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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滿18歲 妳你都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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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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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00: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P! s! m"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1.02.25 03:28 am
+ \3 r7 j  V: g2 F2 v ( |, ~+ L2 P; `1 x: J3 G
  
0 ]7 z7 a% H- @5 e, k6 ?  w3 S9 L為落實男女平權,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男女訂婚、結婚年齡調整為相同門檻,以充分實行男女平權的概念,期盼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5 J/ N8 X; F% e! x2 Q. P4 m6 o* p+ M# T
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不得訂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男女十七歲都可訂婚、十八歲都可結婚,標準一致。' e1 ]  ]3 e0 Z, Q! B1 G

( c% l5 K) ^7 A0 \參與修法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民法規定女性結婚的年齡比男性低,違反國際公約,所以這次修法將男女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調整為一致。0 K$ K" Z- n- U/ A7 g
, z; N( b- Y/ j8 m; A
提高女性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是否也限制女性早婚權力?羅瑩雪說,民法規定結婚後就是屬於「行為能力人」,須有承擔責任的條件,但結婚的「權利」與結婚後承擔責任的「能力」是否等同,仍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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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 z! k% d% T9 P#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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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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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12:05:59 |只看該作者
good.................................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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