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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滿18歲 妳你都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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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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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00: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1 A5 D3 s6 t& {$ P4 u# d( w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1.02.25 03:28 am 8 I! g+ f0 L  v(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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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1 O1 d2 t為落實男女平權,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男女訂婚、結婚年齡調整為相同門檻,以充分實行男女平權的概念,期盼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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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8 @' i. Z9 P# }8 n( M/ o* c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不得訂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男女十七歲都可訂婚、十八歲都可結婚,標準一致。. ~1 }6 y4 V3 q: ^$ T, m

# J" G/ B% X; ]" Q3 @$ |' z# W" ^. B3 w2 N參與修法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民法規定女性結婚的年齡比男性低,違反國際公約,所以這次修法將男女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調整為一致。5 G( r# U% N$ Z) K. m9 l% l5 J
8 A5 a" t; F& J7 |5 o3 W) y
提高女性訂婚結婚的年齡門檻,是否也限制女性早婚權力?羅瑩雪說,民法規定結婚後就是屬於「行為能力人」,須有承擔責任的條件,但結婚的「權利」與結婚後承擔責任的「能力」是否等同,仍有討論。
8 s8 z  \$ g& Y# c4 K  e0 s. ]
5 O" I5 @3 S3 ?' A6 T【2011/0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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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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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12:05:59 |只看該作者
good.................................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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