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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綠民諷「剪綵王」朱立倫,統計後才知鄭文燦次數比朱立倫多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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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19 16:05: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7-9-19 18:13 編輯

從政治人物語言行為,觀察政治氣候及普羅大眾的期待

綠民諷「剪綵王」朱立倫,統計後才知鄭文燦次數比朱立倫多1倍

http://nooho.net/2017/09/%E7%B6%A0%E6%B0%91%E8%AB%B7%E3%80%8C%E5%89%AA%E7%B6%B5%E7%8E%8B%E3%80%8D%E6%9C%B1%E7%AB%8B%E5%80%AB%EF%BC%8C%E7%B5%B1%E8%A8%88%E5%BE%8C%E6%89%8D%E7%9F%A5%E9%84%AD%E6%96%87%E7%87%A6%E6%AC%A1%E6%95%B8/
2016年綠民諷朱立倫是剪綵王,甚至有人說靠剪綵作秀叫政績,真笑死人。

還有人嘲諷朱立倫做好做滿,剪好剪滿。哇~原來都自打臉了。

名字改成鄭文燦、賴清德可以繼續沿用,不過,綠民都安靜了…………………

新北市長朱立倫被網友諷刺是剪綵王,根據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統計數據,六都剪綵王不是網友長期力拱的朱立倫,其實是桃園市長鄭文燦。

羅智強成立「小報告智庫」,透過網路檢索統計數據,告訴大家網路上流傳已久的印象,很多不一定是正確的。羅智強指出,朱立倫長期在網路上被酸是可恥的剪綵王,但事實不是如此。

羅智強透過檢索2014年12月25日至2017年9月6日,網路上有關市長剪綵、揭牌、動土的新聞,六都市長中,桃園市長鄭文燦共有313次,是名符其實的六都剪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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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20 15:16:46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做好做滿,剪綵王,是對朱市長最嚴厲的批評,利用多少網族對朱市長做如此無情的攻擊,只為自己尋求滿足權利慾,假如世代正義可以掛在嘴上,可以如此輕易被擄掠,那麽正義的本質是什麼?
蔡英文在陸委會主委時代,自己就是兩岸黑箱的製造機,還曾為黑箱原由理辯,登錄在立法院議事錄,課綱黑箱在阿扁時代也同,阿扁任用的官員與立委對答所持理由,也同樣登載在立法院議事錄中,如此鑿鑿證據,卻能發起黑箱運動,豈不令人動容?
那賴神做好做滿的親口白話,又該如何處置?
那剪彩更多的人就無言了嗎?
所以髮夾彎才是符合世代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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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20 17:17:3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7-9-20 17:19 編輯

http://m.xuite.net/blog/envjames/twblog/208515984
1988年4月26日,時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的蔡英文在聯合報第3版為文。
題為「貿易談判的本質及其相對利益---以正確的態度面對中美貿易諮商」。
其中一段談到貿易談判過程中,各方的非經濟利益交換:「非經濟利益,則有政治利益的交換,如在國際社會中支持他方,鞏固他方的政治地位。談判人員所面臨的國內政治壓力,是一主要因素。因為互惠原則的本質,即是在協調各國在進行貿易時,所承受的政治壓力。歷次中美貿易談判中,美方均要求我方對於談判內容保密,主要亦是避免我方談判人員,受到國內壓力的影響,而在談判桌上喪失彈性。」
200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翻修,蔡英文時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2年,蔡英文主張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2002年,蔡英文提出行政院草案,提出制定「複委託」機制,允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簽署兩岸協議。
200年9月底,行政院草案,第五條規定「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案第8786號)。」
蔡英文行政院草案兩岸協議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即可。
如果200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蔡英文版本通過,海峽兩岸服貿協議2013年7月就會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2002年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10月初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44位立委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藉以避免行政機關規避立法部門監督,最後併案審查獲得通過。
在委員會質詢時,陳學聖說明希望立法院知道之權。
蔡英文後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
即蔡英文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




