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客家園區 於 2016-7-5 14:00 編輯


客家文化園區徵才中,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


職稱:客語導覽員
官職等:初級以上導覽員
名額:共計1名(得列候用人員1名)
性別:不拘
年齡: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發布時間:105年6月23日至105年7月4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身心健康,並具文書電腦處理能力。
3.客語流利。
4.口語表達流利、個性活潑、認真親切且具責任感,喜愛客家文化,並能協助園區辦理相關行政業務,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園區各項導覽解說及行政相關業務。
2.導覽教案之開發、教育訓練、活動規劃等事宜。
3.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1.平日早上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假日早上9時至下午6時(每日8小時,中午休息1小時不計薪)。
2.週末及國定假日需排班,每週至少排班五天(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 並得視園區實際需要配合彈性調整工作時間。

薪資:時薪160元,試用期3個月,期滿後正式聘僱,若表現不佳,則不予聘僱。
停止聘僱時,薪資發至停止試用日止;原簽訂契約應自停止試用日起失其效力,該停止聘僱人員不得異議。

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5年7月4日下班前將應徵資料,寄送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教育推廣組宋組長收(電話:26729996分機301),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客語導覽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未補件者以棄權論。

檢具資料:
1.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
2.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身分證正反面(以上除履歷表須正本,餘均為影本),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排列裝訂。

甄試事項:
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