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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夜市 最快周六斷水斷電 [列印本頁]

作者: sharon3153    時間: 2012-7-4 10:04
標題: 北大夜市 最快周六斷水斷電
北大夜市 最快周六斷水斷電
作者: 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4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三峽「北大夜市」違法占用機關用地營業,市府處理緩慢引發民怨。朱立倫市長三日點名城鄉局,不要做表面文章。聯合稽查小組昨晚前往稽查,對業者開出六萬元罰單,最快本周六就全面斷水斷電。

北大夜市位於中華電信、郵局的機關用地,去年四月,中華電信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條例》,出租給停車場業者。但業者卻未經營停車場,反而闢建二四○個出租攤位,於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噪音與髒亂引發民眾抗議。

附近住戶指出,北大夜市噪音、髒亂、惡臭不堪,違法經營夜市,經多次陳情檢舉,市府卻遲至一個多月後才開出勸導單,業者依然故我,附近居民因此組成自救會,向市府抗議。

朱立倫昨天在市政會議中指出,城鄉局預計三日晚間對「北大夜市」開罰,罰就要達到目的,不要只是表面文章,如果中華電信這樣處理空地,未來市府對於閒置空地,絕對要嚴格要求。

會中,城鄉局長張璠急著「補充報告」,說中華電信已盡力處理,目前正提告索地。但朱連聽的耐心都沒有,直接打斷,直言中華電信必須「負起責任」。

張璠說,目前已依都計法開出勸導單,限期業者二個月內改善。昨晚市府派員執行聯合稽查,發現業者有繼續營業的事實予以開單告發,可處罰六萬到卅萬元。

針對市府昨晚開罰,業者無奈表示,目前已針對噪音與垃圾問題改善,再多點時間會改善更好。況且,夜市存在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並非所有民眾都反對,未來將循行政救濟途徑,也希望市府不要趕盡殺絕。

http://tw.news.yahoo.com/北大夜市-最快周六斷水斷電-213000439.html
作者: sharon3153    時間: 2012-7-4 10:05
朱市長總算硬起來了!
作者: 蜜蜂熊    時間: 2012-7-4 10:12
那就再看看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4 10:15
四目以待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4 10:17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7-4 10:19 編輯

" 夜市存在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並非所有民眾都反對 "

創造就業機會?! 開玩笑吧, 攤商都是外面找來的居多......那來的當地ㄚ?

並非所有民眾都反對?  市府請來看看聯合自救會手上有近千位親筆簽名的週邊居民連署書, 堅決反對違法夜市!!

我就不相信有善良居民會去簽署支持[違法]夜市的事, 這可是犯法的喔.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4 10:33
sharon3153 發表於 2012-7-4 10:05
朱市長總算硬起來了!

NO! NO! NO!
要看他的表現
才知,有沒有硬起來了
~
作者: 張太太    時間: 2012-7-4 10:50
有動作再說.....放話誰都會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7-4 11:26
本帖最後由 穴居人 於 2012-7-4 11:28 編輯

好期待好期待!



接下來就是攤商們找違法夜市業者算帳了!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2-7-4 11:36
真能斷水斷電
才是徹底處理的王道
作者: 六爺    時間: 2012-7-4 11:38
唉...屆時又多一個噪音源。→ → 發電機!!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7-4 11:48
若週六真的斷電
我會說朱市長 你很硬,支持你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4 11:53
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 是驅逐不了違法夜市的.  


我有雇人整理場內環境ㄚ....   

--> 那這樣就能違法營業嗎? 真是本末倒置, 場外都被害慘了....


別斷電ㄚ, 不然發電機會更吵喔.....

--> 這更加的本末倒置, 要知道居民絕對會讓這個違法發電機存在不了多久...
  
作者: MaiTaxi    時間: 2012-7-4 11:54
本來週六還想過去看看 話說我已經好久沒去夜市了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7-4 12:16
"有為的"新北市長與執政團隊,拜託要就一次搞定,歹戲拖久了只會更難堪而已。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4 12:25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7-4 15:39 編輯

新北市政府訂出具體時間表,本周六斷水斷電,值得鼓勵。

但業者恐怕也準備發電機與備水應戰,因此,斷水斷電恐無法達到目標。

建議侯副下周陪同拆除大隊進行強制拆除作業,業者立大型廣告看板及強力放送營業廣告,顯見沒有離開的打算。

寬限兩個月(已經營運二個半月以上)還不夠嗎?!對於惡性重大屢勸不聽的業者,實無再寬限的必要。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4 12:46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7-4 12:48 編輯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4 12:25
新北市政府訂出具體時間表,本周六斷水斷電,值得鼓勵。

但業者恐怕也準備發電機與備水應戰,因此,斷水斷 ...


市府罰單既已開出, 已經落實其非法夜市的違法事實 ........

