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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 審課綱納入學生代表 傾向不排除中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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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9 07:12: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十二年國教課程審議會將納入學生代表,教育部昨邀五十七位學生開諮詢會,就學生代表資格、產生方式形成初步共識,教育部原本認為國中小學生不宜擔任課審會代表,但多位與會學生認為不應限制,未來將朝不設限方向規畫;學生代表人數考慮增加,產生方式則將先召開遴選委員會,由委員會選舉。
立法院日前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課審會首度納入學生代表委員,教育部日前公布課審會組成及運作辦法草案,課程審議大會學生代表預計兩人,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七至十一人。不過昨多數與會學生都認為人數太少,難以顧及性別、區域、族群平衡,應讓各地不同學生聲音都能進入課審會。

與會學生、台大林彥廷認為,現在課審會組成規畫校長、家長、教師代表各二人,但學生才是教育主體,若這三類代表人數不變,學生代表也應增加至六人。

教育部原認為,課審會要審的是十二年國教課綱,涵蓋國中小到高中,學生代表應有較完整學習經驗,國中小較不適合,但與會學生多認為不應設限。嘉南藥理大學學生游騰傑指出,以年齡來限制學生能力,等同教育部一開始就從本位思考來否定國中小學生,也不符合國際公約精神。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課審大會的學生代表人數可考慮倍增為四名;分組課審會的學生代表,各教育階段分組審議會增加為二到三人;特別類型教育類組維持一到二人,也不硬性規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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