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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公設開放需要住戶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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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14 00:00:1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最近社區由管委會發動連署
' b/ g# J) w% N/ Q; a1 q意思是說社區的許多公設皆是建商違法二次施工: O9 {/ ]9 Q7 @
若是開放,恐有被拆除之虞!. m% x  P. n: G  d7 H6 G" D4 Y9 X
因此希望住戶能夠團結,連署以開放公設使用. t: x# w8 {4 S" N" r
! H/ i: ]: P1 t+ F' F- R
不知有沒有前輩知道,如果住戶連署達一定比例
% z9 r5 _/ X3 g* c; s1 G+ G公設就會變合法嗎??
7 M" h' Z! S7 h" r# k( \1 W
" r7 v" c7 m6 O(之前社區的中庭,就曾因消防通道問題,整個整修過一次,當初工務單位怎麼沒有指摘公設也有問題??)
2 F+ A7 Q. V5 r5 d* X; ^
3 U4 d  [" x1 M很納悶到底要不要簽這份連署書~~
! S( ~: U/ r7 u2 z! x* t; ?' E; x& N/ I( `* K) F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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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6 23:43:58 |只看該作者
我想我和樓主是住同一社區.3 `: a% _8 M+ s9 A( G' M
我们搬來3年ㄌ從沒去使用過公設<沒悠閒時間>也因為我们是租屋ㄉ所以我沒去參加連署& ^( E+ Z: q+ W5 g+ d  k2 _% ~
但我真ㄉ也替在這買屋ㄉ人叫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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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5 20:28:05 |只看該作者
所以管委會是希望藉由連署,以免到時法律責任集中在少數人
7 d3 _# ^) V( Q( ^( z7 s% D) Q3 O畢竟若是幾百戶同意,總不會幾百個人都抓去關吧
3 [7 C* ?. j+ J/ x  {/ R7 n看以上前輩的建議,要合法似乎很難,而不合法開放只要沒有人爆料,也可運作
0 _3 K8 G  u: _6 p那麼我可能會簽下去,先使用了,再看後面如何發展
, v# M# ]5 C8 x: U9 M; W$ @畢竟不開放,就永遠是現狀,看不到下一步
) {9 H  }; O' r2 d4 e8 P( d+ a' o3 {, W3 \2 `
還是說,難道簽下去,到時候通過然後被查到,全社區都被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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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5 10:22: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君的爸爸 的文章
( F. p, G2 k5 ~+ d* Y) g. p  w( A- Q. T  P) _  u1 T( A& ]
說的真實在! "身"有同感~ ; u6 m6 ]& e; l3 h
佔到便宜的一派當然,自覺吃虧的找事檢舉,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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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5 08:47:3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lieutchen 的文章0 L; M( D+ n& m* n1 D6 V
) e# [, B/ w% }  v9 L
看來我們應該是同一個社區~我有在社區的家族留言有關公設連署的事~
7 w% W) l& @4 K  Y0 G2 D想聽聽其他人的想法,只是很少人發表意見~我想得很多,所以至今尚未參與連署~7 P: ?# ?) [: N: y0 k9 }) _
社區內很多住戶都希望公設能開放使用(放著不用也是浪費),管委會也很努力的促成這件事~若能合法就是雙贏~3 J6 @) t. e9 E: r6 w/ \2 ^5 `
我已抱定主意~若沒參與連署,我就不會去使用公設,也不會埋怨~
+ `2 C+ ~" q( a, Y只希望能住的安心就好~
  ~- H2 V: |4 `' U2 V( l
- k9 @& G$ E" b/ C+ w/ w#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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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5 03:35:25 |只看該作者
各社區或多或少都有公設違法的問題,若這是發生在剛交屋階段,管委會可函文工務局要求點交,此舉,即可有效喝止大部分建商的偷機行為;若是發生在現有成屋(maybe3年以上),那我想就只有申請變更乙途,但若與法規牴觸(最重要的就是消防法),那變更也不會通過;此時,你要問那怎麼辦,那就必須跟建商以"設備瑕疵"為由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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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4 15:36:50 |只看該作者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1-1-14 00:54 7 D' q: U8 I, k# l$ k" ^) H
我們社區也發生過公設可能被拆除的危機,那時也有連署也有在區大(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但這些都無法讓公 ...
6 j+ t& z" f( V$ X% u& b. L
能不能更為詳細的解釋貴社區的情況, 也讓大家身處不同社區的住戶作為參考, 否則面臨這類問題, 大家只會以訛傳訛, 誤導正確方法...
; {4 {- G7 m- N2 C0 c" C
6 d) F- F9 u4 Q; C5 @9 t或是幫大家打聽打聽, 貴社區的的後續處理...
5 v7 [" z4 \+ _' G
. a; H2 V$ W/ g* [6 g. a)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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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4 11:18:58 |只看該作者
在蘆洲的經驗,3 d+ b0 G2 L6 }
公設也是不合法,但有在使用,一直也沒事,也沒來查說不可以用
: R! O2 f+ ]; ~. q. ^% G直到有一屆管委改選,之後就檢舉函滿天飛,黑函也很常見,, A- j6 w; |# Q; Z
社區一天到晚都被公家單位查...怎麼查都是不合法,被迫關閉所有公設
2 o+ b) K2 s6 p+ c2 q後來才知另一主委候選人沒當選,他的公司就是在管理公設的....還有消防器材- m1 C/ ?$ o, A( E. j- C2 t
又過了一屆,他老兄順利當選..從此公設又開放..也不會有人來查
$ B2 n) _8 y$ @* z: \. \6 P0 ~當然,社區也花了很大一筆錢買一堆無路用的公設器材...% [( D9 q5 B. g9 c
有些人做生意,手段很卑鄙..
' Q5 Z" ?' P0 I. v) q8 R
短消息&好友功能關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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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lieutchen 的文章% A# ?9 L1 R" X. g! F$ }
2 R/ `, K: u1 f& f. B5 B) v; t8 r2 f

8 b" L3 X$ ]' o8 E1 S# U8 V  我覺得應該是先打電話到市府詢問,了解有沒有可能透過變更登記或補登記的方式,讓不合法的公設變合法,如果有可能,再看需要附上什麼資料提出申請。
% p& ~/ I. j* i5 Z/ y% l# B" J0 Y0 h3 a3 N& G$ S
  連署是表達民意的手段,但若法規上不同意,連署再多也沒用,因為公務員不能違法,必須依法行政,他們頂多只能什麼都不做,當作沒發生,雖然這也有怠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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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4 10:31:55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奇怪,大部分都是閉著眼睛開放吧... 其實我覺得放任建商二次施工,強迫陽台外推,或設置不合法公設,政府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這代表發放使用執照跟驗收的環節,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
1 o' x+ }3 L! R: T
3 N7 V' F5 j0 K9 T! y連署開放公設,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若能藉此合法,我想其他社區應該會群起效尤,但比較擔心的是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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