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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翡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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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1:13:0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linlinlin 於 2010-10-31 21:22 編輯

建議MARK大大跟桂格哥哥先取得大家聯署支持後.再找主委談,俾利反應大家的意見,這樣才師出有名。

1.清潔外牆面.
我外牆有汙黑.交屋時向主任反應過.當時主任說.屆時外牆還會一併清潔一次.
這樣或許可以說.遠雄應該有清洗一次外牆的預做打算.但管委會不提出要求.遠雄當然不需做.
即使管委會無能至如此.我只好自掃門前雪.
等到正式入住後.我自己外牆汙黑部分.我還是會請主任清潔一小部分外牆

2.爭取其他的設置如(桌球/撞球/KTV.....)。
二樓預備當辦公室的地方.就可以擺設桌球/撞球.一樓大廳遙對管理吧台空曠的地方也可以擺設桌球/撞球.甚至一樓交誼廳有2個.其中一個可以改成電影室或ktv室----這些地方都是遠雄告訴我的. 這樣或許可以說.遠雄應該有預做之打算.但管委會不提出要求.遠雄當然不需做.

3.貼上彩色膠帶的地方.應限期修護
這些公設驗收後已經等很久了.一直沒修復.如果是自己的家裡.您會允許他一直爛在那裏嗎???

若管委會一再置之不理
本社區有無閒閒的法律人.推舉他寫寫存證信函或提起民事訴訟
反正不用花費多少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中雖沒有列入處罰的部份
但不是無法可管的......
管理委員會是在區權會中由住戶選舉產生的....
而其擔任不違背其本意...
所以其是受全體住戶同委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等十三項之職務....
若不確實執行則有負全體任戶之委任....故有受民法第十節之約束(請參考民法第十節之各條款規定).......這個是很多人不知道的....
總是認為無給職不用負任何責任.其實這個是大錯特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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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1:46:0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1.618 於 2010-10-31 22:04 編輯

回覆 linlinlin 的文章

我也把我之前有提給管委會的建議再寫一下
1. 機車停車場增設充電車位(同 京都 的規劃),以利電動車使用,響應環保
2. 每層停車場電梯口設置一台推車(類似大賣場的推車),方便住戶搬運東西使用
    (麗寶世紀館有此規劃)
3. 圖書館目前尚無書籍,請遠雄提供
    竹城千代田的圖書館非常值得參考(幾千本新書由建商提供並分類擺放)
4.健身房增加重量訓練設備,目前就只有跑步機和腳踏車
5. 撞球桌的位置,個人建議可放在二樓兒童遊戲室出來的那個小廣場
    目前小廣場擺了很大的兩張圓桌,
   桌球的位置,個人建議可放在韻律教室,
    韻律教室空間很大
    桌球桌又是可以收的
    個人只是覺得類似這種地方亦可善加利用
    這樣其他空間就可再有其他用途
    如二樓的辦公室及 B , D 棟的那兩間交誼廳
    就可以考慮KTV,琴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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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1:55:3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linlinlin 於 2010-10-31 22:07 編輯
1.618 發表於 2010-10-31 21:46
回覆 linlinlin 的文章

