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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餐飲] 火鍋業者自主標示湯底 新北市6/10起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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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6 10:11:1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新頭殼newtalk 2013.05.31 陳冠廷/新北報導; F! t3 r$ B& G,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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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30)日邀集法制局、農業局、經發局,以及轄內的連鎖火鍋業者召開「連鎖火鍋餐飲業者公告食材成分溝通會議」;包括石二鍋、聚火鍋等15家與會的業者,同意配合從6月10日起,將湯頭、鍋底、高湯的資訊,依品名、內容物、添加物及其他等4項清楚標示。4 C& i) z& u3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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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林雪蓉表示,希望能輔導新北市的餐飲業者,對於販售的產品,主動在店家標示食材的成分,以方便消費者辨識、選擇,因此規劃先從民眾普遍外食的火鍋業者做起,會同法制局、經發局及農業局,一起輔導業者自主標示火鍋的湯底;除備妥其食材或食品添加物相關原物料的來源證明文件、進出貨資料,並就品名、內容物、添加物及其他等4大項目,進行標示,讓民眾知道到底吃下肚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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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0 b3 L5 I$ Z9 c) h0 A, b法制局主任消保官許宏仁也向與會的15家業者,說明《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法規;許宏仁指出,按《消保法》規定,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的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的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另企業經營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的資訊,不得有誤導或隱匿的行為。' T' m$ A0 ?1 Y& b& c  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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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的業者則擔心,若是獨家的秘方要如何標示?衛生局回應指出,可以在「其他」這個項目標示商家本身秘方的名稱,但須備妥供貨來源的憑證,以備衛生局做進一步的查核,若業者對進貨的農產品有任何疑慮,衛生局也會偕同農業局為業者的食材把關;同時衛生局預計自6月10日起,將派員與消保官至各火鍋店進行輔導。# x0 R9 }7 g4 b. D9 ~9 A6 l

, K5 N6 O' o# M- M; R3 a) n# Ghttp://newtalk.tw/news/2013/05/31/36924.html0 d0 `8 t7 n! m  r  e2 e" T

7 G2 J7 w) H) k$ Y! T北大特區號稱火鍋一級戰區,希望業者主動標示內容物供消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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