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07|回覆: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日常閒聊] 「煞」到?新北市:民眾有疑慮就該避開

[複製鏈接]

803

主題

119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8353
在線時間
441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6 08:23:1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2012.11.26 02:37 am 7 z3 v% o0 C! P; ?$ g
  營建署在新北環快永和匝道新設懸臂路標,社區抗議要求前移幾公尺「避煞」。風水師認為若路標不能移,住戶可設八卦凹鏡擋煞;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公共工程須盡量避免讓民眾有被「煞」到的疑慮,將與北工處協調遷路標。
4 [) T( ?  @9 Q- J; }" F) A, v/ u9 O, u4 z
風水師林震說,「煞」可說是長期感受不舒服的壓力,分無形煞及實體煞。快速道路車流多,帶動氣流,是無形的氣煞;懸臂路標因形狀形成斧頭煞、路牌側邊銳利面則形成飛刀煞,住戶長期看到會造成心理壓力,影響身心健康。 ( r9 s1 |% k& Z# V* x

: Y0 r+ i7 m5 a; `' Z. M) U他建議社區及住戶可用八卦凹鏡正對路標擋煞,開光的凹鏡效果更佳;一旦鏡面霧化或裂開,就得更新。
% c  r. @  C- S  R" P
0 Y* C6 x- r! M% t  B  h  y曾任北市府新工處長的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設路燈、標誌桿最常被民眾抗議「帶煞」,因此都遷移或新設在兩戶的間隔牆、騎樓柱前,且不能正對隔街對面的門戶。 / n$ e$ `* d5 N# s/ C. M  R
- e" o9 M, y0 Z
當年北市勞工公園設置一座公共藝術,尖端恰似一根針指著對面公寓四樓,外面看似沒什麼,他從四樓陽台往下看確實很不舒服,請風水師指點改將尖端朝下並增設大圓球化解。 % v  g% @. Y& y3 A5 M; k

8 q% [8 J% x, w+ B! d+ ^/ V4 t此外,北二高信義支線隧道口面對信義計畫區兩個著名豪宅,也被認為帶煞,兩豪宅社區以種植整排樹木擋煞。新北環快永和匝道路標移幾公尺恐要花幾十萬元,但工程難度應不高,將與北工處協調。
: p7 s: T/ A8 a7 U, O/ ^; ~. l. ]' V; E3 H5 K( }
【2012/11/26 聯合報】@ http://udn.com/
* }8 U& m, [: }5 Z6 B全文網址: 「煞」到? 新北市:民眾有疑慮就該避開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523529.shtml#ixzz2DHdrr9Q7
: j8 e& U/ |6 g) _Power By udn.com
" X  j) K3 e) }0 _! N' h! k- D' l0 n3 i! a$ i  {$ _
居家附近有被煞到的設施嗎?如何化煞,歡迎大家來抬槓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56

主題

19

好友

201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574
在線時間
373 小時
3
發表於 2012-11-26 15:41:31 |只看該作者
1. 為避免這種煞, 我喜歡住高一點的樓層...' B$ J: ]$ {' X
2. 以前學校宿舍對面也有煞, 紅燈戶的粉紅色光害, 教官三令五申同學不要好奇想看,不然眼睛會傷到...害我都不敢見識一下@@
牽妳的手 就是一種幸福

12

主題

19

好友

3755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017
在線時間
653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11-26 08:56:52 |只看該作者
被煞是心理作用,化煞也是心理作用。  M' o9 p+ Z. q; B, z  x

3 E+ k4 C5 k1 Z' Q9 Z# T4 C信則靈,不信則不靈。; ^: f' i& C3 ]8 ]" @

! f) |4 t- e3 t# g5 |怕的是,信「被煞」,不信「化煞」,那就無解。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