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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險眉角多 酒駕肇事可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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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8 11:41:0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意外傷害保險由於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色,再加上國人出國旅遊前,也有購買旅行平安保險的習慣,因此成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不過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時,應確實注意並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尤其事故發生後,要儘速通知保險公司,並即早備齊文件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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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意外傷害保險保費低廉,保障範圍自然較一般壽險來得少,現階段大部分的意外傷害保險商品,都僅限於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時,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致使殘廢或死亡,保險公司才會給付保險金。換而言之,如果引起保險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非屬意外,例如是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理賠責任。& _; \( N& i+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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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表示,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會約定數日內通知事故狀況及被保險人傷害程度,雖然每家保險公司訂定天數都不一樣,但一般都不會低於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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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超過五天以後通知保險公司,並不會損害申請理賠的權益,且保險契約所產生的請求權,均有「自請求權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的時效限制,但是時間拖得越久,有些事證越難確認,可能不利民眾權益,所以建議還是即早通知保險公司,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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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金管會也舉例指出,加保意外傷害保險還是會有除外責任,像是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飲酒後切勿駕車或騎摩托車,因為若被保險人酒駕釀成車禍導致自身傷亡,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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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費,會因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風險性高的行業,收取保費自然較高,甚至有些行業被列為拒保範圍。假如被保險人的職業由低危險群轉行到高危險群的行業,須主動以書面通知保險業務員,讓保險公司依差額比例加收保費或退還保費。0 O- c# G+ ]' G$ \' ]  G,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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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保險人轉行至高危險群行業,卻未以通知保險公司,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也就是說保障額度會依比例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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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認為,對於預算有限的民眾,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確實是不錯的選擇,但在投保時仍應審視保單條款,以及相關規定,避免日後衍生不必要爭議,導致自身的權益受損。* }/ N1 F! N' [1 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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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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