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2112|回覆: 127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如果你是主委會如何處理?

[複製鏈接]

10

主題

0

好友

479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392
在線時間
102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7-2 14:44:0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7-6 12:36 編輯
* ^1 E" E* M8 T. \/ x* q0 p' G+ j) c
最近管委會在處理一件事情,非常棘手,甚至搞到主委都想退位當委員就好。聽小弟娓娓道來,看各位有何建議!要誠心的建議喔,放狼話,找大胖豬砍人都不算好的建議喔
. f/ }( T( l- E, U: Q# q+ R$ L5 s, y, Z% S
有位之前是民意代表的住戶把一層四戶都買起來,並且在社區公共空間就是走道的部份,做局部外推,理由是方便殘障的小孩。因渉及社區所有住戶的權益與社區品質,且有幾戶都要有樣學樣,所以管委會強制回復原狀,其它戶都回復,只有她沒有。在社區管委會議時,她推小孩出來,並且流淚,委員會成員們都很感動她為小孩的付出,但因此事重大加上小孩與牧師在現場,所以我們並未當面討論些事。(免得反對的人壓力過大). F' i: n7 a( k  `

5 D/ x  E' P5 k9 T+ b管委會隔幾日開會討論,投票結果是反對,除非她徵得社區全部的住戶同意。可惜她並沒這麼做,而且直接發函給管委會,說那日管委會明明同意,小孩也在場,應該照決議執行,讓她維持現狀。令人懷疑當日她在消費小孩,且那日並無投票表決,加上這是公共權益,管委會不能同意,而令人好奇的是外推的部份並非很多,妳買一整層證明妳有財力,那為什麼不做內縮或是重弄牆面來方便小孩呢,為什麼要外推來佔用社區所有住戶的權益呢?9 ?% e* C1 O0 s! ]
$ N" y& |! C% x/ S# q; ~9 W3 h
她也曾打電話給主委訓了他好久,她擺明就是不拆掉回復原狀,也準備好要開記者會。更舉例社區幾乎全部的住戶都有二次施工還有其它等等建築法規,她說告她,她就同歸於盡告所有住戶。期間還有教會成員來遊說或是給不善的臉色給主委看。
; g: G$ d( L/ z4 N4 `( u6 Z& W, u0 G" h( [$ q: q
反對她:) I2 e+ P- q) p, {/ _( s( K' l  [
一、人都是自私的,因此事而被罰的其它所有住戶不會給主委好臉色看的,如果要長住此社區,未來會很痛苦。
) e# W# A2 H0 d二、你會因此事上報,且當事人可能又會推小孩出來,到時候媒體一定是一面倒的,形象大傷。
) N5 k( {5 F# W: v7 M' `8 ~0 A三、教會人士搞不好會說你沒同情心,連教會的牧師都說要同情她 = =!!5 Q0 i5 K. d9 B1 _! e6 w% O1 b
" ]# G$ ~0 j" M/ D
同意她:
. f$ P) h6 K, p. `3 e* n4 I一、管委會可以解散,以後所有違規住戶就以同樣理由來對付管委會。甚至說要處理可以,但請先處理這位女士佔用公共空間的問題。) M$ ?7 g% B' [! g9 o& Y
二、若是出事,社區管理人就是主委會上法院的: h3 \6 v2 L" M; D: X; z
三、對守法與回復原狀的違規住戶,管委會如何交代" a+ O1 z1 L4 \) R/ e( U
7 z) p' J% K5 b- g; u( r7 O  @
區分所有人會議:+ k9 J  n$ ~( k  a0 s
把事情都講清楚,讓區分所有人權人知道此事,討論該如何解決。* x# T# V- _3 w. F% E$ `8 Z$ m& b. U
當然社區內有投資客、正義感重或是有道上兄弟,這種破壞房價的事情,他們會去溝通。. K! u5 p8 I  M  [4 D$ J% a

; H4 X* u2 O; B5 N! o如果你是主委,該如何解決呢?

