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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北大早餐店真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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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5 13:05:4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好不容易週六,不必趕上班
到樓下吃早餐
等了好久(生意好到爆)
東西又不好吃
最令人痛苦的就是飲料難喝...
奇怪,奶茶弄那麼難喝真是不簡單吔...

花錢難道就不能享受一下嗎?
北大的早餐水準怎麼那麼差啊
這種早餐口味真的令人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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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23:44:30 |只看該作者
irede-hoshii 發表於 2012-3-20 12:53
海大
我很贊成用正面的態度去面對是很棒的
可能小弟我講話比較粗直

您以為退出愛北大就只有店家嗎?
每個人像您一樣都是聖人
就照您的標準吧!
討論區的抱怨取暖版何不訂個嚴格點的標準好讓我們照著作
免得又被人說是在批評別人

只是簡單的有人開板
有人附合
然後我就被貼標
說我在明示暗示的批評店家不好
真是可怕
我感覺被冤枉
心裡很不是滋味
明明就只是簡單的聊天
也要搞到這麼不愉快
令我不會想再上來留言了
多說多錯
多說多惹麻煩

我知道我講的話
就算是真實的心中的感受與看法
再被拿來解讀成惡意
然後放大鏡來檢視
都讓我感到非常的自找麻煩與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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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23:36:2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irede-hoshii 的帖子

真是夠了!
請問我的留言哪一句話哪一個字既明示又暗示了哪一家早餐店難吃?
請舉出來!!!
你只看到我說不好吃,有看到我文中其它的字嗎?
難道你就只會看到人講不好的一面,把它放大再放大!過度的解釋!
喔!真是抱歉~
我在討論區、抱怨取暖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結果讓你的眼睛、你的心胸都難過了!
讓你感覺很負面,真的很抱歉!
以後大家都別討論不好的!
請多討論好的吧!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在討論區遇上您這種人了
但我真的很討厭花時間在這上面
你要是覺得很閒
不如每個討論區都去晃
多勸人為善
叫大家都不要在討論區貼抱怨文
抱怨取暖區也可廢了
大家都來多說好話
不要抱怨了!
世間真美好!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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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0 12:55:2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irede-hoshii 的帖子


  我跟你看法應該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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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0 12:22:23 |只看該作者
回復 irede-hoshii 的帖子
所以咧~
你覺得難吃就可以在網路上明示暗示哪家店很難吃嗎?
你覺得難吃有人覺得不難吃啊
如果這家店真的沒那麼難吃~這樣隨便就點名人家難吃~你沒有損害到別人的商譽嗎?

  難吃與否,屬可受公評之事,陳述經驗應不違法,但業者若認為以損害其商譽,仍可提告,就看司法機關如何裁決。

  但個人建議「以鼓勵取代批評」、「第一時間跟店家反應」,才是比較正向、積極的作法,若只是隱忍,然後回到家再上網痛罵抵制,不僅店家無法立刻反應處理問題,也會引導批判風潮,導致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係陷入仇隙。

上網批飲料噁心難喝 挨告不起訴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在網路上發文,指飲料連鎖商「發條桔子」新竹馬偕店賣的飲品,「很難喝」且「味道噁心」,店家怒控涉加重誹謗罪,不過,檢察官認為,林某確有買過飲料,其留言只是陳述其自身經驗,處分不起訴。

新竹馬偕店的電話已成空號,發條桔子民族店值班店員表示,馬偕店已結束營業。

林某去年十月底登入此茶飲店的討論區,張貼:「…我買過幾次,喝完都拉肚子,我同事也有過,不知是不是用的水是生水…。」十一月又以另一個帳號貼文:「馬偕醫院斜對面ㄉ發條桔子,珍珠超硬,味道有點噁心,…難喝—難喝—難喝—難喝—難喝—難喝。」

業者認為影響商譽,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林姓男子出庭時說,喝了飲料後不舒服,希望店家改善衛生環境才貼文,網友提醒可能有法律責任後,隔天就刪除。後來想繼續跟店家反映,才用別的帳號留言。

檢方調查發現,在林某留言前已有網友留言指店家的蜂蜜蘆薈飲料「爆難喝」,另有網友指木瓜牛奶「超難喝」。

檢方認定陳述經驗不違法

檢方認為,飲料店的產品衛生、優劣與否,屬消費者利益的議題,屬可受公評之事,林某指喝了飲料後,「拉肚子」、「味道噁心」,都是敘述飲用產品的經驗,並無違法。

近年來幾起有名的網友槓上商家的案子,首推「KiKi屋」風波。女網友在中壢「KiKi屋」餐廳消費後,在部落格發文批評,結果店家提告,此事件引發論戰,不少網友揚言抵制拒吃。

另一起案例是,一名台大學生去某餐廳用餐後,貼文指該店餐點不好吃,給了一個「五星級消費,不如夜市品質」的評語。店家控告學生誹謗,學生指只是抒發感受,強調絕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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