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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 眼科相關醫療問答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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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4 16:04: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lonine 於 2012-8-24 19:31 編輯 ( V* x2 o" h& U; E

' [. M& y8 R2 A. H. S各位愛北大的朋友好:- l7 W1 Q0 [$ q2 e' C

: K; ]! F/ }# [3 t) Z小弟於年底也即將入住北大,環繞北大特區,好像還沒有眼科的服務(只有三峽的眼科診所跟恩主公醫院),所以小弟毛遂自薦,想在這邊開版服務朋友。
9 j6 }: t6 i- f6 ~2 P9 f
1 y' ?/ u2 A9 v小弟敝姓蕭,本身是位眼科醫師,目前在板橋服務。診所提供一般健保眼科疾病診療,近視與老花眼雷射治療,白內障手術與眼部整形手術。歡迎有需要的網友前往。$ K& i6 ~7 w6 `/ g
雖說診所在板橋,但因為位置在府中捷運站附近,932公車下車後到敝診所大概只要3-400公尺的距離。所以應該算是方便。同時為了回饋這邊的朋友,若持愛北大卡來本診所就醫者,優免掛號費,只需付部分負擔50元。- A% j% t& J& x
5 A' h5 c9 }# f4 l& r9 B1 O
本診所相關資訊如下:; g4 O, n9 z4 x
http://www.highendvision.com.tw/
$ L4 u0 I* o! R1 F, o! D$ E

, ?4 [: T1 x( I$ \
) U/ Z. @6 G- {, L# p9 [, s另外,因為愛北大我幾乎每天都會上來看,若有眼睛或是兒童視力保健方面的問題,歡迎直接在版面上留言,小弟會盡可能的解答。
; X4 k5 @, m$ q5 u1 w  l* j+ J! M除非真的有隱私的問題,不然希望就直接留版面問答。這樣也可以讓一些有同樣問題的朋友得到一些解答。

- n7 H9 U3 q/ W" \: Q! k2 ]8 A4 Y- N
希望大家踴躍提問,別讓這棟樓沉下去2 d/ O3 L. j) Y& K9 C$ ~. ~; E$ I/ P
已有 9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trick88 + 1 讚!
志翔 + 2 讚!
可可^^ + 1 感謝有你~
絕對無力 + 1 感謝有你~
小龍 + 1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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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3533 + 1 感謝有你~
evelyn0026 + 1 感謝有你~
以利亞 + 2 感謝蕭醫師的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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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0 09:03:19 |只看該作者
lonine 發表於 2013-4-9 23:18 * w- _, ]- I" m& s7 |" D
beesplay 您好:+ k  W8 C" v  e+ F+ W8 N
7 T+ [2 y. y2 D7 u; e, m. i
其實您提供的資訊並不是很清楚。需要驗光的資料跟小孩的年齡。一般說來小孩的正常視力 ...
# }7 K2 [' Y2 y$ Y5 B
非常謝謝蕭醫師的資訊) V7 E& `8 W) Z
小孩四歲未滿五歲但是目前都作習正常
3 Y( b. B7 A) h, v4 n- d等上學的時候會再追蹤, K" i( [; q  Y' C& K6 G! _
謝謝你喔!
4 k) }% B, `% F( a( y7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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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9 23:18:43 |只看該作者
beesplay 發表於 2013-4-9 17:51 9 ?7 d3 W$ Z& K& W; M9 j
請問醫師:  小朋友裸眼視力0.7(右)&0.6(左) ~~ 嚴重嗎? 須帶眼鏡嗎?

4 g" t, K3 ^! a- ?- _beesplay 您好:
: X  B, R! M8 W4 k, m- k3 c* I) V8 Q7 q
其實您提供的資訊並不是很清楚。需要驗光的資料跟小孩的年齡。一般說來小孩的正常視力大概是年齡*0.2。所以比方4歲小朋友的正常視力大約是0.8就及格。因為不知道您小孩到底是因為遠視,散光,或是近視造成矯正視力不良。因此無法提供進一步的建議。 但眼鏡基本上只是矯正看的清楚,若是有上課的需求且目前的裸視視力無法滿足的話,才需要考慮。反之就不需要。
8 ^+ z1 V; p$ C6 z0 i6 K# x
& B5 Y) |9 N) E, q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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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9 17:51:04 |只看該作者
請問醫師:  小朋友裸眼視力0.7(右)&0.6(左) ~~ 嚴重嗎? 須帶眼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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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 12:02:3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2 12:31 編輯
6 ^) x) p- @  [" s) i6 C
lonine 發表於 2013-1-22 11:39 ( H/ }* Z% S) e0 g
原來87F是站長,真是失敬了~9 I; z* V; I' y8 f1 V& Y

