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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問題]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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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7 12:06:5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2-5-27 12:09 編輯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張有穿越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文勝撞死,鍾也受重傷。老太太的五個兒女和鍾互告賠償,法院認定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判兒女要賠七十三萬餘元,形成老太太被撞死,子女還要賠肇事者。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要我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這口氣無論如何嚥不下去,要上訴到底,討公道」。


「我也是受害人」,騎重機車撞到老太太的鍾文勝說,車禍後腦震盪,昏迷一周,一年沒法工作,至今還會失憶,「覺得可以提醒大家,行人也該注意路權」。


法官認為,不對的就是不對,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判決都是依鑑定委員會對過失比例的認定做基礎。


桃園地院調查,二○一○年七月三日晚上九點多,陳張有從中壢市延平路過馬路,沒走附近的人行穿越道和天橋,直接穿越快車道,被騎六百西西重機車的鍾文勝擦撞。老太太倒地,頭部受傷,五天後不治,鍾也滑倒、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頭部受創。


老太太過世後,五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向鍾文勝求償四十多萬元喪葬費,以及五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鍾也反告,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多萬元。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七萬五千元到十八萬餘元,但五人各領到強制險理賠金卅二萬餘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鍾文勝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http://tw.news.yahoo.com/%E8%80% ... 0%85-183300609.html

拜託,習慣闖越車道的人,ㄅ拿自己的生命與金錢開玩笑!
已有 4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可可的爹 + 3 正確的判決
LingXiong + 2 判得好!
穴居人 + 1
雨果 + 2 現在的社會怎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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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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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00:55: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8 03:23 編輯

有一天開著車, 正高興告訴婆婆, 有照相功能新手機將寄來家裡....萬一有事故, 立即照相為証.

話才說完...一位年過80失去判斷能力 的老先先,搶行左轉...

我喊著...他怎麼可以.....完了........距離不夠...煞不住了. 有時, 看到了未必躲得過

車子全毀,血壓飆過170  很感謝 有人停車替我叫救護車, 還替我作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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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2:06:08 |只看該作者
lingoma 發表於 2012-7-17 01:09
守法才有秩序

在美國, 警察常常假裝行人(行人有優先過綠燈權力).如果,  駕駛未讓, 罰單一張


只能說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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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1:09:3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01:21 編輯

守法才有秩序

在美國, 警察常常假裝行人(行人有優先過綠燈權力).如果,  駕駛未讓, 罰單一張

行人未走斑馬線也會被罰

騎腳踏車小朋友也得守法戴安全帽

乘客未綁安全帶, 罰單不是給駕駛而是乘客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七萬五千元到十八萬餘元,但五人各領到強制險理賠金卅二萬餘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鍾文勝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駕駛的過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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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1:00:23 |只看該作者
alancatherine 發表於 2012-5-31 23:12
今天晚間行經學勤路大義路口時,行人號誌綠燈亮起,我由劍橋往風呂的方向走
一輛由學勤路右轉大義路的摩拖車( ...

五月份去台南時  在火車站附近的一個大路口
看到一位媽媽 騎腳踏車 載二位小朋友
已經變紅燈了 她還闖紅燈  我真替那二位小小朋友捏了一大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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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0:22: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00:53 編輯
約兩個月前,上班途中經一小學側門,有一小朋友(1年級)沒走導護崗,自行橫越馬路,用衝的、完全沒看左看右,
"撞到"經過的摩托車,機車也倒下來,小朋友立刻自行爬起來走回人行道站著不敢亂動,他應該也嚇壞了吧!機車騎士第一個動作就是馬上過去看小朋友有沒有受傷,過程全被我行車紀錄器拍到。其實機車騎士也是受害者喔!   還好小朋友沒大礙,只有輕微破皮擦傷!但據說小朋友媽媽很生氣(不是對小孩)呢!..........但真的錯在小孩橫越馬路!   當然大人、家長、學校都要負起教導的責任!    請記得:路人、騎士和駕駛都有所屬的路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護自己和他人!現在已經不是絕對~車駕駛賠路人的時代了! 法官會依事故發生的原因、誰錯的多,按該負責的比率來判賠償的對象及金額。 但是如果是在斑馬線或在行人穿越道上,即使行人紅燈闖越,判賠的還是駕駛!因為"斑馬線或在行人穿越道",行人有優先權(金牌),因為行經路口車子一定要減速,要讓行人優先通過喔!   這是現在的規定,大家還是要知道的好!


沒錯, 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護自己和他人!


老婦違規. 得不到賠償是對的.

但要子女賠償也有爭議,.... 應其由遺產作出賠償和子女無關吧

或應由保險公司賠給受害人, 在由保險公司出面向肇事者(死者配偶或其遺產)進行理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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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4653 發表於 2012-7-16 09:07
大義路上 請勿亂闖分隔島 會嚇死開車的人~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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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義路上 請勿亂闖分隔島 會嚇死開車的人~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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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 發表於 2012-7-15 21:25
在台灣路權觀念還要多加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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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sonshi 發表於 2012-7-12 08:22
目前發生車禍鬧上法院,多以有無路權為判決依據!

所以,不要再有 "我是弱勢者!" 為藉口了!

在台灣路權觀念還要多加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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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2 08:22:54 |只看該作者
目前發生車禍鬧上法院,多以有無路權為判決依據!

所以,不要再有 "我是弱勢者!" 為藉口了!

雖然老婦人因車禍往生值得同情;

但是,侵犯到他人的路權就是不對!

法制觀念還是要多多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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