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926|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不知者有罪?網拍買到贓物 判拘役40天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47

好友

766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210
在線時間
27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10-1 17:35: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作者: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日 上午2:57.. .% R# u" h: N0 i+ O& a. K
3 Q" z3 Y, X. \. ^1 U# e0 D
林先生向市議員鍾小平投訴,指日前在某生活萬用網購買iPhone手機,原價2萬元降為9000元,卻買到贓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但鍾質疑警方執法及法院不合時宜。
( ?% O! {0 {) {  n" i : z, T) `5 o3 R0 E' X

4 z$ s: V) O: A* m北市警刑警大隊長黃明昭說,全北市約有數十萬筆失竊手機序號清單,皆分享於各分局網站,供民眾確認贓物。但他不諱言,的確有人不會掛失手機,該資料庫還是有漏洞,呼籲民眾多多善用該平台。5 r% d! `! q8 j" x( \: @$ A
) M- \, `& w1 B# v7 J9 |
' I. W5 W- }: t7 N7 f' O/ P
鍾小平說,林先生不知該手機為贓物,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接著前往西門町面交,但手機啟用後即被起訴。一審法官認為,交易過程沒開立發票,也不在通訊行,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0萬元。6 i* M1 x* i7 ^9 E4 E6 f

& @. v+ j$ v4 C
7 _" S* R8 b+ @7 L但鍾小平說,法官無法證明「間接犯意」,而林先生不滿,認為網路的中古手機比比皆是,難以察覺贓物,有些賣家也不會說明序號。
* k, ^& I) F) c 9 m! D7 G7 y$ x0 F- |" B; |0 t% }
) u1 ]& l5 ^2 }5 G& g8 G- [& B
鍾小平說,市警局民國99年時曾編列預算,成立失竊手機序號資料庫,但接著就沒編列預算,將相關業務分配給各分局員警。他批評「太荒謬,沒有預算要怎麼防止贓物交易、保護無辜」。
+ ?$ {1 ]; A! R7 N6 G5 B; O 0 O7 o; w, v0 R2 a  O. N, t; k

) p+ A" ]7 v. n( p) g警察局長黃昇勇說,他會要求轄區員警查案要清楚。鍾小平建議,文山一分局及二分局資訊室可以整併,擴大成為資訊大隊,再進一步編列預算,以因應時代需求。
2 ?2 |! D+ L, l: `: p- j& t
8 {, P  h6 n$ J) C. \- l  F( R8 ^, J# f, ^# u$ o- N
市警局提醒,民眾可利用「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服務,購買手機前,登入市警局首頁(http://www.tcpd.gov.tw),點選為民服務選項裡的便民查詢類別,再進入「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查詢,輸入所要查詢的手機序號,即可得知結果。 / E; S/ q) S6 t  ^# _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32

主題

18

好友

535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87
在線時間
2700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10-2 17:11:51 |只看該作者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 w! f% ^- E  s6 p) W4 E
鍾小平說,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 ?2 c, U5 Z! {
2 E  C2 }1 ?8 [4 @
行情應該是多少???) R' h- q3 l; c- |% {: H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