我也把我之前有提給管委會的建議再寫一下


對啊.完全同意您的看法.許多空間都可以再加以利用.來增加其他設施
韻律教室使用時間有限.桌球桌又是可以收在一旁
只要使用時間不衝突.兩者可並存啊
任何人怎麼可以用沒有使用空間.來做為不向遠雄爭取設施之搪塞理由
看來若溝通不成.寫寫存證信函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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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2:22:44 |只看該作者
翡冷翠健身房設備太少了喔!!紫京城多到要滿出來,有機會可以帶各位到紫京城觀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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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2:54:50 |只看該作者
這裡有沒有人認識任何的委員, 有相同的立場與意見的?
1. 我們可能要透過多重的管道陳述意見.  包括遠雄官方的e-mail意見箱, 以前我曾經寫過, 對方的確有認真回過並電話確認我的戶別.
分別以連珠炮的方式寫30封, 最後加上一個整合性的連鎖簽署文件, 這樣應該會受重視一下.
2. 要找到遠雄這個案子的contact window?  包括留守的總工地主任, 誰有概念的話也可以提供一下.
3. 主委那邊有大家的連署文件後, 也應該會比較賣力辦事.  要拜訪主委, 並找人參與管委會(會中或會後).
要想辦法讓趙董聽到我們這一種住戶聲音, 不然他還以為大家滿意的不得了~~  輕輕鬆鬆的準備點交結案!
歡迎加入返老還童功北大練功場
平日: 5:30~7:10am  假日: 6:00~7:40
簡單, 易學, 有效,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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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2:58:02 |只看該作者
桂格 發表於 2010-10-31 22:54
這裡有沒有人認識任何的委員, 有相同的立場與意見的?
1. 我們可能要透過多重的管道陳述意見.  包括遠雄官方 ...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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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31 23:23:19 |只看該作者
感謝各位芳鄰在此園地提出之建議與看法,本人是社區副主委,以個人身分來探討此事,在遷入北大特區前,本人即透過此網站來了解這個區域之概況,謝謝各位熱心之參予。至於有關社區公設點交要增加啥設施或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坦白說我也非專才,但是透過專業廠商來會勘提出報告,讓我們了解社區到底是出了哪些狀況,以利我們與遠雄進行談判,至於最後遠雄會做何種回應與讓步,我也無法真正掌握情況。管委會一直在做社區設施缺失改善及必要設備增設之資訊收集工作,以利近期與遠雄進行第一次協商會議。另外,管委會所考量的東西是今天不向遠雄爭取,日後社區自行添置將更要付出大筆的費用。雖然你我方向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為了這個社區好,管委會兩相權衡下,僅能以抓大放小、買菜送蔥此原則來處理,由於打字爬文,對我來說真是一項難題,歡迎鄰居們如有建議可透過物管和我聯繫,或歡迎大夥參予管委會開會、公設點交。畢竟這裡是我們共同的家園,絕非僅是管委會十三個成員的責任。最後附帶一事共同研討有關於空間的改造,若是已見於翡冷翠銷收DM或契約中之規劃,已知其使用目的,如有要變動,恐非你我說了算數,這可是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方可為之。遠雄不負責任的話,大家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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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 00:29:5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linlinlin 於 2010-11-1 01:08 編輯

1.感謝副主委熱心答覆.解開我等建議不受重視之感覺.

2.所謂"管委會所考量的東西是今天不向遠雄爭取,日後社區自行添置將更要付出大筆的費用"."僅能以抓大放小".可否略為說明(或事後說明)與遠雄進行第一次協商會議爭取的是哪些"社區設施缺失改善及必要設備增設"以解開我等之惑.感謝!

3."空間的改造,若是已見於翡冷翠銷收DM或契約中之規劃,已知其使用目的,如有要變動,恐非你我說了算數,這可是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方可為之".這當然是這樣的.但是.第一關若是管委會不予討論通過.又如何提交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表決同意呢?所以改變空間必須要管委會先通過再說.
但是若沒涉及更改空間的.僅是增加使用內容及添加設備的.如增設撞球桌放在二樓兒童遊戲室出來的那個小廣場.以及一樓大廳內設置鋼琴.把桌球放在韻律室.圖書室添購圖書及桌椅等等.以上這些應該是把添加設備東西擺到原來空間去使用.係屬非變更使用空間的.還說應該需要送到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這樣是不是會太牽強了.

4.若打字對主委.副主委及委員們是件苦差事.偶而之請.是否可請管理中心的秘書代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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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 00:39:33 |只看該作者
面對管委會不夠積極的處事態度,住戶們除了找機會繼續與管委會溝通外,是否有可能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再討論現在管委會的存續問題。不然我們每天看到公佈欄上一些抽象內容,真不知住戶們能夠瞭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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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linlinlin 於 2010-11-1 00:55 編輯

現在網路發達.建請委員們要求管理中心的秘書.將所有住戶電子信箱鍵好
舉凡委員會決議以及會前討論及活動等內容.或與遠雄交涉後之心聲.都可以用電子信箱告知所有住戶.讓我們瞭解無酬委員們為社區無私奉獻的苦心
這樣才不會有讓委員們做到留汗.卻被住戶嫌到流涎之誤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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