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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記] 看見台灣生命力,太陽花學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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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21:54 |只看該作者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4-12 12:58
一皮天下無難事,我就是要1111樓啦!

幫妳蓋一層樓, 請密切注意搶標,

我已看完那一篇落落長的發文了,

超級讚的~!! 









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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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28:04 |只看該作者
洪崇晏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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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這群學運孩子坎坷卻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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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38:05 |只看該作者
Lily 發表於 2014-4-12 13:21
幫妳蓋一層樓, 請密切注意搶標,

我已看完那一篇落落長的發文了,

謝謝您的耐心^^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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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38:54 |只看該作者
annasui 發表於 2014-4-12 13:28
洪崇晏是誰

沒有帆神帥,灌水一樓^^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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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40: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ui_ching 於 2014-4-12 13:45 編輯

搶標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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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 + 1 歐耶!中獎了
可可的爹 + 3 狂筫
Lily + 1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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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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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44:0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ui_ching 於 2014-4-12 13:46 編輯
annasui 發表於 2014-4-12 13:40
內容比較重要
不要只看表面啦
就跟新聞一樣


看了內容,就是看了才差點被大大你搶下了我的1111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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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3:51:1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瓜瓜 於 2014-4-12 23:22 編輯
瓜瓜 發表於 2014-4-12 12:5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由於不滿警方11日上午警方驅離立院前獨派群眾,加上被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嗆是遇到黑道 ...



新頭殼newtalk2014.04.12 林朝億/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總指揮陳為廷今(12)日凌晨在臉書po文聲援「路過」中正一分局的行動;他還透露曾被方仰寧逮捕過,但在外界要召開記者會批評前,方偷偷下令放人,還問他說,「為廷,沒事吧?」十足的偽善。

以下是陳為廷臉書全文:

我一點也不覺得晚上這場行動是「模糊了佔領行動的訴求」。
一碼歸一碼,該究責的就該被究責。

方仰寧不但毀諾、選擇強制驅離,而且還公然違憲,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會申請。甚至說「即使違憲也要做!」。這已經超越任何一個對民主價值有所堅持的人的底線。在大法官甫宣告對「臨時性集會」採「許可制」的《集會遊行法》違憲的此刻,更顯得極端諷刺。

光這一點,就足以認定方仰寧根本不適任。更別提他那些著惡名昭彰的過去。

部分媒體快速地報導方仰寧的「鐵血、辛勞」,甚至有網友開粉絲頁相挺。這些我不否認。但懇請各位,也「平衡報導」一下方仰寧過去這幾年對弱勢、對社運參與者的各種違法鎮壓。

我自己最近一次在街頭與他面對面「相遇」,是過年前與華隆自救會!的工人到總統府前車道靜坐。當天方仰寧先是訓斥工人,面對抗議學生則是怒斥「你不是工人,你不要說話!」,接著不由分說、尚未依法舉完牌,就把我架走。拖回警局以後,我問警察自己是犯了哪條罪?員警面面相覷,因為沒舉完牌就硬把人拖走,根本不符任何犯罪要件。

其中一個警察說:「沒辦法,上面指示的。」

我問:「是方仰寧嗎?也太幼稚了吧。」警察苦笑不語。

就這樣被押在警局幾個小時。後來是等到工人及聲援者準備到警局來要求放人,方仰寧才趕著在記者會開始前來到派出所,授意讓我離開。離開前,還換個臉色笑著跟我說:「為廷,沒事吧?」。十足偽善。

類似這種例子,在過去幾年的社運場合不勝枚舉,比這更扯的所在多有。

有人說,該究責的是王卓鈞和江宜樺,不該針對小小員警。我無法接受。的確,高層是該幹、他們絕對要負政治責任。但被稱作「天下第一局」、掌管各種博愛特區集會遊行的局長,絕對不是沒有責任。

過去幾年,我們已經吃過夠多悶虧,但因為運動能見度本來就不高,因此也沒有餘力去對警方究責。這次若不是方仰寧明顯跨過底線,群眾也不會如此憤怒。

至於那些在罵洪崇晏壞事的人,你們給我閉嘴。八六是我見過數一數二具有勇氣、細膩、與行動力的行動者。對於今天他承擔起這個場子,而我卻無法在他身旁,我深深感到愧疚。

代誌沒解決,原諒沒可能。這個政府再不悔改,就等著被群眾淹沒。



*以上這些話是有關"太陽花總指揮陳為廷"的報導,我想陳同學現今對社會運動是有影響力的,不管喜不喜歡他的鄰居們,認識他的想法,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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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4:12:48 |只看該作者
瓜瓜 發表於 2014-4-12 12:5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由於不滿警方11日上午警方驅離立院前獨派群眾,加上被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嗆是遇到黑道 ...

如果 洪xx有涉嫌主謀發起的話 詛咒他(那個)爛掉 敢作不敢當 俗辣 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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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on + 1 真的不是他發起的,我有fallow到事件經過.
Lily + 1 還好我沒有那個! XD
hui_ching + 2 哈~您已經讓很多人都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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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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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4:41:34 |只看該作者
警察違法也輪不到人民公審. 違不違法也不是你我認定的, 要就去上法院去告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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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2 16:30:1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4-4-12 16:48 編輯

民主就是不斷的妥協,永遠的沒效率,雞腿丟來丟去,吵也吵不完.
兩房(黨)吵不完,小孩也加入亂哭一通,還佔領客廳把家具都弄壞.
你杯葛我我杯葛你,大家一起杯葛大家.然後讓親戚(對岸)看笑話,
讓社區(亞太)覺得你家落後,最後搞到家醜整(地球)村都知道.

結論:
我不是冷感也不是無感,更不是不關心.
我只是覺得這狀況沒救了,自己住進安寧病房等著被親戚(對岸)
領回去吧.

安寧病房這段時間,我照樣上我的班,養我的蟲,打我的電動.

期望哪天耶穌媽祖阿拉或是約翰藍儂可以顯顯靈,把這盤已經玩爛了的大富翁
做個結算,重新來過吧.(DOOM名言:毀滅是重生的開始,老玩家一定聽過)

Elsa of Frozen 也表示:
Let it go~ let it go~ Can't hold it back anymore

I don't care
what they're going to say
Let the storm rage on.
The cold never bothered me anyway





P.S. 我在這棟的甲蟲認養廣告文全被刪了
但是我選擇不暴動,不圍愛北大機房,
不囉嗦,不唧唧歪歪(這篇文有嫌疑 sorry),不鑽牛角尖.

畢竟.

這是一段屁民的牢騷.


P.S.2 我單身 爭好友 不怕蟲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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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有機會幫你介紹女友XD
桃妹子 + 1
sapling + 2
赫德史塔 + 2 DOOM很經典啊﹗
hui_ching + 1 秀秀,工商服務真的被抓到囉~
Lily + 3 太可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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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行選擇 1. 養殖業 2. 冒險業 3. 轉職成勇者 L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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