9 z, X% q+ a  w$ g/ r然後也麻煩到桂格兄的貼文。嗯~題外話,桂格兄家裝潢的很漂亮。
" r0 p+ U0 G$ j6 J

1 f8 l; c# l* V2 l我也常常上網去查詢很多醫師提供的衛教訊息回覆, 但是在搜尋查詢的過程中, 也會接觸到關於[線上問診]的很多討論, 有人說這是違法的, 也有人說衛署管太多, 但無論如何, 醫師願意回答問題, 出發點肯定是好的, 但在好的出發點的前提之下, 若能少些誤解, 少些生氣, 多些對病患隱私保護的體貼, 這樣的方向應該是好的.
  }. E5 K3 Z4 I& m3 |0 T. B% e! z0 j  \2 \
個人還是以善意的出發點, 建議發問者也要考量到自家小孩的醫療隱私, 提問方法很多, 改用短消息問, 相信醫師也會給予完善的短消息建議回覆, 這樣對醫病雙方都是好的.# J# i- H+ E. I: X
, K' A; v9 {3 {
若發問者無意間將自家小孩或自己的病情講的太詳細, 醫師也可以善意的提醒發問者, 大家都在看喔, 所以我用短消息回答您涉及醫療隱私的內容.' V. [  V8 v7 M5 h5 d) w+ L
7 V2 y. M* c+ O$ Y- w$ B, N
, B( g% I, C' T# d' O$ q4 l
個人衷心的希望, 這樣的善意提醒也能得到善意的回應, 而不是誤解越來越深, 個人是覺得蕭醫師太過敏感了, 從回覆中也看得出來您深知網路搜尋上對 [線上問診] 的爭論內容, 所以心情很不好的急著自清與說明, 這決不是廣告文...
3 [! }# P/ ~5 i8 p! a1 P* k! y# c) z" D: O+ R7 z% [
個人完全沒有這樣的想法, 也不認為您的回覆有廣告文的狀況, 很單純的只有提醒您, 要注意現行法令, 及關心醫療隱私的這個想法, 蕭醫師您真的是反應過度了, 但我能理解, 因為您有長年在其它醫療網上回覆的話, 我想應該不是第一次有人給您這樣的提醒, 而有些人的提醒用詞是很不友善的, 是惡意的, 所以本人的善意提醒也許勾起您以前類似狀況的不愉快的回憶, 但請勿將本人的善意與以前他人的惡意混為一談喔.% X; u  Z: X) ?2 ^7 x0 F: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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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 11:44: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2 11:47 編輯
( N! F4 n, ^* t2 @
桂格 發表於 2013-1-22 11:25
# u, g7 t2 J) r本是一件好事與善意, 如此嘎然而止就太可惜啦.* K2 w7 h; s4 w; z
; r4 l  L$ p; N7 |
請蕭醫師再看看87F站長的回覆, 一切只是善意提醒而已.
7 G4 P, C+ M3 d) w  b+ u- V9 f) [

, o3 Q5 U# d; W& Z2 g0 m( h1 c正是如此, 善意的提醒是依據本國現行法令, 提醒醫師要保護自己, 並無其他的想法, 這樣的提醒在網路上是很普遍的, 各位可以上網輸入 [線上診療] 之類的關鍵字, 可以看到各家的說法供參考判斷.+ M' n0 y2 Q/ Z! S
6 p8 X/ N8 I2 Z$ i: _

