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69|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利息逾2000元扣健保費 引發定存拆單潮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47

好友

766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210
在線時間
27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9-12 11:01:3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9 B8 i) ~' W: b3 h. w4 Q2 m.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12日 上午4:35.. .
# C, ]4 C$ j6 u: i# y0 W/ `# s* v% K/ B* h& o
單筆計算不累進加總 民眾拆單規避0 ]. h' q; Z1 I8 X
( b4 K! F+ I' X/ j" ^
〔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李靚慧、魏怡嘉、高嘉和/台北報導〕二代健保明年元月上路,若單筆利息超過兩千元,銀行就須「就源扣繳」利息所得二%的健保補充保費,上限則為一千萬,因採單筆計算,不累進加總,引發民眾拆單潮,合法規避。
' q/ g+ ]0 R5 @" { 8 D% B% r9 O: `  N
現金股利同樣是就源扣繳,配股股利將以面額十元計算,如果同時配現金股利及配股股利,兩者會合併計算,若超過兩千元,就要依二%課收補充保費,若配發的現金股利不夠扣時,健保局即會開單請民眾繳交或加計至民眾下個月的健保費中。
7 K# w( R- e  `6 B3 Y 1 |( S2 A: o: I1 h; h8 E6 W7 l
定存十四.五萬元 估利息就逾兩千
( ?; L2 R& t+ W4 Q" M
" [2 N7 j0 w( s以目前一年期定儲利率約一.三八%計算,只要十四.五萬元定存,每年利息收入就會超過兩千元,就要扣逾四十元健保補充保費。今年五、六月起,銀行就開始出現到期定存的拆單潮。以一百萬元定存為例,通常會拆成八筆,每筆十二.五萬元。3 C7 w; n5 ]: W+ _

  Z; K5 B8 y' A' i  X. ]" S3 D2 d還有銀行「借力使力」,建議民眾將定存資金轉向購買儲蓄險,正好今年七月一日起,部分壽險保費因責任準備金利率修正及實施第五回經驗生命表而面臨調漲,許多五、六月到期的定存,順勢轉往購買儲蓄險,造就了今年上半年的保險銷售熱潮。* Q# m% G0 @! F, A
. h- z  \3 r" r3 S9 u$ a9 S
銀行公會理事長劉燈城表示,全國銀行符合拆單門檻的存款將近有一千五百萬筆,光銀行執行成本就要三十二億元,但代扣健保補充保費收入僅三十億元,不符合成本效益。為免浪費社會資源,利息所得扣繳健保費門檻應提高至兩萬元,或是比照年度申報綜所稅方式,一筆總計扣繳年度利息所得,並一次開立扣費憑單。
+ m3 K9 R" q: k+ r7 c: A
7 W9 C/ @5 k& n2 l. N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認為,逾兩千元的股利加收補充保費,將造成上市櫃公司代扣手續的麻煩。福邦證董事長黃顯華批評,制訂此政策的官員根本就是不懂資本市場,股票股利或股息是分割、不是利得,股票配發股利或股息後是會扣掉權息值後,再計算新價格,都來自投資人自己口袋,哪來的利得?
1 v# H& r( B! B  w  M
2 c1 a: j! c8 U9 q! ?資深股民阿土伯說,股票除權息後保證會填權息嗎?假如貼權息呢?股民不就等於是一條牛被剝兩層皮?; r; H& K8 u1 r

! Z; j, l% P& P/ F/ ]銀行建議門檻提高至兩萬 衛署說不; v6 `5 Z9 i5 M

4 q: w0 p& H5 N, H1 w2 V3 N2 U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下限仍維持兩千元,不會改變。曾有人提出下限從兩千元提高到五千元,但如此一來,健保補充保費一年就短收四、五十億,更別說提高到兩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再者,下限兩千元時要交保費僅四十元,有的民眾懶得拆單;下限若提高到兩萬元,一筆補充保費就是四百元,原本不想拆單的人反而會想要去拆單。
& ?( _2 n! i4 X( @, w
6 I/ S# Q  T; k  J' Q9 U3 S至於股票股利的部分,曲同光指出,主要依循所得稅法去訂定收取,股票未買、賣之前,賺、賠還未確定,也不一定是賠。
- p, h0 O1 n# d# m& d0 w2 Y1 Q4 k: h/ W1 F$ Q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931

主題

47

好友

766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210
在線時間
2717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9-12 11:01:58 |只看該作者
有定存的朋友要注意了  自己先計算一下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