陳以信也寫文章說明當年情況 輕看下列網頁
http://www.nownews.com/n/2014/03/25/1163267
民國91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立法施行十年以來首度大幅翻修,由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提出行政院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召委陳學聖擔任修法主席,陳以信當時就是陳立委國會助理。其中最重要就是制定「複委託」機制,允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簽署兩岸協議,當時蔡英文視為該次修法最大成就之一,這也正是服貿協議的法源基礎。
不過9月底行政院送來草案中,第五條僅規定「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案第8786號)。」蔡英文草案用意是,兩岸協議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即可,立法院根本用不著置喙。換言之,如果當年此案依她版本通過,今日根本沒有學生佔據國會這回事,因為服貿協議去年7月就會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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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7-9-20 20:08 編輯

立法院公報第91卷第74期委員會紀錄155頁就有蔡英文兩岸黑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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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7-9-21 21:14 編輯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504/917489.htm?t=%E7%A5%9E%E4%B8%BB%E7%89%8C%E7%A0%B4%E8%A3%82%EF%BC%9F%E3%80%80%E6%AA%A2%E8%A8%8E%E9%BB%A8%E6%94%BF%E8%BB%8D%E9%80%80%E5%87%BA%E5%AA%92%E9%AB%94%E3%80%80%E7%B6%A0%E5%A7%94%E5%90%84%E6%9C%89%E6%84%8F%E8%A6%8B

這就是民進黨,在野時挾持黨政中立,黨政軍退出媒體,執政後變另個樣,原來道德是可以變幻莫測的?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黨政軍不能介入媒體一直是民進黨的主張,但NCC主委詹婷怡4日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黨政軍條款也許可隨環境、時間檢討。對此,民進黨立委們意見不一,綠委許智傑強調「堅決反對」放寬黨政軍條款;綠委鄭運鵬則認為,現在與過去黨政軍控制老3台的意義已經很不同,但法律就是在那,除非解套也無法處理。

詹婷怡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指出,黨政軍條款可有適當環境,適當時間檢討,黨跟黨政軍又是另一個狀況,如果正常投資又是另一種狀況,但現階段法律規定如何就照著來走。民進黨則指出,在維護新聞自由及反對媒體壟斷上,黨一向站在全力支持的立場。如果牽涉到中資、外資的介入,威脅台灣的民主自由與多元文化價值,政府也有責任避免這些不友善的力量進入台灣。

對此,許智傑強調,他絕對反對黨政軍條款改變,這是民進黨一直以來的精神,所以「堅決反對!」至於詹婷怡提到,若牽涉到中資、外資,要維護國家安全、產業發展和多元言論價值,許智傑認為,中資、外資可能購買媒體,可能是買幾張股票、佔%股份,不能說百分之百有國安問題,但當然要多注意。



▲綠委黃國書。(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認為,黨政軍條款的執行面要顧及實際運作的狀況,也就是對軍公教的解釋,這部份的樣態很複雜。他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這個精神一定要守住」,但什麼叫介入媒體,要再討論。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也強調,民進黨的基本立場就是「黨政軍退出媒體」,像「黨」跟「軍」是絕對不行經營媒體,政府則是可以基於公益來經營,像公視、客家電視台等,這個立場一定要守住。

但有綠委意見不同,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說,黨政軍條款應管經營者,不該管投資者 ,管到投資者就沒道理了,像有些購物台換照,只因1個黨政軍相關的人買了的股票,就導致無法換照,所以他認為應該專注在管理經營者上即可。



▲綠委鄭寶清。(圖/記者季相儒攝)

另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現在的情況跟以前黨政軍控制3台的意義已經很不同,現在中廣執照被撤,已經沒有「黨」的問題,也沒有「軍」的問題,只剩老三台的華視仍有疑慮。

他表示,目前問題仍在政府持股,要解套的話,法律就在那邊,但若讓要買媒體的集團宣布慢慢釋股,例如遠傳、富邦,那些公司可能將面臨政府將來無法以基金協助他們的代價。但鄭運鵬支持讓財團投資媒體,他認為「反媒體壟斷」是在言論上,未來戲劇、教育節目等都需要許多資金投入,「不要因為政軍條款被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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