用權力,侵害了我們賴以維生的民主體制和言論自由,大家才認為,包圍和討回我們的民主地基是必要的,而行動者秉持的原則,也是「非暴力抗爭」,要求方仰寧出面回應。

街頭本來就是屬於所有人。如果這個社會真的有這麼多「讓大家一定得發動包圍」的不爽,那我們不該去斥責那些佔領街頭的人「為何破壞公眾秩序?」,而是應當問問:「這個社會出現了哪些制度和集體的問題?」

如果你認同,那就站出來支持;不同意,告訴別人為什麼不同意。這是我們這個時代應該採取的行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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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1211 發表於 2014-4-12 09:45
(台北中正一分局方仰寧分局長的女兒po的 希望大家能看看)
看著一台台新聞
心幾乎碎了

同樣的,這裡也有人寫了給方局長女兒的一封信,希望大家能看看。

給方局長女兒的一封信

引自內文:
◎緣起公投盟 「我不認同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件事的起因在4/9時中正一分局發表:「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的許可、並言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之處分,但集會遊行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大法官釋字445號中明言:「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據部分,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公投在立法院前已經抗爭將近兩千個日子,或許不是人人認同他們的意見,但人人皆應享有憲法賦予的人權。而中正一分局方局長,您的父親,明知道表達自由為人民最重要的基本權利,卻永久剝奪公投護台灣聯盟未來的表達權利,根據法律保留原則,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授權警察機關可以限制人民「未來」的權利,其荒謬與嚴重侵犯人權之行為引起眾議,因此才有此次行動,也請你想一想,今天你能坦白的抒發你的情緒,是因為前人的抗爭保障了您的言論自由,今天站出來的這群人也不是刻意找麻煩,而是不容許基本權利被踐踏、捍衛表達自由的勇者。釋字445號中明確指出:「在目前的警察體制下,極易為經由選舉而執政之政黨所利用,以干預人民集會之自由。」這樣的情形在4/11早上驅離公投盟完全體現,因立場不同,公投盟以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抗爭過,就遭到如此對待。方仰寧撕毀成諾,強制驅離公投盟的路權。

◎「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高準則,不要淪為平庸的邪惡
我們都明白您的父親夾在政府與民眾之間,我們也不知道他背後是否有別的授命,您的父親沒有辦法討好每一種聲音,但他可以選擇做對的事情。「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高準則,我們認同基層的警察的辛苦,但不能認同下錯誤指令的方局長,正是因為支持那些脫下制服同樣疲憊的警察,我們才必須要求對作出此一決定的方局長出面對說明並要求尊重基本權利、歸還路權,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而非將自己與基層警察劃為同一群體。基層警察也是聽命行事何其無辜,方局長,如果你也只是聽命行事,請您不要淪為平庸的邪惡,請您說出來,並跟民眾站在一起。

◎ 方局長再再背離群眾
方小姐,文中可以看見你的心疼與急切,但我想愛家人,敬愛父親的心情天下多數人皆是。但抗議現場的民眾又少了家人嗎? 當您在指責群眾對您父親的指控和行為時,是否想過背後的原因?當方局長在各樣社運現場指揮驅離時,回家是否跟你談論過這個社會的不公?是否談論過這些人的訴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當位居要職時,當身為受人敬仰的人民保母,方局長卻再再背離民眾,不僅僅是站在人民的對面,更是國家機器的打手、指揮國家暴力的主謀之一。群眾徹夜守護,抗議基本權利被侵害怎麼會是鬧個沒完?群眾對事而來,社會亂象的源頭從來就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違憲亂紀,不要忘記,你享有的權利,也是前人挺身而出而來。

◎ 當指責抗議群眾時,可曾如要求我們體諒您父親一般發揮過同理心?
而您對於學運兩位指揮的指控更讓人深感困惑,您文中所謂「拍拍屁股,回家睡了好覺」,您要求大家同理您的父親,您怎麼不想想這三週以來兩位指揮,甚至所有餐風露宿的抗議民眾可曾睡過好覺?他們也是有血有淚、承擔社會上暴民的指責、承擔了法律責任、承擔龐大的壓力,有誰睡了好覺?「被眾人捧在心上 ,受大家崇拜,原味衣服可以賣到2000萬」,這樣表面光輝的代價背後是多少辱罵和評論的箭靶,你知道他們為了台灣各樣不公義的事情站出來無數次嗎?你知道他們被放話甚至要擔憂人身安全嘛?我想您對父親的心疼,完全可以套用在站出來的人民身上,我們也是有血有肉有家的人,我們自願站出來,即使您們不認同我們的立場,方局長身居的位置難道不是如此? 他身為局長,難道不該承擔這些,就如同抗議群眾承擔的? 當貫徹指令時,局長可曾將群眾當作自己的孩子? 當扛離群眾甚至暴力對待時,他可能想過這些人都是別人的爸媽和小孩,當您控訴群眾無理時,可曾想過因為您父親的指令而無奈的基層警察?因為您父親指令而感到沮喪憂心的民眾?

◎ 我們針對的是「方局長」而非您的父親
您表達了女兒對父親的關心以及對群眾的指責,卻沒有看見各方聲音背後的原因和脈絡,民眾路過不是給您父親找麻煩,而是您方局長的指令、是這個濫權的機關找民眾麻煩,因此才要群起抗爭,當您握有話語權的時候,情緒的抒發與同情心的誘發不會使社會進步,唯有就事論事、思辨此事的來龍去脈才是真的對您父親好。

最後,以為人子女的角度出發,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您對父親的心疼與不捨,但情歸情,事歸事,做出錯誤的指令仍要承擔責任而去,期望您也能以同樣的心態面對其他在一次次抗爭中被您父親驅離的弱勢群體。您對父親心疼無比,出來抗爭的每一張臉孔卻是對國家機器、侵害基本權利心痛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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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23:37:3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康康 於 2014-4-12 23:38 編輯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4-4-12 21:40
很多人反對411包圍中正一的行動。很可悲,中正一的行為不只背信忘義,侵害人權,還公開宣稱違反憲法的[永久不 ...



我反對411包圍中正一,而且我不可悲

凡正大家這樣兩極

警察都撤場,大家來玩一下好了

一樣那句話誇大不實(那個)給他爛掉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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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 發表於 2014-4-12 20:25
此時此刻,政府要有大智慧處理,避免進一步的激化情緒與升高對立,呼籲大家都要冷靜。

中正一分局廢止已 ...

祈禱握有公權力的人展現智慧不要激化群眾
每個衝突事件都有其原因
只是這原因我還是不太明白
因為非常不合常理
怎麼可能會有分局長笨到激化群眾
引起警民對立甚至人民對立
這太不可思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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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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