本地的第四台業者若仍允許插襏播市府公告的[違法夜市]之電視廣告, 將視同為非法的共犯結構, 將建議聯合會要求政府開罰第四台業者, 遏止掩護非法的歪風.

先來向 NCC告狀也行喔... 是那一家第四台播這個非法廣告的, 將其大名貼出來吧, 開始蒐證.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13:17
sharon3153 發表於 2012-7-4 10:05
朱市長總算硬起來了!

這叫硬?

哈ㄏ哈哈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7-4 13:18
"業者恐怕也準備發電機與備水應戰"

--> 太囂張了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13:18
Pochacco 發表於 2012-7-4 12:16
"有為的"新北市長與執政團隊,拜託要就一次搞定,歹戲拖久了只會更難堪而已。 ...

已經很難看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13:19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4 12:25
新北市政府訂出具體時間表,本周六斷水斷電,值得鼓勵。

但業者恐怕也準備發電機與備水應戰,因此,斷水斷 ...

正解...

拆除才是王道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4 13:34
穴居人 發表於 2012-7-4 13:18
"業者恐怕也準備發電機與備水應戰"

--> 太囂張了吧>

業者持續投入成本(廣告),就是打算長期抗戰下去,挑戰公權力意味濃厚,新北市行政效能是否低落,在一周內,見真章。

高雄市不到一個月就解決違法夜市問題,高雄市行政效率及執行力,非常值得稱許與效法。
作者: 1-2    時間: 2012-7-4 13:35
真的有拆,再說吧~~~   不太相信, 到時一定又有有力人士進去關切, 然後又協商,........總之, 托~~~托~~~托~~~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7-4 13:46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4 13:34
業者持續投入成本(廣告),就是打算長期抗戰下去,挑戰公權力意味濃厚,新北市行政效能是否低落,在一周內 ...

"有為者亦若是"

新北市那些公務員如果有心, 應該了解一下高雄市是怎麼辦到的.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4 13:59
穴居人 發表於 2012-7-4 13:46
"有為者亦若是"

新北市那些公務員如果有心, 應該了解一下高雄市是怎麼辦到的.

是的,假如只是做表面文章,玩文字遊戲,事情就無法解決。

看到高雄違法夜市拆除的新聞,媒體著重在不法的報導,就算有民意代表關說,高雄市政府部門的效能,劍及履及,肯定要給花媽一個讚!!

反觀北大夜市,民眾陳情再陳情,但在許多民意代表關說,某媒體新聞甚至配合協助置入性行銷,到現在才開罰,宣告斷水斷電,這樣的過程怎麼不累積民怨與憤怒?!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7-4 14:24
不拆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軟太久了!
這種事難道還要去高雄取經?
侯副緊來喔!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7-4 15:16


會中,城鄉局長張璠急著「補充報告」,說中華電信已盡力處理,目前正提告索地。但朱連聽的耐心都沒有,直接打斷,直言中華電信必須「負起責任」。


張璠說,目前已依都計法開出勸導單,限期業者二個月內改善。昨晚市府派員執行聯合稽查,發現業者有繼續營業的事實予以開單告發,可處罰六萬到卅萬元。



  這位城鄉局長大人,到底是在幫誰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4 21:17
針對市府昨晚開罰,業者無奈表示,目前已針對噪音與垃圾問題改善,再多點時間會改善更好。況且,夜市存在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並非所有民眾都反對,未來將循行政救濟途徑,也希望市府不要趕盡殺絕。


  好庭車還在模糊焦點...

  市府開罰明明是因為好庭車公司業者違反都市計畫法,將機關用地作為攤販集中場(夜市),結果還要硬凹,瞎扯說要改善噪音跟垃圾問題...

  而且還扯說不是所有民眾都反對,那又怎樣?反對的人其實非常多,難道好庭車都不把反對的居民當人看?

  再說民眾反對與否,跟業者違法有何關係?難道說有人支持酒駕,所以酒駕就應該不違法嗎?業者可不可以多重視法律,不要請了法律顧問,結果是來跟居民嗆聲的...

  至於行政救濟,那是業者跟市府的事情,也是業者的權利,但老實說好庭車違反都市計畫法跟相關法規,事證非常明確,打官司很難贏,況且八月份還有跟中華電信的官司,如果中華電信贏了,土地一樣還是得收回來,夜市一樣得遷移...

  所以拜託好庭車公司趕快「守法」吧!別再想著要鑽漏洞,或遷移到其他停車場了,違反法規還要跟社區居民硬碰硬,這樣真的是「生財之道」嗎?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21:5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4 21:17
  好庭車還在模糊焦點...

  市府開罰明明是因為好庭車公司業者違反都市計畫法,將機關用地作為攤販 ...


反正就是市府一定要先拆掉..

要怎麼打行政訴訟就讓好停車去提...

反正這樣的案子市府勝訴的機會是99%

所以...就是



之前不是有一手杜德偉的歌..脫掉...
現在應該改為......................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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