1

主題

1

好友

68

積分

幼稚園

Rank: 2

社區
四季會館
文章
48
在線時間
7 小時
128
發表於 2010-9-1 20:51:02 |只看該作者
1# 小錢
- ?; u  Y  a) a( x. j7 E3 \$ k, h: q8 b+ b4 X. p! f- V/ A. I

) [" d' f2 A. ]7 M" j如果方便請告訴大家) m6 t- W/ q- M  N* H7 A

/ i, C2 N' Z" u. x0 Z  y9 y% _9 Z必免進住
- r2 U, e  M  {2 V4 |0 y- B9 h3 V# J: }/ x7 F/ }  e+ q3 M
召開臨時住戶大會讓全體住戶公決6 M3 z' |1 ~% n6 C9 ]

5 I. m1 W7 C$ o3 N) L$ N4 p主委如果遇到不優的住戶那是很傷神的- |. \( g/ D4 @  h/ z
' s  B  C( d3 Z9 F4 `2 p+ s
主委加油--92.95.98or高汽
DANNY

6

主題

41

好友

1131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社區
世界公園
文章
413
在線時間
151 小時
127
發表於 2010-9-1 19:45:40 |只看該作者
不依法辦理的話..社區就放給他爛吧..' c  Y9 E+ @, \
, D/ b7 n( i7 ^
每個人都我行我素就好了..

104

主題

109

好友

355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256
在線時間
849 小時
126
發表於 2010-8-2 23:44:51 |只看該作者
呵呵~~乾脆管委會開班授課教住戶如何回擊管委會. P7 `& _0 `" K, \9 g
小錢 發表於 2010-8-2 19:30
( I& w" U4 e6 h( C' l
- Y( ?! n" V' U. r0 ~% T7 S' m
如有師資需求,當仁不讓、毛遂自薦...可惜我不能在自個兒園區內醬子搞~

10

主題

0

好友

479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392
在線時間
102 小時
125
發表於 2010-8-2 19:30:14 |只看該作者
照大會時觀察與消息,其實前主委與違規住戶相處很和諧喔,甚至還教他發律師函來告管委會
8 S4 k$ s' G8 ]3 d# r很特別吧,前主委教違規住戶告管委會,然後再請辭1 c+ \! h* D' w3 L

6 S* {6 F1 ~# I( J所謂的壓力不是住戶的壓力,而是管委會要求他蓋印的壓力,至於原本放話要告二工的違規住戶,小弟現在都懷疑到底是否是他說的,還是前主委教他的。
/ l8 d1 Q( M4 j3 q  Z( b: o' ^1 u
/ J" S8 E4 b# z1 y呵呵~~乾脆管委會開班授課教住戶如何回擊管委會5 m0 e. `% S( K' T
幸好現在接替的主委願意承擔,並核印公文給縣政府

10

主題

0

好友

479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392
在線時間
102 小時
124
發表於 2010-8-2 09:26:4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錢 於 2010-8-2 11:27 編輯 : T$ `* v" i/ Z: V  L& h  s& P0 O

8 B- U4 P& o! p* h& j主委於區分大會前十幾天前辭職,因為他不想用印,後面開會也完全不到
/ y$ V: V, Z: {3 x4 l* b: O而該違規住戶已任下屆委員  n' }' ~! ]$ A1 j1 c
: [* ~5 c! w1 L5 _0 s
一件違規事件,要和和氣氣也行,看違規住戶的態度與管委會的決議
, I& B0 M2 l1 @原主委還是別社區的監委,在我們社區開會時常說他們的管委會很強悍有魄力
8 X! Q  X" ~5 K1 \  y1 H要我們有準備隨時告住戶的動作,結果呢?* q* w- ?8 \; O* h( M* Y; x& J
# ]% L, J" F; g+ a0 l' E: J
碰到違規事件就拖,但是對社區住戶加收錢,即使知道違反社區規約也要硬幹
$ @( t/ X4 u. \+ s決議不過就再決議,直到通過。不過報應也來得快,在區分所有人大會,全體要求退還增收的錢。( s% F3 Y) j! f
大家在乎的不是錢,而是你不能先收鈛再修改社區規約來合法,本末倒置!