0 a, R7 Z, N* ]. C0 t& _醫師法:# U: d+ p9 c2 b9 O# s( h( U
8 c1 ~; v5 k) v( R5 O5 r% q4 W
第8條之2(執業之地點及其例外)【相關罰則】§27% b- I1 Y) {$ T! Y' J2 F1 K0 w0 h, q
; W( |+ O' v0 U; k1 _. I4 \9 Y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R6 i( W! p. X1 P7 T5 Q& ^
' ?. l) z- w* ]+ l/ \
: P4 D/ r* W) y) L; m
第11條(親自診察檢驗原則及其例外)【相關罰則】§29
+ I1 N% u; V. z7 b1 f# G* G- z% W0 c/ i  I0 {' j7 u7 Q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 P7 g% Q2 Z* W! P  }7 f
  前項但書所定之通訊診察、治療,其醫療項目、醫師之指定及通訊方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H! g" ^1 r, ?  i. k# C9 C7 {5 f* }/ u
! S2 D' }3 ?$ j! Y8 T6 u
第23條(保密義務)【相關罰則】§29" ]+ W/ r+ w/ [- ?/ L$ \

2 g) n6 o+ Q4 y* e8 Y6 y! C  醫師除依前條規定外,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
% {& q6 `1 i; M/ \3 o5 k8 l  t5 }4 M6 q6 a
3 W9 W' i! U' E8 ^

) y' X( Z6 l* g8 y( a5 ?) z2 \同時個人也建議站上發問的站友, 若提問內容是有關自家小孩的病情, 建議可以利用短消息方式向醫師提問, 說實在的, 自家小孩的病歷經由父母無意間被提出來公開討論, 對小孩而言還真是滿無言的....
9 R$ \: w/ z" r7 [9 A% y$ G$ @9 c1 P$ [  j. b
誰誰誰家小孩弱視幾度, 誰誰誰家小孩眼睛怎麼了, 這些原本應該是診間內與醫師的私密對話, 大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真的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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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 11:39:16 |只看該作者
原來87F是站長,真是失敬了~* }4 M# q! b' N2 A7 q) M, i% |

. d5 G0 H4 d0 H& ^: N然後也麻煩到桂格兄的貼文。嗯~題外話,桂格兄家裝潢的很漂亮。) _: _; N& U2 @4 C

7 u1 P4 g4 r! h; i其實經營一個網站不容易,我從經營一個話題就知道了。我之所以想停掉就是不想落入有心人做文章。醫師對於法律的認識就跟一般人對醫學的認識沒兩樣。簡單來說,要操弄或曲解某些作法只是要有人些是不是想這麼做而已。有時候下了班回家很累,但會看到Kingnet網路醫院跟這邊有網友發問時,還是撐著疲累的身軀,思考該如何回答後,一字一字的打上去。最大的成就感大概就是看到有人會回覆個道謝的訊息跟真正去就醫後得到症狀不適的緩解然後回來謝謝我。* D3 W7 ^8 E" K' d$ H- q6 n
. q9 [4 L" u. ]/ s! K
醫療是一種責任而非打卡制。成就感往往渴望得到的是種無形的助人之樂而非實質的利益。
3 J! y- L' _# [$ z所以我會思考我這樣做到底是幫助這邊的朋友還是造成論壇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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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 11:25:54 |只看該作者
本是一件好事與善意, 如此嘎然而止就太可惜啦.9 q2 E, i* Q, j

5 M+ Y/ Z  M# S) S- I請蕭醫師再看看87F站長的回覆, 一切只是善意提醒而已.
  b8 _, a- X" `9 D- h& f* D' c您的回覆幫到了站上的許多朋友增加了更多衛教知識, 如果能在穩定的基礎上, 長期持續下去, 不也是美事一樁!
歡迎加入返老還童功北大練功場
平日: 5:30~7:10am  假日: 6:00~7:40
簡單, 易學, 有效,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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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onine 於 2013-1-22 11:13 編輯 * Z( f- ]; p* _
- J4 u% s$ O" Q! R6 N$ j5 _
我想還是沒從頭到尾把我的問答看清楚。我從來沒有直接告訴這邊發問的人確切的診斷。只是告知可能的方向,但都會加註要去找眼科醫師診視的話語。我之所以想用問與答的方式就是想讓有類似問題的人不用重複發問,或者有些人不好意思發問。其實也是有人用私訊問我,但比較可惜的是,這樣的方式就其他人看不到了。% X# u! L9 z) {* b

