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99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房市新聞] 買屋坐落方位起爭執 買方告輸建商

[複製鏈接]

221

主題

129

好友

164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23
在線時間
151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2-8 07:36:1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Rachel 於 2011-2-8 07:36 編輯 * l+ v; w8 j5 e: \
- z! m1 M3 p# d9 L  R

+ f/ D! R, |" K5 u3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2.08 03:31 am
% c; V8 J4 {' ^$ O* I/ X7 \               * ?2 P4 |3 Y# x4 t

' J) B8 Z: c: @" {. H  F+ t 林姓女子向建商購買預售屋,雙方因「房屋坐落方位」起爭執,林女告上法院,法官被這個問題考倒了,函詢台灣地區地理風水兩大門派,兩者並無一致看法,且林女未將坐向列為契約的特別約定,判決林女敗訴。
- M1 Z* f  v& F3 A! Z' j林女九十六年三月去台北市內湖一處預售屋銷售處看屋,向售屋小姐表示需要「坐南朝北」或「坐北朝南」的房子,售屋小姐在「房屋傢俱配置參考圖」上書寫「坐北朝南」字樣,林女認為雙方已有共識,而與建商簽約購屋。
: [( d; D- w* k0 o
# A/ `3 E  q3 o林女分期支付二百七十萬元後,發現房屋所屬社區的一樓大門坐向為「坐西南朝東北」,並非「坐北朝南」,氣得控告建商,要求解約還款。
! l' m& {, j  ~6 N: x, c' W6 S
9 S; b4 z0 i; B  }/ c建商辯稱,買賣契約並未特別約定記載房屋的坐向,「房屋傢俱配置參考圖」記載「坐北朝南」等文字,僅是就房屋面積、樓層、坐向做一般說明,而非雙方的特別約定。況且林女如以「人面向房間大門口」為基準,其坐向都是坐北朝南,建商並未違約。
( r5 r' F4 V6 K+ \( ~2 A5 Z
# e! U2 e# d4 n, P, R法官調查發現,民間習俗研判房子的坐向有不同的看法,沒有定論。法官函詢國際易經學會中華民國總會,函覆指稱,「我國民間一般風俗,決定房屋坐向的基準是以該棟大樓一樓的坐向為基準座向。如該棟大樓一樓為坐西朝東,則從一樓至頂樓,不論同一樓層有幾戶,全部以坐西朝東來論。」
3 T' C! ^' n/ V$ \1 E% u/ t
: \" R' s" V% F* G) b8 J法官應林女要求向中華民國星相學會函詢,該學會函覆「依八卦九宮方位為論,一:透天厝依一樓為準,屋後為坐,屋前面為向(二、三、四樓都一樣)。二:高樓大廈依風水論叫(蜜蜂窩),每個方向不一,以每個房屋的出門為向,出門的背後為坐」。
5 f  m8 v8 ~! w( t! b
8 L4 ], p9 n1 e" g: `2 Z' A8 F法官認為,兩大地理風水門派看法不一,可見坐向因人各殊,不能用林女主觀認知作為認定基準,而林女所購房子,以人面向客廳開窗為準時,為坐西朝東;但以人面向大門開口為準,則為坐南朝北;如以社區大門為準,則社區全部房屋坐向都是坐西南朝東北;因林女未將房屋須南北坐向列為契約的特別約定,建商就沒有提供坐北朝南房屋的義務。 , `: O9 p3 q! D* T8 r& V6 C2 j
  ^" _0 o2 A( N' A. |; b: v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水女人宣言: 女人的美麗,來自愛自己的心,不戴面具,也超有自信!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