0

主題

2

好友

15

積分

試讀班

Rank: 1

文章
3
在線時間
3 小時
123
發表於 2010-8-1 13:05:38 |只看該作者
大家鄉愿助長惡勢力
0 P, T6 o, ?: k' |5 I
0 b6 v  p2 i( B, U9 r, @# Z* M1 o" i依建築法第八條的規定,建築物之主要構造,係指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等構造。室內裝修時,不能任意破壞或更動主要構造,以避免影響整幢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x' e/ f5 d7 H7 o, }
如有需要局部更動主要構造時,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並由專業技師做結構安全檢討。且若涉及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更動,須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 h0 h# n. l' c# I; J9 F
( [6 t0 J) j" [+ B8 {, Z2 c, y
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可分為兩部分,一為專有部分,另一為共用部分。
0 M7 O5 v$ f2 G& @) E; W( C& F&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三款之定義:「稱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全部或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該所稱使用上之獨立性,其要件可以是構造上區劃之獨立,也可以是區界範圍明確標示形式上區劃之獨立。同時本條例第四十五條及第七條另有禁止做為專有部分之規定,第七條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因此本條例列舉數個屬於共用部分之空間,如第四十五條第二項所稱之「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及法定停車空間。」以及第七條第二款列示之「走廊或樓梯,通路或門廳,以及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依法均不得為專有部分。
% z$ r& N' y* `4 F6 \: C
' O" O/ `- e3 {- Z1 q) l# f, }, }今天利用小孩和宗教,明天拿祖宗牌位,再下來就要潑糞了,這是郷間貫用技倆,你當主委不會處理貴社區將來便無法管理了。

104

主題

109

好友

355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256
在線時間
849 小時
122
發表於 2010-8-1 11:44:34 |只看該作者
我們園區開會時,我都要求總幹事要全程錄影音存查...

239

主題

65

好友

510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43
在線時間
865 小時
121
發表於 2010-8-1 09:48:36 |只看該作者
1.建議以後貴社區在開會時,應使用錄音機,這樣相信該位住戶,應該不會在亂講
1 d. C/ M- N; c2.北大所有的社區,應該都是二次施工,如果他開記者會,那等於所有的北大社區
, C# m6 [% K7 ^  l$ K    的居民都要糟央,(應該是全省所有的建案,建商都要大家簽二次施工的資料不是嗎)
: \) E! l: F0 [; q2 P& G3.他要找記者,那也很好,讓大家知道他是個民意代表,仍以法犯法,還要人家同情他,天理何在( J9 E- t- S  ^8 Z1 \
4.當時他要買房子,找應該考慮到小孩問題,找一個適合的住家,一次可以買四戶,那北大透天厝他應該可以買的起
6 {; V$ }1 @& G7 K& r4 k& {5.依法行事,如果你們同情他,那其他住戶,是否可以有樣學樣,大家都可以用死來解決問題
  s2 w' y/ P3 o
% u) {" V  d. u7 r0 g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239

主題

65

好友

510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43
在線時間
865 小時
120
發表於 2010-8-1 09:33:25 |只看該作者
1# 小錢
/ x( t% ?: A7 \" t6 t4 m3 }8 n. Z# A
* d3 t- w7 m0 k+ c% b1 ]9 {
自己曾為民意代表,還無理曲鬧0 X8 u- ~; v& D; E
請主委問問看該住戶,如果社區除了這一位住戶外
8 b. E* Q' A( Y+ i還有很多戶都是殘障人士
' t$ h/ U4 B* R+ i: A每一個人都將家裡和工設部份做了修改1 |' u1 h% b1 q8 a7 A1 t5 @
那你會如何處理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