" I( {$ g: I2 w/ y2 n3 p: k不高興的情緒這是當然會有的,因為我本著服務的態度來,從來也沒想過獲得額外的利益。因為本人也沒在北大或三峽開業。或許麥克兄是善意的,但其實你可以直接私訊給我,不用透過管理員。還是說其實麥克兄就是管理員的成員。. S) A9 M4 R- i; m
8 n8 R) w, m& n) d& @' W, f
至於您提到的謝醫師,其實也是本人母校的學長。每位醫師有其方式來服務。所以對謝醫師的方式我也是要好好學習,但我的出發點很簡單,就是希望藉由互動的方式來讓大家得到一些方向,然後才知道看診時如何去詢問醫師。如果真的只是要發表衛教文章跟廣告文的話,其實我馬上就可以貼一堆。但這樣的話,倒不如叫大家用GOOGLE搜尋就好了。網路上充斥著很多似是而非的文章,但並非大家都懂的過濾。所以我才不喜歡用專題的方式發表;還是比較喜歡這樣的方式。
& V: N1 p6 z( h: T/ r: l. m* L8 P1 B& k8 M

8 |$ [8 y. y( X" H2 x- Q6 R為避免讓iBeta網站經營上受到過度關注,我已發訊息請管理員刪除所有討論。: u6 O% e' Z9 s7 {6 n

7 t- {6 J. U! R; c% E
9 L, T! ^& X3 P5 a9 {- N: J% H" f% [% D- f3 o5 H9 M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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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2 10:15 編輯 1 G. N5 l3 v; I/ T
lonine 發表於 2013-1-21 16:07 . m9 M: N' l3 K' @8 ?9 O
niceclaire 您好:( |9 e' b- B. G3 R7 U+ n' }

8 Q  }5 |* H& L' Z& ~! ^謝謝您的支持,目前暫時還沒有在北大開業的計畫。所以......。
/ J/ U# a. V& x: t1 o# ^, L
$ y! u( U& E2 O/ V2 ?. f
這個善意提示是本人告訴管理員的, 其實個人對您這樣的回應感到相當不解, 這是為了保護您的建議, 為何您會不高興與失望呢? 您應該比我們都還瞭解醫師法的規定才是, 不是這樣嗎?  5 H, |  a% U' f) z8 Z- t$ e6 r

% a" T0 I' v: z
; E+ F3 j; X. U& O網路線上醫學諮詢, 其實在各大醫院的網站, 也有很多醫師這麼做, 以提供病患基礎的衛教資料諮詢, 但必需注意的是, 只能提供衛教資料供病患參考, 不能針對病患描述的個人症狀做診斷回覆, 因為醫師法有規定, 醫師執業時需要在開業執照申請的地點.
3 X% Y3 O" A8 |2 {3 h6 X
/ P, `4 [. u8 P" O3 s其時, 很多大醫院或診所的醫師, 在網路上做醫學線上諮詢時, 為了避免將病患隱私公諸於網路使眾人都看的到, 而違反了醫師法中, 有保護病患隱私及病歷這一條, 有些醫師會改用私訊方式做回答, 以避免診斷過程變成公告, 或者是很客氣的回覆說, 建議您親自到門診做進一步確認, 這是為了避免有在網路上公開的診療行為發生.
" t! U$ Z( g3 |! |1 e! f1 U: n! b0 N/ ]
蕭醫師很善意的回覆很多人提出的問題, 出發點是好的, 但個人也善意的提醒蕭醫師, 可以參考其他大醫院醫師的做法, 公開回覆限於衛教資料, 涉及病患個人隱私的診斷性回覆, 改用私訊回給提問者是否比較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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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s; v1 }* [3 z2 X
6 `9 @+ T& J7 e7 i) V. {+ r0 P+ @2 P蕭醫師請放寬心, 不要胡亂猜測, 要能理解他人給予的善意建議, 個人也是細看了您多篇回覆, 發現只有少數幾篇有涉及到特定具名發問的病患個人隱私的診斷, 只要針對這幾篇稍加注意調整, 也就沒有問題了, 您身為醫師應該比我更瞭解醫師法才是, 您說是嗎?  f( S6 Q) g9 M2 k( x& U% _
1 ?1 N0 K6 Z( b/ j/ s1 X1 ]

  P9 c9 C7 T2 P9 [) h在愛北大, 也有另一位復建科的謝醫師會做網路醫學諮詢, 但謝醫師便很細心的不會讓大家看到診療案例中的當事人名稱曝光, 描述可供大家參考的案例時, 會以過一段時間後再另外發一篇的方法處理, 以避免與病患一問一答之間, 病患隱私都洩漏光了, 提供您做為參考.4 F) {; R: k' c8 u

0 G7 G" E2 D; e7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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